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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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交通运输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措施(节选)

程亮

宁波的交通运输战略总体上可定位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浙江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支柱产业,中西部承接浙江沿海产业转移的主要节点,在“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中居于主导功能地位。

在产业定位方面:一是宁波交通运输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海洋产业发展历程表明,造船和航海技术的提高,改善了人们认识海洋资源和空间的条件,加快推动了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滨海旅游业等海洋产业的分化和发展。同时,宁波交通对海洋经济作用机理的回归模型证明,交通运输业的投资力度和服务水平影响着海洋经济的产出。二是宁波交通运输是浙江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支柱产业。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度研究》,2011年交通运输业增加值约320.90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5.34%。其中,水路运输业完成121.34亿元,装卸与运输代理业完成19.74亿元。由货运港口、水上货物运输和运输代理服务组成的海洋交通运输业创造的增加值合计占到全行业的42.5%。三是宁波港航是浙江海洋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过去、现在和未来看,海洋交通运输业依然是浙江海洋经济建设的重点。宁波—舟山港域占据着浙江省大多数深水岸线资源,2011年宁波—舟山港完成货物吞吐量6.91亿吨,位居世界第一;宁波港航创造的增加值占浙江省海洋交通运输业增加值的1/3以上。

在区域定位方面:一是宁波港口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港口物流中心。宁波港口是国际物流网络的重要节点,2011年开通班轮航线236条,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有物流业务往来;通达内陆的集装箱海铁联运五定班列2条,江海联运的内支线20条,内贸线32条,由浙江开通到江西、江苏、安徽、湖北、四川、重庆等地。二是宁波交通运输是长三角区域陆海经济联动的重要枢纽。宁波位于长江和沿海两大发展轴“T”形交会处、浙江沿海中部,紧邻亚太国际主航道要冲,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长三角地区与中西部和海西经济区的联结纽带、东北亚重要的国际门户。宁波作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和长三角区域物流中心,衔接着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陆域经济和海洋经济,重点服务于示范区两翼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发展。三是宁波交通运输是中西部承接浙江沿海产业转移的主要节点。推动浙江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是国家实现区域均衡发展的一项长期、重大战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接单服务—内地加工—内外销市场并重”的服务中心发展模式,必然要求有完善、快捷的交通运输网支撑。宁波交通具备构建产业转移平台的先决条件,能够通过降低交通物流和企业间的交易成本,来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形成产业转移的根本动力。

在功能定位方面:一是港航物流资源的主导地位。宁波港是浙江省港口联盟中的枢纽港,在深水岸线利用、码头设施布局、港口集疏运线路和内支线、内贸线以及集装箱业务流程设置上,能够影响甚至左右舟山、温州、台州、嘉兴、绍兴的港口资源配置。二是大宗商品贸易的主导地位。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和塑料原料、液体化工、煤炭、铁矿石、钢材、镍金属、船舶专业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能够成为长三角、全国乃至亚太同类市场的参考标的,影响着大宗商品全球供应链的配置。三是信息资源的主导地位。宁波第四方物流平台成为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的信息交换中心,宁波港口物流信息平台成为港航物流的信息集聚中心,宁波电子口岸成为国际物流的政务通关信息中心,掌控着全省港航物流信息的传递和交换。

一、推进国际强港建设,促进海洋经济要素集聚

(一)优化港区功能布局,做强码头装卸主业

一是加快新立项码头建设。重点建设大榭、穿山、梅山、镇海港区等一批深水码头,缓解矿石、煤炭、公用原油码头和通用杂货码头紧张状况,争取早日投产运营,抢占浙江海洋经济大宗散货的发展先机。

二是加大港区功能整合力度。区港合力出台配套政策,引导业主码头合作与开放经营,整合青峙化工码头、科元塑胶化工码头和海湾重工码头。结合镇海新码头建设,采用资产置换措施,支持宁波港集团收购金光、正大粮油码头和海螺水泥等货主码头,深水深用,将北仑二期和三期连片改造成为集装箱公用码头。结合梅山等新码头建设,加固改造和扩建镇海、北仑港区老旧码头,重点改造北仑二期煤炭码头为集装箱码头,同步扩建后方堆场和储罐等设施,使港区布局更具规模化、合理化。

三是改善航道锚地设施。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厅支持,加快建设梅山保税港区15万吨级进港航道,建设宁波—舟山港条帚门15万吨级航道和东霍山等一批锚地工程,启动改造虾峙门南北锚地,解决船舶停靠难、进港难问题。

四是持续提高港口生产效率。加快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应用,优化港口装卸工艺流程,不断改进港口生产现代化水平,巩固码头集装箱装卸效率全球排名前列地位,提高大宗散货码头装卸效率。

