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克思思想进程中的“黑格尔因素”
如前文所述,批判黑格尔国家哲学和法哲学构成马克思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直接导因,但是马克思在其思想起源时期并没有注意到黑格尔思想体系中所包含的政治经济学因素。他直到在“巴黎手稿”中尝试对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进行内在整合时,才开始以间接的方式批判黑格尔关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内在合一的论断。这种间接的方式具体而言就是马克思以异化劳动为主线整合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的最后一个步骤,即超越黑格尔哲学以实现异化观的变革。概而言之,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肇始于批判黑格尔,但却不是以批判黑格尔的形式展开的。正是这种复杂的情形,使得我们在考察“1857—1858年手稿”中的“黑格尔因素”时,必须将其置于马克思的全部思想进程而不仅仅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历程中。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完整且准确地理解和评价黑格尔之于马克思创作“1857—1858年手稿”的作用。
综观马克思一生的思想进程,与黑格尔的思想关联几乎囊括了后者的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在具体讨论这一问题前,有必要先对黑格尔哲学体系的范围做一个清晰的厘定。严格意义上的黑格尔哲学体系[1]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以及由精神哲学扩展而来的法哲学(国家哲学)、历史哲学、宗教学、美学和哲学史等。精神现象学起初被黑格尔视为“科学体系”的“导言”和到达对“意识”的概念性认识的理论准备[2],而后被归为精神哲学的一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对黑格尔哲学体系有过非常严格的界定和类似的表述,前者将精神现象学视作“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3],后者则直接归纳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4]。依据上述界定,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思想“交集”主要集中于逻辑学、精神哲学及其扩展内容、贯穿于整个哲学体系的辩证法等方面。
(一)精神哲学批判与“重写”哲学史
在马克思的思想起源时期,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起着重要的作用;后者同人文情怀和浪漫主义一起,共同影响着处于求学探索时期的马克思。[5]也就是说,马克思同黑格尔的思想“交往”最初是以间接的方式开始的。
众所周知,包括布鲁诺·鲍威尔等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是从德国古典哲学(die deutsche klassische Philosophie)发展史的维度来理解和重释黑格尔哲学的,这其中绕不开的是对德国古典哲学主题即理性如何观照现实世界的延续。自康德掀起人类思维领域的“哥白尼革命”,在“现象”和“物自体”、主体和客体等之间严格划界之后,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等人,或是将客体统一到主体中,或是将上述过程颠倒过来,或是将主客体合而为一。按照布鲁诺·鲍威尔的理解,黑格尔哲学的独特价值在于将斯宾诺莎的“实体”和费希特的“绝对自我”合而为一,但这两个对立领域的矛盾仍旧存在,只有消解“自我意识”如何对待“绝对精神”的问题,才能彻底解决上述矛盾。[6]他由此将“自我意识”从黑格尔精神哲学中抽离出来,赋予它以获得对自身认识的精神的内涵,即作为个体的人的主体性,而非斯特劳斯理解的整个时代的实体精神。能够自我认识决定着“自我意识”成为创造现实世界的源泉和动力,它为实现最大的普遍性(自由)而推倒一切阻碍力量,将被割裂的事物全部统一起来。这样看来,“自我意识”兼具精神革命和现实变革的双重“使命”,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构成了全部的历史。综上所述,布鲁诺·鲍威尔通过彰显“自我意识”完成了对黑格尔精神哲学的“改造”,找到了哲学体系与现实世界相结合的方式。
