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伦理的哲学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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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伦理”释义及其哲学基础解析

第一节 “发展伦理”释义

发展伦理研究自上世纪80年代提出以来,国内外许多学者积极投入了这个与人类生存和命运息息相关的领域,研究的内容已经涉及发展过程中各方问题,如“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环境发展”“科技发展”“国家发展”等各种发展领域中的伦理问题都得到了相当的重视,这种对发展伦理问题的熟识容易让我们误以为,我们对发展的伦理意义已经清楚明白到不用再进一步追究,就像“人需要吃饭睡觉”那样确定无疑。但就像柏拉图所说:“我原先自以为知道的事,别人也都知道的事,经过这番研究,我全糊涂了”[古希腊]柏拉图.斐多[M].杨绛,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68.。更别说,我们正处在伟大的俄罗斯思想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借佐西马长老之口描述过的生活世界之中:当整个世界早就走上了歧路,把不折不扣的谎言当作真实,并要求别人也同样地说谎的时候,你们怎么能弄得清真假呢?可见,冲破“发展伦理”研究的“洞穴”现象是当前此领域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

一、当前发展伦理领域关于“发展伦理”涵义的研究状况

综观国内外对发展伦理问题的研究,其数量的不菲和在某方面的深入系统研究都不能掩盖对此领域中“发展”伦理涵义本身研究的缺失,由此也导致了更为严重问题,即在不同的学者之间或者同一个学者自身的研究中“发展”的伦理涵义的不一致,甚至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到了混乱的程度,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目前关于“发展伦理”的研究,从研究者的角度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直接把“发展伦理”作为研究对象,如德尼·古莱、戴维·A·克拉克(David A Crocker)以及国际发展伦理学协会其他分布在世界许多国家的众多会员。二是,其他领域的学者或社会运动家在他们自己领域的研究中渗透了对发展伦理问题的研究,如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本杰明·希金斯等对经济与伦理价值问题的重视和研究;人文主义者对发展与伦理问题分裂的反思及对发展的人文、价值内涵的揭示,“1941年经济与人道主义运动奠基人路易·约瑟夫·勒布雷特把发展界定为价值观的基本问题和新文明的创造。”[美]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M].高铦,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6.;政治学家对政治与伦理关系的反思,以及其他领域如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等分别从各自领域出发对其中的伦理问题进行的研究。[美]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M].高铦,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8.

研究者的众多及其所属的不同领域,既表明了研究发展伦理问题的迫切性,也表明了发展的伦理问题的广泛性和多样性,但同时也加重了我们界定发展伦理问题以及“发展伦理”涵义本身的困难,但对其界定的重要性并不因此而减少分毫。让人吃惊的是,在我们掌握的“发展伦理”研究资料中竟然没有对如此重要之问题的具体研究,虽然也有一些研究者提出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如杜徳利·西尔斯所说,“在讨论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时,我们必须驱散笼罩在‘发展’一词周围的迷雾,并更准确地界定它的意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设计出富有意义的目标或指标,从而有助于改进国内或国际政策。”杜徳利·西尔斯.发展的含义[M]//罗荣渠主编.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47.但在指出这一重要问题之后,他并没有继续揭开“周围的迷雾”,而是立即转向对“发展”的“价值判断”“根源”的探讨。David A. Clark认为,“经济学家和别的社会科学家很少说关于‘发展’的意义的实质。没有著作看起来对‘发展’概念投入于单独的或系统的对待。相反,讨论已经被限制到较小数量的学术论文和基础课本中介绍性的章节。一些有意义的贡献已经被作(如Seers,1972; Hicks和Streeten,1979;森,1983)。但是这些有效的著作大部分采取的形式是批评现有概念而不是发展新观念或建立于旧的概念之上。在大部分情况里,对于发展的概念较少表达直接的兴趣。” ① David A Clark. “Development ethics:A research agenda”, i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Economics 29(2002),11/12, ABI/INFORM Global:830-848.那么,在当前“发展伦理”研究中,对“发展伦理”涵义的界定究竟处在什么样的尴尬境地呢?