(二)一体化建设物流园区,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平台

一是建设临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加快建设宁波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开放统筹管理镇海港区后方堆场和物流枢纽港仓储区,依托港口专业装卸机械和铁路集疏运优势,集聚发展液体化工、煤炭、钢材、粮食、木材交易市场;推广“港口+物流园区+贸易市场”一体化开发运营模式,依托北仑煤炭和铁矿石码头,拓展港口后方堆场用地,新建包含北仑进口煤炭和铁矿石交易市场的专业物流园区。

二是建设临港集装箱物流园区。按照宁波十大海洋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结合临港工业产品链和加工工业、海洋贸易服务业,整合北仑港区后方集装箱场站资源,集聚发展北仑现代国际物流园区;拓展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物流功能,规划建设北仑邬隘物流园区;依托梅山和宁波保税区高附加值进出口商品交易市场,发挥保税政策优势,建设完善梅山保税港区物流园区、宁波保税区现代保税物流基地。

(三)统筹规划内陆无水港,拓展港口腹地市场

一是做大既有无水港规模。继续扩大绍兴、萧山、金华、义乌、衢州、上饶、鹰潭无水港规模,完善无水港通关、商检、贸易、结算功能,不断提高无水港的规模经济效益。

二是规划布局开发中西部无水港。巩固江西上饶、鹰潭无水港地位,沿浙赣等铁路线开发南昌、景德镇、新余等地无水港;进驻成都集装箱中心站,开发建设四川、湖北、安徽等中西部腹地无水港;以无水港缓解港区土地紧张难题。

二、完善港航物流体系,构建海洋经济竞争力

(一)调整交通投资结构,提升集疏运网络通行能力

一是优化路网结构,提高公路集疏运能力。规划建设由杭甬高速复线(或提升214省道)、招宝山大桥—骆霞线—集装箱货运二通道、梅山保税港区穿山疏港高速连接线、沿海中线、甬台温复线(象山段)组成的沿湾公路货运快速通道,贯穿余姚滨海、杭州湾、慈东、宁波石化、北仑临港、梅山国际物流等重点海洋产业集聚区;加快梅山水道公路建设,推进六横疏港高速前期研究,改善公路集疏运网络结构。出台货运车辆高速通行费优惠政策,引导货车从普通干线公路转移到高速公路。借鉴深圳疏港交通组织经验,推行北仑、镇海临港区域客货分流管制,实现客运通道和货运通道相分离,以及过境、疏港交通和城市交通相分离。开发基于第四方物流GPS监控平台的港区和物流园区间短驳货车诱导系统,有序引导货车进出港区和物流园区。

二是加快铁路和内河对外通道建设,提高集疏运比重。重点推进大榭、穿山港口铁路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早日开工建设宁波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开展甬金、跨杭州湾和甬舟铁路前期研究,争取甬金线纳入国家“十三五”铁路建设规划。加大杭甬运河宁波段航道建设维护投入,提高航道等级,增强大宗散货疏运能力。

三是创新无水港运输组织模式,持续降低物流运营成本。短距离的绍兴、萧山重点发展“无水港+甩挂双重运输”模式,中远距离的金华、义乌、衢州、上饶、鹰潭重点发展“甩挂双重运输+无水港+海铁联运”模式;不断开辟宁波至华东地区铁水联运示范线路,加大海铁联运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发展直达内陆腹地的五定集装箱班列,有效破解单个运输企业物流成本难以下降的问题。

(二)完善专业化物流网络,构建港航物流体系

一是完善集装箱物流系统。发挥宁波港在浙江港口联盟中的核心作用,依托物流园区,整合提升保税政策优势,建立以梅山、北仑、穿山和舟山金塘港区为枢纽港,以乍浦、台州、温州、南京明州、太仓万方等沿江和沿海港口为喂给港,以近、远洋干线和内支线、内贸线为支撑的集装箱水水中转服务系统。建立以无水港为节点,以海铁联运五定班列和公路双重甩挂运输为支撑的集装箱陆海联运服务系统。集聚装卸、堆存、运输、拆拼箱、流通加工、配送、信息服务等功能,提高集装箱物流专业化、综合化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大宗散货物流系统。依托北仑矿石码头、中宅码头、舟山鼠浪湖散货码头,以南京明州码头、太仓武港码头、万方码头为中转基地,以北仑铁矿石现货交易中心为功能提升,建立通达长江中上游地区的铁矿石江海联运物流系统。依托镇海、中宅(光明)、乍浦码头整体优势,发挥镇海和北仑煤炭交易市场优势,建立北煤南运和进口煤炭物流系统。发挥镇海临港石化产业聚集地、液体化工物流园、交易市场、保税政策和大榭国家原油战略储备优势,整合现有原油、液化品物流资源,构建和完善液体化工物流系统,形成大榭港区原油国际转运中心及镇海港区液体化工品分拨中心。

