第34章
菲利普再次见到伯伯和伯母时大吃了一惊。他从没想过这对老两口儿已经变得如此衰老。牧师见到他时的态度还是和以往一样不冷不热。他好像臃肿了一些,头顶秃了不少,剩下为数不多的头发也比之前更加花白。菲利普觉得伯伯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不起眼的小老头,脸上挂着倔强却软弱的神态。路易莎伯母把他拥进怀里,亲吻着他,激动的泪水扑簌簌滑落下来。菲利普觉得很感动但是又挺难为情,他之前不知道伯母是这样地疼爱自己。
“哦,你这一走可就是好久啊,菲利普!”
她一遍遍地抚摸他的手,眼睛里流露出喜悦之情。她仔细地端详他的脸,声音里带着哭腔。
“你长高了。现在成了个男子汉了。”
菲利普的嘴唇上有了短短的胡茬。他早就买好了剃刀,不时小心翼翼地把下巴上长出的绒毛刮得干干净净。
“你不在,我们可孤单啦,”伯母忽然害羞起来,声音开始发颤,“你回到家里也很开心,对吧?”
“是啊,很开心。”
路易莎伯母几乎瘦成了纸片人,她抱着菲利普的脖子,菲利普觉得这两条手臂瘦骨嶙峋,硬邦邦的好像是小鸡骨头一样。她的脸变得——天啊!沟沟壑壑布满皱纹。灰白的头发还是梳成小卷,这是她年轻时候的发型,现在看起来又古怪又心酸。她瘦得皮包骨的身体像是秋天的枯叶,似乎第一阵疾风吹来就能将她卷走。菲利普感觉到眼前这两个让人可怜的、瘦小的人儿已经生无可望:他们属于已经过去了的时代,现在只能耐住性子、麻木愚蠢地等待死神降临。而他正当青年,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劲,迫切渴望着刺激和冒险。伯伯和伯母颓废荒芜的生活态度使他大惊失色。他们碌碌无为、毫无贡献,最后在离世之际,却好像从没有在这个世界活过。他替路易莎伯母觉得可惜,也忽然疼惜起这个一直爱着自己的可怜女人来。
威尔金森小姐一直躲在屋外,好给凯利夫妇一些空间,让他们欢迎自己的侄子回家。这会儿,她也走进客厅。
“这就是威尔金森小姐,菲利普。”凯利夫人介绍道。
“我们的浪子回乡了,”威尔金森小姐伸出手说,“给你带了朵花,你可以把它别在领口。”
她莞尔一笑,把刚从院子里摘的花别在菲利普的外套上。菲利普的脸腾地一下红了,觉得自己的样子很傻。他知道威尔金森小姐是伯伯前任教区牧师的女儿。他一向善于和牧师的女儿打交道。这些女孩都穿着做工粗糙的衣裙和粗笨的靴子,从头到脚一身黑色。菲利普之前在布莱克斯塔布尔的时候,手织衣物还没有传到东英吉利地区,况且她们本来就不喜欢五颜六色的打扮。这些女孩的头发梳得乱七八糟,身上伴着一股呛人的、浆洗过的亚麻布味儿。她们觉得展露女性魅力就是有失体统,因此不管老少都打扮成一个样。她们因自己的信仰而高傲,与教会的密切关系使她们对待其他人时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