在写作《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以下简称为《博士论文》)的过程中,马克思延续了布鲁诺·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主题,充分吸收了后者对晚期古希腊哲学的正面肯定:“现在,伊壁鸠鲁派、斯多亚派和怀疑派的体系为人们所理解的时代才算到来了。他们是自我意识的哲学家。”[7]基于《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中所做的充分准备,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详细甄别了德谟克利特的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一般差别和具体差别,以此作为表征自我意识哲学的特点——原子脱离直线的偏斜所体现的“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的例证,为破解哲学体系与现实世界的关系难题找到出路。具体而言,哲学体系在反思现实世界、同外物发生关系,进而实现其实践“理想”的同时,也就失去了它本有的完整性和自洽性。“本来是内在之光的东西,变成转向外部的吞噬一切的火焰。”[8]此时,作为实现了的哲学体系的精神承担者的“个别的自我意识”,转而又要冲破理论体系对它的束缚,将现实世界从非哲学中解放出来。由于“个别的自我意识”仍然处于发展过程中,也就是没有超过理论体系的范围,所以它冲破体系束缚的结果却是实现了这个体系的个别环节。概而言之,自由与必然性的悖论是“自我意识”的发展过程中绕不开的环节。
从马克思的上述理解来看,他接受了布鲁诺·鲍威尔关于“自我意识”之于变革现实世界作用的观点,但却没有将它设定为绝对原则,并且认识到它的“双刃要求”:既要通过外物肯定自身,又在肯定自身的过程中否定外物。这就表明,马克思已经有了批判黑格尔精神哲学的倾向。这种倾向不仅体现在对“自我意识”的创新阐释上,还表现为对哲学史的重新注解上,后者构成了马克思的“一部更大著作”的计划。正如他在《博士论文》“序言”中所说,一方面要对黑格尔式哲学史的“宏大叙事”所忽略的思想细节做详尽的说明和必要的补充;另一方面则以思想本来面貌的直接呈现,来克服“思辨的东西”(das Spekulative)即“精神”发展史叙事模式的诸多弊端。
此后,以不同于黑格尔的方式“重写”哲学史成了马克思的主要研究方向,他甚至打算以此作为申请伯恩大学教职的报告,并为此做了大量的准备性摘录[《古典哲学著作摘录(柏林笔记)》]。这些摘录涵盖亚里士多德的《论灵魂》(版本待考证)、大卫·休谟的《人性论》(1790年哈雷版)、《莱布尼茨著作集》(1768年日内瓦版)、《斯宾诺莎全集》(1802年耶拿版)、罗森克朗茨的《康德哲学的历史》(莱比锡1840年版)以及40余篇相关研究文献的目录,涉及灵魂论、认识论和不可知论、单子论、神学与宗教批判、康德哲学的影响与黑格尔哲学的诞生等西方哲学史上的经典理论和重大事件。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以亚里士多德为研究出发点的原因在于,后者对黑格尔精神哲学有着构成性的影响,黑格尔本人十分推崇亚里士多德的灵魂学说,并继承了其中的许多观点。由此不难推断,若非“物质利益”这个“苦恼的疑问”促使马克思研究的转向,他很可能会以“重写”黑格尔哲学史为起点而成为一名“学院派”哲学家。
(二)揭示黑格尔“思辨结构的秘密”
由于申请教职未成而转向《莱茵报》编辑工作,马克思放弃了“重写”哲学史的规划。当现实世界中充斥着的各种反“自我意识”的事物——普鲁士专制制度、为统治者辩护的法学派和书报检查令等——逐一呈现在马克思面前时,他最终认识到“自我意识”根本无法冲破必然性的束缚而成为现实世界的“统治者”。支配现实世界和个人之间行为的要素,不是“自我意识”和理性,而是物质利益。此时,黑格尔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及其核心观点,诸如“法”(Recht)是自由意志的“定在”(Dasein)、个人在国家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自由等,必然会受到马克思的批判。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以逻辑学的形式[9]描绘出自由意志不断“求助”各种外在条件而自我实现的过程,构建出个人和国家之间的“伦理”关系:国家通过作为其本质环节的各种特殊职能和活动被个人所运用,来实现同他们的联系。在“私人”即以实现自身利益(特殊的东西)为目的的个人那里,普遍的东西只是手段。特殊性原则与普遍性原则的对立,使得市民社会最终成为人与人之间相互排斥的“战场”,所有权和个人自由就无从保障。个人只有成为作为客观精神的国家(实体性的和普遍有效的东西)的成员,才能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进而展开进一步的特殊满足、活动等行为,从而达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因此,国家是市民社会的基础。
马克思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上述关系“颠倒”了过来,揭示出黑格尔的“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倾向:“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而在思辨的思维中这一切却是颠倒的。”[10]进而言之,国家职能不是国家的本质环节,而是个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及活动方式;应当从个人的社会特质出发来考察他们同国家的联系,而不是相反。检验国家保障个人自由的标准不在于其职能是否被个人所运用,而在于个人的社会特质能否实现,而这又是由个人生存境遇决定的。现代世界中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彼此分离使得个人同其本质相分离,且具有了强烈的排他性,结成了有着共同目的或利益的共同体、阶层等级和同业公会等。现实的个人成了“私人”。只有在国家消亡后形成的“真正的民主制”[11],而不是黑格尔所说的君主立宪制,才能克服个人主义原则,实现个人的生活同其类生活的统一,真正保障人的自由。由此可见,马克思从人类社会历史本身出发考察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同时也否定了作为其“内核”的逻辑学形式。