三是完善冷链物流系统。依托象山和象山湾海洋渔业资源优势,以水产品批发市场和水产品深加工生产销售需求为导向,以石浦港为基地,加快发展冷藏运输车辆,布局建设冷藏仓库,完善集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为一体的冷链物流系统。

(三)配套发展物流信息金融,提升港航物流体系能级

一是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物流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智慧物流数据中心建设,整合港口EDI、电子口岸、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数据资源,推动第四方物流市场与港口物流信息平台、交易市场电子商务网站的互联互通,将港口与港口、港口与口岸查验单位、港口与货主、港口与物流运营商连接起来,实现数据无缝对接与共享合作。开发基于信息平台的智慧港口、GPS调度指挥、海铁联运物联网等应用系统,提供网上查询、网上交易、网上订舱、仓储管理、代理商管理、运输方案咨询、电子支付等覆盖供应链全过程、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信息服务。

二是搭建物流融资平台,加快发展船舶融资租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成立航运物流专营机构,支持宁波港集团通商银行开展以动产质押为基础的供应链物流银行业务。做大海洋产业基金,发展第四方物流和宁波港集团财务公司第三方支付结算平台。鼓励船舶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创新船舶交易和船舶订单转让模式,发展应收款、各种专用设备及在建船舶抵押融资、单船公司项目融资、预期运费收入转让质押、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方式,加大老旧船舶更新淘汰补贴力度,支撑航运企业运力结构调整和造船企业现金流周转。

三是创新物流金融模式,完善航运保险服务。拓展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集合信托等融资渠道,降低物流企业财务成本。争取在梅山保税港区、宁波保税区试点离岸金融业务,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提供境外结算、融资、保值避险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壮大航运保险业务,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支持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港航企业设立专业性航运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创新业务,帮助中小航运物流企业获得融资;开发推广试航保险、船价保险、运费保险和船队保险等多种航运保险产品。

四是突破体制政策约束,改善物流发展环境。利用梅山岛特殊的地理位置,凭借浙江海洋经济和舟山群岛新区规划平台,争取在集装箱国际中转上率先实现与上海洋山、舟山两地的国际航运政策和国际贸易政策的同步同标准。在政策统一前的过渡期间,市里要整合贸易物流扶持政策,提供土地、税收优惠条件,提高审批效率,招商引资一批进口食品等高附加值商品的大型生产经营商,吸引物流、金融、会展、代理等企业落户宁波。

三、推动产业陆海联动,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

(一)推动交通与海洋产业联动发展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搭建产业间交流平台,建立定期会谈沟通机制,加强上下游产业链流程对接。重点推进交通与临港工业联动发展,促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保障海洋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原材料和产成品仓储运输需求;推进交通与海洋贸易服务业联动发展,优化物流园区和期货交割库布局,提升大宗商品区域资源配置话语权,扩大高附加值商品市场规模;推动交通与海洋渔业联动发展,加快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推动交通与海洋旅游业联动发展,提升旅游客车(船)档次,发展个性化游艇服务,增加海岛班车(轮渡)班次,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二)推动核心区与两翼联动发展

积极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强化港口联盟,参与沿江、沿海港口与物流开发,深化港航合作,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体,嘉兴为北翼,温州、台州港为南翼的“一体两翼”新格局,带动两翼港航物流业协同发展,促进浙江海洋产业集聚区的资源优化配置。

(三)推动示范区与中西部联动发展

打造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展示平台,发挥港航物流体系优势,建立内外统一的市场网络,紧密连接贸易营销网络与物流网络、高附加值商品市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电子商务与现货物流,建设区域性进口中高端消费品、高附加值工业品(装备)和大宗货物交易配送中心,无缝对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中西部港口腹地。

四、实现区域交通协作,形成海洋经济发展合力

(一)交通物流规划一体化

按照宁波、舟山区域统筹的总体目标,充分衔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舟山群岛新区规划,率先实现交通物流规划一体化。要抓住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系统优化两地港口的空间布局,避免功能同质化竞争。要在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指导下,加强两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商,共同组织编制宁波—舟山港集疏运规划、浙江海洋经济核心区深水岸线使用规划、航道锚地建设规划和大宗商品物流园区布局规划,并上报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和发改委支持,批复成为支撑核心区发展的重要专项规划,形成以交通物流规划引领宁波、舟山区域统筹发展的良好开局。

(二)重大项目建设一体化

按照省委、省政府“港航强省”的部署要求,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率先突破实现区域交通一体化、海洋产业项目与配套交通项目的同步化。建立核心区梅山进港航道等重大项目的资金筹措分配机制;建立示范区六横疏港高速、甬金、跨杭州湾铁路等重大项目前期规划研究的合作模式,积极推动各地方政府在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上形成共识。实现杭州湾和梅山海洋产业项目引进与对外交通项目立项建设的同步,尽快发挥两大海洋产业集聚区的作用。