二、当前发展伦理领域关于“发展伦理”涵义解析

一种流行的界定“发展”的伦理涵义的现象是,从外部对诸如社会发展、环境问题、某一具体政策,或者贫穷、失业等经验事实进行分析,对其中蕴涵的伦理因素进行描述性说明。如佩鲁认为,发展是“思想结构和社会习俗的改变,这种变革不但能够促使实际总产值增长,而且能够使个别领域的进步变成整个社会的进步。”[法]佛朗索瓦·佩鲁.增长、发展个别领域进步与普遍进步[J].第三世界.1966(2):239.当代著名的发展伦理研究者阿玛蒂亚·森也指出,“发展是一个相互依赖的过程,而且经济的成功不可能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成就相分离”[印]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中文版序言20.,这里所说的“发展”的伦理问题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伦理问题[印]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序言和中文版序言.。依上述观点而言,两个方面的问题不可避免的产生,一方面,这里对“发展”的伦理涵义只是一种描述性的说明,从中我们看不出对此问题本身的实质性分析,充其量只是对各种发展所具有的伦理涵义的一种归纳;另一方面,对社会或经济领域“发展”中伦理问题的研究,充其量只是某个类型“发展”问题中的伦理要素研究,显然不能用它代替“发展”的伦理涵义,否则则犯了明显的逻辑错误,众多不同领域中对发展与伦理问题的研究固然可以起到丰富、具体的作用,但却没有对“发展”的伦理涵义进行普遍有效的论证,由此,威胁到发展与伦理关系的哲学合理性基础。

撇开“事实”与“价值”本来就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一根本问题不说,这样分析“发展”的伦理涵义并不是从“发展”本身的概念内生出其与伦理的关系,而是在分析某种“发展”与伦理的关系,我们并不能因此得出发展和伦理之间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联系,这是“社会发展”“环境发展”的伦理问题或“经济发展”的伦理问题,而没有理由称之为“发展伦理”。如一个社会的贫富分化过于严重,这违背了“公平”“正义”的伦理原则,由此产生出社会正义的伦理问题,一些发展伦理研究者称此为“发展伦理”问题,这虽然属于“发展”中的伦理问题的一部分,但我们完全可以称之为“社会发展伦理”问题,而不是“发展伦理问题”,如果称“X发展“X发展”指具体的某种发展(如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等等)以区别于“发展”本身,但并不是每种发展都具有伦理涵义,本文中具有伦理涵义的“X发展”是指人的发展、社会发展和人化自然发展.伦理”为“发展伦理”,则造成任何领域的伦理问题都属于“发展伦理”问题的假象,从而在“发展”的伦理涵义之上蒙上一层“迷雾”。

更进一步,众多发展伦理问题的研究者从对当前出现的全球性发展问题、社会问题或某一领域问题的反思出发,研究导致这些问题伦理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伦理方法。以阿玛蒂亚·森为例,他对发展的“自由”解读,来自于对当前狭隘经济发展观的批判和反思,在表明“发展可以看做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这一基本立场之后,他接着指明了其以自由为核心的发展观是和狭隘的发展观相对照的:“狭隘的发展观包括发展就是国民生产总值(GNP)增长、或个人收入提高、或工业化、或技术进步、或社会现代化等等的观点。”[印]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他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的中文版序言中表达了自己对这一视角确定无疑的观点,他说“这本书提出的发展观并没有把经济发展和其他领域的进步分割开来”[印]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9.,他认为经济发展应该按照权利和能力的扩大来思考,不一定从总量产出和增长尺度中获得,权利除了由对多数人来说取决于他们出卖自己劳动的能力和商品的价格的市场机制决定之外,还应该由社会中的权利关系这样的因素,社会中资源的空间分布,如教育和保健以及个人从国家中能够获得的东西等等来决定,这从“信息基础”的扩大上超越了功利主义和罗尔斯正义论的解决方法,在解决认为发展只是一种可以计量和反映的物质状态的传统观点而言,无疑是一重大突破,它还反映了发展的非物质状态。但是一个极大的缺憾是,这种对某一领域发展伦理研究的重大突破,如果能有一个共同的哲学基础作为前提则更完善并且更具合理性。

