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礼学基本问题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結語

朱子《乞修三禮札子》談及編修《儀禮經傳通解》的目的,是既可使傳統禮樂“興起廢墜,垂之永久”,又可“爲聖朝制作之助”。朱子未竟之志,雖經黄榦、楊復等人努力,然終未臻理想之境。秦蕙田“以繼朱子之志”自勉,編撰《五禮通考》這一巨典。從該書的編撰形式、指導思想,編撰的取材、規模,以及對鄭玄學説的辯駁、依違可以看出,秦蕙田《五禮通考》治禮宗朱子之家法,以朱子禮學爲依歸,該書深深烙上了朱子禮學的印痕。秦蕙田編撰此書,嘆曰:“至于朱子之規模遺意,未知果有合焉否也!”[36]據本文的考察,《五禮通考》在編撰形式上雖然未完全與《儀禮經傳通解》、《家禮》相同,但在“規模遺義”上,無疑可以視爲朱子禮學之延續和發揚;從治禮的宗旨與學術取向等角度,亦可視之爲具有宋學色彩,受朱子禮學影響較深的禮學巨作。


[1]《清史稿》卷304《秦蕙田列傳》。

[2] 參《五禮通考》顧棟高序,載四庫本《五禮通考》;《五禮通考》盧文弨序,載光緒六年江蘇書局重刊本《五禮通考》。

[3] 曾國藩:《聖哲畫像記》,《曾國藩全集·詩文》,長沙:嶽麓書社,1986年,頁247—252。

[4] 參光緒六年本《五禮通考》盧文弨之序。

[5] 朱子禮學,主要集中體現于《儀禮經傳通解》、《朱子語類》等書中。而朱門禮學,尚有黄榦、楊復等人的禮學著作,亦可藉之一窺朱子禮學之整體面貌。尤其是楊復編纂《祭禮》,“輯《周禮》、《禮記》諸書,分爲經傳,以補其闕,綜之以通禮,首之以天神,次之以地祇,次之以宗廟,次之以百神,次之以因祭,次之以祭物,次之以祭統,有變禮,有殺禮,有失禮,并見之篇終。郊祀、明堂、廟制,皆折衷論定,以類相從,各歸條貫,使畔散不屬者,悉入于倫理;疵雜不經者,咸歸于至當,而始得爲全書”。(參秦蕙田:《五禮通考》卷首第二引曾棨之語。)藉楊復編纂之《續卷祭禮》,亦可窺朱子的祭禮理論體系與思想。參楊復撰,林慶彰校訂,葉純芳、橋本秀美編輯:《楊復再修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祭禮》,臺北:中研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11年。

[6] 關於《儀禮經傳通解》,可參孫致文《朱熹〈儀禮經傳通解〉研究》一文,臺灣“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

[7]《五禮通考·凡例》。

[8] 王鳴盛:《西莊始存稿》卷55《五禮通考序》,《續修四庫全書》143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頁318。

[9] 曾國藩:《復夏弢甫》,《曾國藩全集·書信》,長沙:嶽麓書院,1990年,頁1576。

[10] 朱熹:《乞修三禮札子略》。

[11] 參王啓發:《朱熹〈儀禮經傳通解〉的編纂及其禮學價值》,《炎黄文化研究》2005年第3期。

[12] 參殷慧:《朱熹禮學思想研究》,湖南大學嶽麓書院博士論文,2009年9月,頁135—136。

[13] 朱熹:《答孫敬甫》,《朱文公文集》卷63。

[14]《五禮通考·凡例》。

[15] 錢穆:《朱子新學案》,成都:巴蜀書社,1987年,頁1335。

[16] 方觀承:《五禮通考序》云:“而師朱子輯禮本意。”

[17] 白壽彝:《〈儀禮經傳通解〉考證》,《白壽彝文集》,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8年,頁42。

[18] 陳澧:《東塾讀書記》,北京:三聯書店,1998年,頁140。

[19] 白壽彝先生曾指出,對于《儀禮》所記録的各種程式儀節,《儀禮經傳通解》進一步有所條理化,加以分節。參白壽彝:《〈儀禮經傳通解〉考證》,頁43;錢穆《朱子新學案》,頁13443、1344。

[20] 例如李覯認爲:“竊觀六典之文,其用心至悉,如天焉有象者在,如地焉有形者載,非古聰明睿智,誰能及之?其曰周公致太平者,信矣。”參李覯:《周禮致太平論》,《李覯集》卷5,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67。

[21] 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卷33,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

[22] 盧見曾:《雅雨堂文集》卷1《五禮通考序》,《續修四庫全書》1423册,頁454。

[23]《河南程氏遺書》卷18,《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235。

[24]《朱子語類》卷79,頁2054。

[25] 朱熹:《與孫季和書》,《晦庵先生朱文公别集》卷3,《朱子全書》第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頁4885—4886。

[26] 參葉純芳《續卷祭禮·導言》,頁31—31。

[27]《朱子語類》。

[28] 秦蕙田在《五禮通考》卷1“祀天門”案語中提出“以經爲斷,以史爲案,經傳爲之綱領,疏解爲之條貫,正其紕繆,一其異同,而歷代典禮之得失,廷臣建議之是非,洞若觀火,議禮家可考覽焉。”其實這也是《五禮通考》編纂原則之一。《五禮通考》認爲禮有因革損益,後世製作禮樂須以古禮爲據來損益,堅持以經學來裁斷各朝代禮儀制度之是否“合禮”。在這點上,《五禮通考》與楊復《續卷祭禮》在編纂形式上可能有不同,但“以經爲斷”的思想,二者有承繼關係。關於楊復《續卷祭禮》的經史關係,參葉純芳爲《儀禮經傳通解續卷祭禮》所作之導言,頁43。

[29]《五禮通考》卷115方觀承案語。

[30] 下面未特殊注明者,引用諸儒之説均出自《五禮通考》。

[31]《朱子語類》卷90。

[32]《五禮通考》卷37宗元案:“圜丘、方澤,各自爲祭。朱子言之,不一而足。《語類》此條因經文無北郊,而反取胡五峰之言。若非記録之訛,即是朱子未定之説耳。周氏乃單摘此條,議之而不加别白,尚欠分曉。”

[33] 朱子曰:“《史記》云:‘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左傳》是姓左人作,秦始有臘,而左氏謂‘虞不臘矣’,是秦時文字分明。”《五禮通考》卷56蕙田案:“孔疏:‘周時臘與大蠟各爲一祭,漢改曰臘,不蠟而爲臘矣。’的是蠟臘正解,既從杜氏,不以妨鄭爲嫌也。”

[34] 參聖環本、乾隆通行本、光緒六年江蘇書局重刊本《五禮通考·方觀承序》。

[35] 例如《五禮通考》書中稱張載、程頤、朱熹等人爲“子”,其餘多直稱其名,表明編撰者對程、朱、張等理學家之尊重。

[36] 秦蕙田:《五禮通考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