(三)港口运营主体一体化

借鉴纽约—新泽西港和福建、河北港口运营管理模式,借力资本市场,支持宁波港股份公司参股舟山港股份公司上市组建,推动宁波—舟山港运营主体一体化。要加大舟山金塘港区集装箱水水中转和鼠浪湖矿石海进江业务整合力度,控制住集装箱班轮航线和铁矿石货主上游资源的主动权。要加大嘉兴、台州、温州港口内支、内贸线航班密度,巩固提升支线喂给港地位和规模。

(四)交通管理一体化

加强与国家海关总署、国检总局沟通协调,理顺宁波、舟山“一关一检”职能,争取国家支持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与舟山群岛新区平等的政策优惠。争取交通运输部和省里支持,率先推进宁波、舟山两地海事和港航管理的一体化,统一行政审批流程、统一执法处罚标准、统一规范船舶引航通航秩序、统一联合执法。加强宁波、舟山两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联系,开放货运车辆营运注册信息,建立货车联合监管服务机制,开放客运班车和轮渡线路审批,保障核心区居民便捷快速出行。

(五)物流信息一体化

抓住浙江省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国家示范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宁波电子口岸与浙江电子口岸的对接。发挥宁波港口EDI和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优势,参股建设舟山港口物流信息平台,对接嘉兴、台州、温州港口物流信息平台,推动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开发和利用,抢占港航物流信息资源高地。

五、优化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海洋经济转型升级

(一)优化航运产业布局结构

一是改善船舶运力结构。提高集装箱船和液化船比重,结合宁波港口沿海和江海直达内支、内贸线运输需求,重点发展100~500T EU的集装箱船型。根据液体化工产品特性,建造发展LNG等江海、河海直达液化船型,减轻管道运输压力。调整干散货船型结构,加强行业引导,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控制沿海煤炭、矿石等干散货船运力总量的盲目增长,提高沿海干散货船单船的载重吨;鼓励发展远洋、河海直达的干散货船型,重点开发直达绍兴、杭州的河海直达干散货船。优化航线布局规划,提高国内集装箱航班密度,加强与船公司以及台州、温州、嘉兴、太仓、南京、武汉等沿海、沿江港口合作,加大内支、内贸集装箱船舶投入,增加服务频度。开拓远洋干散货运输市场,鼓励大型航运企业与重点电厂、钢厂资本合作,互持股权,支持航运企业依托我国大宗散货买方优势,逐步提高我国在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市场中的比重。

三是加快航运服务发展。开放搞活船舶供应市场,引入船舶食品、淡水等生活物资供应竞争机制,提升供应质量。放松船舶保税油料监管政策,增加油料供应船舶数量。加强外籍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监管,加大污染物回收力度,保障近海生态环境。鼓励发展船舶管理公司,充分把握船舶管理专业化分工发展的趋势,借鉴吸收香港船舶管理公司发展经验,通过船舶管理公司推动船舶供应和航运市场结构的调整。出台鼓励政策,促进船舶管理公司在船舶使用上为船舶工业和航运企业,以及航运企业之间架起桥梁,在船员供应上为船员和航运企业之间搭建服务平台。协调发展船舶配套服务,发挥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加快培育船舶交易市场;大力发展货运代理、船舶代理、报关通关、航运信息、海事法律咨询、航运经纪等配套服务,强化规范管理,努力提供一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服务环境。

(二)打造都市圈快速客运系统

加快建设杭甬客运专线和开展杭甬、甬台温高速复线前期工作,构建以高铁和高速公路客运为主的示范区三大都市圈城际快速客运系统,打造“杭甬1小时,甬温2小时生活圈”。加快实施栎社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扩大国际国内航线航班,提高海洋经济核心区的国际旅客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核心区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优化公路客运班线,开通甬舟快速巴士和通达卫星城镇、产业集聚区、海岛、滨海景区的快速公交,满足旅客快速便捷的出行需求。

(三)发展海洋旅游客运交通

加快宁波沿湾、沿海公路建设,构建自杭州湾大桥经象山港区域沿海象山东部至三门湾的大陆滨海景观绿道。加快建设以梅山岛邮轮游艇基地为核心,以杭州湾新区、大目湾新城和南田岛为支撑的海陆空旅游集散体系。加快推进三大港湾及海洋海岛的码头体系建设,适时启动邮轮停泊港的建设。优先发展大众游船旅游,引导游艇产业布局在东钱湖、姚江内河水域和象山港阳光海湾、梅山滨海新城等沿岸围蔽海域,形成梅山岛—象山港—象山半岛(及其周边岛屿)—三门湾的海上交通网络,与舟山重点景区形成海上交通对接。发展高速化、高级化、舒适化旅游客运车辆和船舶,加大海岛、滨海景区客运班线的经营性亏损补助力度,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一体化的海陆应急救援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作者单位: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