另外一种界定“发展”伦理涵义的方法是“广义视角”,这种方法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尼·古莱。他在《发展伦理学》中表明:“本书从广义角度来看发展的核心问题,把它视为界定美好生活、公正社会以及人类群体与大自然关系的问题。发展伦理学新的多元学科领域把判断性(分析性)科学与政策性(应用性)科学和规范性科学联结起来。它所反映的原料来自两个来源:经历‘发展’的人们的生活经验,以及研究发展的无数正式学科。”[美]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M].高铦,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导论3.他把价值融入各个领域、各个学科、生活的各个方面,提出发展的目标是“美好生活”,指出发展的价值性并将其价值性贯彻到各个层面,这容易引起人们对发展的泛价值化理解。在这种“广义视角”的基础上,他认为“发展是一个含糊的词语,它被用来描述性地以及规范性地说明一种当前的状况或者规划一种想望的选择。”[美]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M].高铦,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导论1-2.“当前的状况”和“规划一种想望的选择”本身不具有明确性,而且它们既可以被“描述性地”说明又可以被“规范性地”说明,在这里对“发展”的伦理涵义界定遗憾地印证了他所说的“含糊”性。这种分析方法虽然向我们展示了发展伦理问题的丰富性和具体性,却无法保证“发展”伦理涵义本身的明晰性和普遍有效性。

上述论证可知,当前发展伦理研究中对“发展”伦理涵义的界定,无论从对经验的事实性归纳表述或者对某一或某些具体问题的反思出发而达到伦理上的突破,还是从一种广义的视角分析,得出的对“发展”伦理涵义的界定或者是一种经验性的描述、或者是一定领域问题的扩展、或者是一种“模糊”性定义,这些都无法保证“发展”的伦理涵义本身的明晰性和普遍有效性,由此也导致了发展伦理研究领域术语的混乱、定义的不一致、深层研究缺乏等问题。因此,从对概念的一种严格界定的意义上讲,当前发展伦理研究领域中没有“发展”伦理涵义的合法定义,这对发展伦理问题本身的合理性产生了威胁。因为,一项研究如果没有保证其前提性问题的合理性辩护,而直接进入系统性研究或构建,无疑只是海市蜃楼。

三、“发展伦理”涵义界定不清的危害

面对当前发展伦理研究领域中,“发展”的伦理涵义界定不清甚至没有合法性界定的状况,产生了一系列的重大问题。

首先,“发展伦理”这一术语的使用比较混乱。尤其是在国内学术圈中,我们可以经常发现这样的表述:“可持续发展是发展伦理的实践形态”,“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合理性也正在于,它蕴涵了发展伦理的价值要求”,“发展伦理或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基础”,还有一些文章的题目,如“节约型社会的发展伦理阐释”“‘三农’问题的发展伦理观审视”“西部开发中的发展伦理”,“企业发展伦理的依据和原则”,“民族地区发展伦理的重新构造”等等。“可持续性”“社会发展”“‘三农’问题”或者“企业发展”可能是发展的一种特性或一种类型,它们蕴涵着伦理问题,但是直接称之为“发展伦理”在逻辑上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而且“发展伦理”在这里不具有实质性,它只是一个领域的标志,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本来“发展伦理”是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它是从伦理层面对“发展”的反思,可以说是一个独特的研究领域,在这里这一点被X所掩盖。当然并不是说这类研究没有合理性,相反,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伦理研究领域中的重要方面,只是从发展的伦理涵义的界定的意义上来看,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同样把发展伦理等同于“环境伦理”“生态伦理”“科技伦理”“发展哲学”等等,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这不可能是表述上的错误,果真如此就要对此作者的学术态度由此质疑,应该是对“发展”的伦理意义的理解的不同导致了如此状况。