威尔金森小姐可截然不同。她穿一件白色的棉布长袍,上面点缀着丛丛艳丽的花朵,脚下蹬了一双尖头高跟鞋配钩花丝袜。涉世不深的菲利普只觉得她很会着装搭配,却没发现她的大衣其实是件花哨的便宜货。她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还精心留了一绺发卷垂在额头正中。一头秀发乌黑发亮,发质很硬,看上去好像永远不会散落下来。她长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和一个鹰钩鼻,从侧面看有点像一只凶猛的鸟,但是从正面看,这样的五官又颇为动人。她一直保持微笑,但无奈嘴巴生得太大,所以每次一咧开嘴就要用尽千方百计,不让满口又大又黄的板牙露出来。最让菲利普觉得尴尬的是,她总是搽着厚厚的脂粉。菲利普在心里对女性的一举一动有很严苛的要求,他觉得淑女不应该涂脂抹粉。但威尔金森小姐又显然是一位淑女,因为她是牧师的女儿,牧师可绝对是不折不扣的绅士。
菲利普决意要讨厌威尔金森小姐。她说话时带着点法国口音,这让菲利普很不解,因为她可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她一笑,菲利普就觉得矫揉造作。她不稳重的轻浮作风也惹得菲利普火冒三丈。有那么两三天的时间,他一直保持沉默,耷拉着脸,但威尔金森小姐显然没有察觉出来。她还是那么友好,几乎只同他一个人说话,还经常就某些问题请教菲利普的意见。这种做法本来就很讨喜。再加上她时常引得菲利普哈哈大笑,而菲利普一向难以抗拒那些让他觉得很有意思的人。他现在说话时不时能扔出个包袱,有个崇拜自己的倾听者对他来讲无疑是件好事。牧师和凯利夫人天生都没有幽默感,不管菲利普说什么,这两人都不苟言笑。他就这样渐渐和威尔金森小姐混熟了,也终于不再害羞,变得越来越喜欢她。他开始觉得她的法国腔生动而迷人,有时参加医生举办的花园聚会时,也觉得威尔金森小姐穿得比谁都讲究。她披着一件蓝底白点的薄绸巾,一入场就引得全场惊叹,菲利普也一同喜滋滋地享受这种万人瞩目的感觉。
“我敢说这些人一定觉得你作风不正。”他嘻嘻哈哈地开玩笑。
“我这一辈子啊,就偏偏乐意被人看成是荡妇。”威尔金森小姐回应说。
有一天,趁着她在自己房间,菲利普问伯母她到底有多大。
“哦,亲爱的,你不该这样问淑女的芳龄。反正她比你大多了,你不能娶她。”
牧师笑了笑,肥胖的大脸上绽开一朵花。
“她可不是个小姑娘,路易莎,”他说,“我们在林肯郡的时候她就不小了,那可是二十年前了。当时她扎个马尾辫,在背后一甩一甩的。”
“她那时候可能还不到十岁。”菲利普说。
“肯定比这大。”伯母说。
“我觉得她得有二十岁左右。”牧师说。
“不,不,威廉。顶多也就十六七吧。”
“这么说她现在肯定三十多了。”菲利普算了一下。
正说着,威尔金森小姐踱下楼来,嘴里还哼着本杰明·戈达德的一首歌。她早就戴好了帽子,准备要和菲利普一起出门散步。她伸出手来让菲利普把她手套上的纽扣系好。菲利普有点紧张,觉得这样做既尴尬又殷勤。他们一路走着,自然而然地聊起天来,上天入地无所不谈。她告诉菲利普柏林是什么样子,菲利普则跟她讲起自己在海德堡生活的那段日子。之前觉得索然无味的事儿,现在一提反倒觉得挺有趣味:把厄林夫人家的住客挨个儿描述了一遍,又转述了海沃德和维克斯的谈话。当时这些谈话对他来说影响可不浅,但现在他略加扭曲,使这两个人显得格外可笑。威尔金森小姐笑个不停,他觉得自己也很有面子。
“我可是怕了你了,”她说,“你这张嘴可真厉害。”
随后她半开玩笑地问菲利普是否在海德堡有几段花前月下的风流逸事。菲利普想都没想就照实否认了。但她可不信。
“好啊你,还偷偷摸摸的!你这个年纪,可能吗?”
