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实践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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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简介及写作分工

邹平学,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科带头人,创新型城市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粤港创新圈与产业创新平台首席专家。

张定淮,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政治学博士生导师,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所长,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邓世豹,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广东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傅华伶,男,加拿大约克大学法学博士,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朱国斌,男,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博士,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姚秀兰,女,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李薇薇,女,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硕士,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王千华,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叶海波,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张淑钿,女,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涂春光,男,深圳大学行政管理学硕士,深圳市建滔科技有限公司CEO

潘亚鹏,男,深圳大学宪法行政法学硕士,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孙成,男,深圳大学宪法行政法学硕士,清华大学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谢天,男,深圳大学宪法行政法学硕士,深圳前海管理局经营发展处副主任科员

李熙丞,男,深圳大学国际法学硕士

覃俏,男,深圳大学国际法学硕士,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写作分工:

本书研究论证框架由邹平学拟定,绪论由邹平学撰写。书稿的修改、补充及统稿工作由邹平学承担。

第一章第一节、第二节由邹平学撰写,第三节由邹平学和潘亚鹏合作撰写。

第二章由邓世豹撰写。

第三章由张淑钿撰写。

第四章由张定淮、涂春光合作撰写。

第五章由邹平学撰写。

第六章由朱国斌撰写。

第七章第一节由邹平学、姚秀兰合作撰写,第二节由姚秀兰撰写,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由邹平学撰写,第八节由邹平学与孙成合作撰写,第九节由邹平学与谢天合作撰写,本章结语由邹平学撰写。

第八章第一节由傅华伶撰写,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由叶海波撰写。

第九章由叶海波撰写。

第十章由谢天撰写。

第十一章由孙成撰写。

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由王千华、李熙丞、覃俏合作撰写。

第十四章由李薇薇撰写。

第十五章、代结语由邹平学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