马克思并不否认黑格尔所揭示的现代世界的主要特征——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而是反对用国家力量来解决市民社会的冲突。这种解决力量只能存在于市民社会内部中,只有通过政治经济学才能真正“进入”市民社会的内在结构。从“副本批判”转向“原本批判”后,马克思并没有完全摆脱黑格尔的影响。当他尝试用“劳动异化”及其扬弃分别解释资产阶级社会和论证共产主义时,既考察了黑格尔“异化—扬弃”理论的得失,也批判了整个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缺陷。基于对黑格尔哲学的态度关涉哲学出发点和本质问题这一总体性认识,马克思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束缚于黑格尔哲学而与现时代的实际状况和实践活动相脱节的弊端;肯定了费尔巴哈以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为起点来观照世界,以及揭示和批判黑格尔哲学作为人的本质的异化的规定等做法;认识到同样可以借助于批判黑格尔哲学来论证共产主义——“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12]——的合理性。通过摘录《哲学科学全书纲要》结构以分析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实质[13],马克思指出了它的双重错误:一是没有正确界定人的本质的异化的内涵,将其规定为人的本质同纯粹的抽象的哲学思维而不是同非人的方式相对立的事物;二是没有正确揭示异化的扬弃的结果,将其归结为绝对知识即自我意识和意识的同一,而不是人向自身的复归,即重新占有人的本质力量。只有在社会主义的前提下,通过感性活动、实践和现实的活动来扬弃私有财产,而不仅仅是思维上的“行动”即自我意识重新掌握其对象性本质,才能重新充实人的本质和重新证明人的力量。
在着手批判黑格尔哲学的同时,马克思也在反思其思想起源时期与黑格尔思想“交往”的间接形式,彻底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和全面清算自己旧的哲学信仰。他一方面揭示了“思辨结构的秘密”——现实中具体形态的水果是“果品”这个实体自我运动的结果[14];另一方面以评论蒲鲁东所有权批判理论为中介,驳斥了埃德加·鲍威尔用逻辑关联取代现实关系、用自我意识取代变革社会的现实运动的谬论,肯定了无产阶级的真正历史作用,即消灭自身所处的非人状态而扬弃私有财产。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黑格尔哲学的错误所在:一是以纯粹的理性的形式回答一切,把全部现实问题转化为思辨问题;二是将绝对观念视为历史的前提,割裂了现实的个人同具体的历史之间的原本内在关联;三是仅仅将现实的个人作为观念的运动中的一个抽象环节,而不是整个历史和社会的前提与出发点。正是以现实的个人作为观照现实世界的出发点,马克思最终能够“离开思辨的基地来解决思辨的矛盾”,彻底解决或扬弃了自我意识如何观照现实世界这个德国古典哲学的主题,形成了自己的“新哲学”和历史观。正如他本人所说:“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15]
(三)对逻辑学和辩证法的部分肯定与借鉴
虽然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沉湎于观念领域的弊端持彻底批判的态度,但他对黑格尔的逻辑学和辩证法的合理部分给予了肯定,并不断从中汲取“养分”。
不同于康德将“思辨的东西”不加区别地置于经验限度之内,黑格尔对它做了日常生活中的和哲学意义上的区分:前者具有主观任意的特点,常用以表示悬想或揣测;后者是“辩证的东西”,即“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或者说,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16]。在此基础上,黑格尔揭示了辩证法昭示的认识过程:(1)知性或理智式思维揭示不同概念之间的差别,强调每一个概念的自存性;(2)辩证理性或否定理性则“走向”了知性或理智的反面,它否定不同概念间的差异而揭示它们的对立,且不可避免地存在否定一切概念的趋势;(3)思辨理性或肯定理性对辩证理性或否定理性进行“纠偏”,在概念间的对立即相互否定中揭示它们的相互肯定。上述过程中的三部分是相互联系的和缺一不可的,它们“并不构成逻辑学的三部分,而是每一逻辑真实体的各环节,一般说来,亦即每一概念或每一真理的各环节”[17]。