菲利普的脸一下红到脖子根,止不住大笑起来。
“你想知道的太多了。”他说。
“啊,我猜对了,”她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你看你脸都红了。”
看到威尔金森把自己当成花花公子,菲利普竟然挺高兴。他开始转换话题,好让她更加相信自己是在故意隐瞒过去的风流韵事。另一面,他又生起了自己的气,当初怎么就不在海德堡邂逅几段艳遇呢?只可惜自己那时没有什么机会。
威尔金森小姐对不得不靠自己谋生计的命运抱怨连连。她跟菲利普讲起自己的表舅。这个男人本来准备把遗产都留给她,但是中途娶了厨娘,改写了遗嘱。她言语之间暗示着过去富丽堂皇的宅子,还把在林肯郡的奢华生活和现在穷酸的处境一一对比。想想过去自己出门要么骑马,要么坐车,再看看现在这种寄人篱下的可怜日子!菲利普后来和伯母聊天时说到了这件事,可伯母却说她从刚认识威尔金森时,他们家就只有一匹矮种马和一辆小马车。这可让菲利普摸不着头脑了。路易莎伯母还说她倒是听说过这位有钱的表舅,但是在威尔金森小姐出生前,他就已经结婚生子了,所以继承遗产绝对是没谱的事。威尔金森小姐把柏林说得一无是处,可她目前就生活在那里。她觉得德国俗不可耐,总是酸溜溜地把在这里度过的日子和在巴黎五光十色的生活相对比,说自己在巴黎待了“好些年”,却从来不说清楚“好些年”到底是几年。她曾在一个时髦的肖像画师家里当家庭教师,这个画师娶了一个阔绰的犹太女人。在那里,她接触到好多声名显赫的大人物。这些人光听大名就够菲利普激动一阵了。法兰西喜剧院的演员是他们家的常客,科奎林[70]吃饭的时候就坐在她旁边,还跟她说自己从来没见过一个外国人能把法语说得这么溜。阿尔丰斯·都德[71]也来拜访过,赠予了她一本《萨芙》。他答应要在书里签上威尔金森的名字,可是后来她也忘了提醒。虽然书上没有签名,她还是一样把它当作宝贝,并且愿意借给菲利普看。来访的客人里还有莫泊桑[72]。说到这儿,威尔金森小姐别有深意地看了看菲利普,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多么有男人味儿的人!多么伟大的作家啊!海沃德之前提起过莫泊桑的为人,菲利普也算对他略知一二。
“他向你求爱了?”他问。
这几个字好像梗在喉咙里一样不上不下,但他还是决意一吐为快。他现在已经很喜欢威尔金森小姐了,和她聊天时内心也总会小鹿乱撞。可他从来不敢想有人会向她示爱。
“这叫什么问题!”威尔金森大喊一声,“可怜的盖伊(莫泊桑的名字),他见着每个女人都要上前示好。这是他改不了的毛病。”
她叹口气,眼波温柔,仿佛想起了过去的种种,喃喃道:
“真是个魅力十足的男人。”
菲利普要是见识再多点,此刻就能从威尔金森小姐的话里推测到当时的见面情形:杰出的作家来做客了,这位女教师带着自己的两个高挑的女学生不声不响地走进客厅。有人介绍道:
“这就是我们从英国来的小姐。”
“小姐您好。”
席间作家和男女主人相谈甚欢,这位英国来的小姐就静静地坐在旁边。
然而,对现在的菲利普来说,威尔金森的话却能勾起更多浪漫的遐想。
“把他的事都说给我听!”他急切地请求着。
“没什么好说的,”她摆出一副真诚却故弄玄虚的样子,好像她和作家之间干柴烈火的浪漫故事写三本书都说不完,“好奇害死猫!”
她开始聊起巴黎这座城市。她热爱那里的林荫大道和郁郁树丛。巴黎的街街巷巷都充满着优雅气息,就连香榭丽舍大道的树都有着独特别致的韵味。他俩现在正坐在公路旁边的楼梯上,威尔金森小姐一边回忆着巴黎,一边不屑地打量眼前几棵高大的榆树。那里的剧院也没得说:演出精彩纷呈,演员无与伦比。富瓦约太太(她学生的母亲)去试衣服的时候经常叫她陪着。
“唉,没钱真可怜!”她感叹道,“那些华丽的衣裙啊,只有巴黎人才懂搭配。我呢,压根买不起。可怜的富瓦约太太没有一副好身材。她的裁缝有时候悄悄跟我说:‘唉,小姐,她要有您这样的身材就好了!’”
菲利普这时才注意到威尔金森小姐壮实的身形,她自己对此很是自豪。
“英国男人都是蠢蛋,只看脸。法国人才是完美情人,知道身材的重要。”
菲利普之前从没考虑过这档子事,听了这话以后才发现威尔金森的脚踝长得又粗又丑,他忙不迭地把眼神移开。
“你该去趟法国。为什么不在巴黎待上他一年呢?你能学会法语,而且变得更‘油滑’。”
“‘油滑’是什么意思?”