其次,不同学者对“发展”的伦理涵义都有自己的解释,甚至在同一个学者的论述中有不同的界定。在现有研究材料中,几乎每个研究发展伦理的学者都有自己的关于发展的伦理涵义的界定(当然这与我们所说的“有几个哲学家就有几个哲学定义”不是同一意义上而言的)。如弗朗索瓦·佩鲁认为“新发展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生的’”,杜徳利·西尔斯认为“‘发展’必然是个规范性的概念,几乎同改进是同义词。”[英]杜徳利·西尔斯.发展的含义[M]//罗荣渠主编.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47.,约瑟夫·勒布雷特(Joseph Lebret)将发展界定为“价值观的基本问题和新文明的创造”,是“从较少人道向较多人道阶段的一系列过渡” 转引自[美]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M].高铦,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6.,阿玛蒂亚·森认为“发展可以看做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印]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而在德尼·古莱多次提到“发展”的伦理界定,在《发展伦理学》导论中提出:“‘发展’一词可以指社会变革的目标或者指达到这些目标的方法:指一种美好的生活的形象(物质上更富裕,体制上更“现代”,技术上更有效率)或者指达到这种形象的一批方法。这些方法的范围包括从经济计划到动员活动,从旨在改变价值观、行为与社会结构的社会综合工程到多种多样的部门干预。”[美]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M].高铦,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导论2.在另一著作《发展伦理学面向工作:1960—2002间的探索》(Development ethics at work:explorations 1960—2002)中对发展是这样界定的,像CROCKER在该书序言里所说,古莱给出了一个发展的描述概念和一个好的发展的规范概念,描述地理解,发展是经济,技术,社会,政治尤其是价值变化的进程;规范地理解发展,古莱称为“真正的发展”,指把不发达的受害者转变成自觉和主动的自己历史的塑造者,基本上是自我发展,这里的自我可以指地方,地区,民族或全球任何层面的个体或群体。 参见Denis Goulet. Development ethics at work:? explorations 1960-2002. [monograph]. London; New York, NY:Routlege,2006. Pxvi -Pxvii).这样从不同的角度对发展伦理意义的描述,使我们对此问题有了形象、具体的了解,但是却为我们对发展伦理问题本质的理解蒙上了一层迷雾。

最后,这一现象造成发展伦理问题的应用性研究占据主流,而发展伦理问题的深层研究相对缺乏的不对称状况。在现有材料中,大多数关于发展伦理问题的研究或者是研究技术发展、企业发展、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等具体领域中的出现的伦理问题,或者是对综合问题的研究,如德尼·古莱所说的“发展指的是所有这一切——同时地,不可分割地,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既是社会问题又是文化文问题,既是资源与环境管理问题又是文明问题。”[美]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M].高铦,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导论3.对某些领域发展问题的应用性伦理研究,即用伦理原则评价或规范某些领域,固然可以一定程度上揭示问题的实质,找到问题的部分根源,并对其进一步发展有促进作用,但是这并不能“遮蔽”深层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们研究某一问题,首要的一点便是对问题本身从根本上进行明确界定和分析,理解问题本身,是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系统性或深度性的研究探讨,甚至是进行应用性研究的前提(这里的前提可以理解为逻辑前提,而不是时间序列上的前提)。否则,我们只能陷入无数事实性的分析和经验总结之中不自知。

综上,当前发展伦理研究中对“发展”伦理涵义的界定,或者是一种经验性的描述、或者是一定领域问题的扩展、或者是一种“模糊”性定义,这导致了发展伦理研究领域术语的混乱、定义的不一致、深层研究不够等问题,从概念的明晰性上讲,当前对“发展”伦理涵义的界定是令人遗憾的,也影响到了发展伦理问题成立的合理性问题,很明显,这与对“发展”本身的理解密切相关,只有从哲学基础层面彻底揭开笼罩在“发展”之上的“迷雾”,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观照”它伦理涵义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