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懂的工伤索赔法律常识(漫画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 工作时间内干私活而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情景再现

林某是一家汽修厂的修理工。2016年4月12日,林某在参加完高中同学聚会后,和多年未见的高中同学郝某联系上了,郝某知道林某从事的是汽车修理的工作,正好半个月前自己的车出了一点交通事故,到今天都还没修好,于是拜托林某帮忙修理。林某碍于同学情面,让郝某将车开到了厂里,并在第二天上班时进行修理。在修理过程中林某在扳动一个过紧的螺丝时,扳手从螺丝上滑落,打在左手上,经医院检查为左手腕骨裂。林某想让厂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厂里以林某在上班时间干私活受伤为由拒绝。那么,林某到底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

依法解答

本案中的林某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从该规定中我们可以得知,并不是在上班时间内从事的一切行为所引发的事故都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要想被认定为工伤,必须时间、地点和原因三个要素同时具备,否则就不能被界定为工伤,应当自己承担事故后果。具体到本案中,林某碍于同学情面,在上班时间内私自为同学郝某修车而使其左手腕骨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所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条文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总结提示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认定工伤时必须时间、地点和原因三个要素同时具备,一般情况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若干私活不慎受伤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