威尔金森狡黠地笑了笑。
“去字典里找找吧。英国男人不知道怎么对待女人,他们老是害羞。男人要是害羞那可真要闹笑话了。英国人不会示爱,他们在夸赞一个女人有魅力的时候总是显得呆头呆脑。”
菲利普觉得自己特别可笑。显而易见,威尔金森小姐在期待他更进一步。他本来应该就此开窍,油嘴滑舌地说些甜言蜜语,可无奈自己是块不可雕的榆木疙瘩。要么就是绞尽脑汁也都想不出句俏皮话,要么就是想到了,却不好意思说出口。
“啊,我爱巴黎,”威尔金森小姐感叹道,“但我不得不跑去柏林。我在富瓦约太太家一直待到两个女孩儿出嫁,之后就没有事情可做了。后来找到一份在柏林的工作。雇主是富瓦约太太的亲戚,他们找到了我。我住在布雷达街上的一套小公寓。房子在六楼,破破烂烂,一点也不体面。你知道布雷达街吧,住在那里的女人,你听说过吧?”
菲利普点点头,虽然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是能勉强猜到一些。他不想让威尔金森小姐觉得自己太无知。
“但是我不在乎。我就是这么放荡,对吧?”她特别喜欢说法语,也的确说得不错,“有次我在那儿碰上件奇事。”
她故意停下来卖弄玄虚,等着菲利普央求她继续往下说。
“可是你都不告诉我你在海德堡的事。”她反击道。
“那些事一点儿意思都没。”
“要让凯利夫人知道咱俩谈了这些,真不知道她会说些什么。”
“我绝对不告诉她。”
“你发誓?”
菲利普发了誓,威尔金森小姐开始娓娓道来:她的楼上住了一个学艺术的学生——忽然,她岔开了话题。
“你怎么不去学艺术?你画得挺好啊。”
“比起专业的还不够好。”
“好不好不是自己说了算。要我说,你有成为大艺术家的潜力。”
“要是我冷不丁地跟伯伯说要去巴黎学艺术,你想象不到他得是什么表情?”
“你自己难道做不了主?”
“你这就是在拖延时间。快点讲你的故事吧!”威尔金森小姐笑了一下,继续讲起来。这个学艺术的学生在楼梯上撞见过她几次。她从没正眼瞧过他,只注意到他有一双好看的眼睛,每次碰面都会很有礼貌地摘帽示意。一天,她发现自己的门缝下塞进来一封信。是他写的。他说自己已经仰慕威尔金森小姐好几个月了,经常在楼梯上等很久,只为能和她擦肩而过。多真挚动人啊!威尔金森当然不会回复他,可哪有女人不喜欢被恭维呢?第二天,门缝下又塞进来一封!内容还是如此热情洋溢、感人至深。等她再在楼梯上遇到这位学生时,她的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搁了。后来,他天天写信求威尔金森小姐见自己一面。他说他想晚上九点左右来,而威尔金森小姐对此有点不知所措。她不会见他,这是理所当然。也许他会一遍一遍地摁门铃,可她就是不开门。但是真到了晚上等她做好门铃响起的准备时,楼上的学生却忽然一下出现在她面前。她进屋时竟忘了关门。
“这就是命。”
“然后呢?”菲利普追问。
“故事讲完啦。”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菲利普沉默了一会儿。他的心在胸膛里跳得很快,奇怪的感觉一波接一波涌上来。眼前仿佛出现了黑漆漆的楼梯和发生在那里的邂逅。一封封露骨的书信让他崇拜不已——老天啊,借他个胆子,他都不会这么做——他还佩服那个学生竟然就这样静悄悄地、神不知鬼不觉地闯入了威尔金森的房间。在菲利普看来,这才是触到了风流韵事的精髓啊!
“他长什么样?”
“哦,他很英俊,是个迷人的小伙子。”
“你俩现在还联系吗?”
菲利普感觉这个问题有点激怒她了。
“他对我不好。男人都一个样儿。他们,包括你,都没心没肺!”
“我不知道。”菲利普感到有点尴尬。
“咱们回去吧。”威尔金森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