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中的正题、反题和合题的真正内涵,它克服了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非此即彼”和康德“先验辩证论”无法超越经验界限的不足,凭借破除单纯否定的“阴影”并得出肯定的结果,具有了能够作为解释现实世界之工具的合理性。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异化—扬弃”理论没有触及人的真正本质这一弊端的同时,肯定了黑格尔的逻辑学和辩证法在异化规定内的积极意义:无限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即每一次否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构成了对现实世界的存在及发展的合理描述;“扬弃”本身所具有的对本质力量的提升作用,正是通过上述每一个环节的依次交替而体现出来的。[18]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严格地将黑格尔的逻辑学和辩证法的合理性限定在解释现实世界的层面,认识到它们在解释现实世界的过程中将所有事物都最终抽象化为逻辑范畴的极端倾向,极力反对将它们用于改变现实世界。他在《哲学的贫困》中对蒲鲁东“系列辩证法”的批判就是一个例证。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以事物自身发展过程与人的认识过程的相反性为前提,黑格尔对现实世界做了如下解释:每个逻辑范畴都经历着自我设定、自相对立和自相合成的展开过程,从而构成它们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由于每个逻辑范畴都同它的自我展开过程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所以逻辑范畴之间就构成了群,群的辩证运动产生了系列,系列的辩证运动又产生了整个体系;整个现实世界在逻辑上就以逻辑范畴的设定、对立和合成的形式而存在。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从逻辑范畴能够自我设定的原因——它的纯粹性即除自身外没有与之对立的客体和与之合成的主体——入手,揭示其实质是只能在自身周围颠来倒去。若进一步将逻辑范畴的展开过程“颠倒过来”进行推演,全部的人或事物在逐步被抽去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偶然性”之后,只剩下了作为“实体”的逻辑范畴。可见,黑格尔的方法不是对整个现实世界的分析,而只是抽象;也不是通过逻辑范畴的展开过程来呈现具体事物的多样性,而是离它们越来越远。同样,辩证的运动也和现实的运动脱节。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黑格尔辩证法尚且存在上述弊端,“冒牌的黑格尔词句”(蒲鲁东“系列辩证法”)更是漏洞百出。作为解释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黑格尔辩证法无须提出任何问题。蒲鲁东却试图将它变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工具,用以改变现实世界——每个经济范畴都有“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它们共同构成了经济范畴的固有矛盾,人们应当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保存“好的方面”和消除“坏的方面”。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显然是行不通的。正是难以忍受蒲鲁东对黑格尔哲学的所谓“活学活用”,马克思才将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和“神秘外壳”一并抛弃了。他此时理解的“合理内核”主要是对现实世界存在和发展结果的肯定,而不是“巨大的历史感”(思维过程和世界历史发展的“平行”)和“批判的和革命的”本质(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中同时包含着的否定)。
一段相当长的时期(10年)后,当马克思开始着手“加工”手中繁杂的经济学材料以构建自己的政治经济学,从整体上观照和把握资产阶级社会时,他再次运用了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19]马克思一方面承认黑格尔辩证法中所渗透的实在内容即现实世界中各对立关系的统一,将被黑格尔颠倒的观念与现实的关系倒过来,将对立关系的解决从观念领域回归到现实世界,阐述资本在形成自身形态过程中不断积聚力量,统合资产阶级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现现实的、经济形态统一的过程;另一方面,他不仅借用“一般性”(Allgemeinheit)、“特殊性”(Besonderheit)和“个别性”(Einzelnheit)的区分和联系,来表述商品(价值)、货币和资本,以及资本的诸形态间的关系,而且还运用黑格尔逻辑学中“本质”到“形式”的辩证运动,来阐述从商品(价值)到货币再到资本的发展过程,从而实现了逻辑和历史的统一。正如恩格斯所说:“采用这个方法时,逻辑的发展完全不必限于纯抽象的领域。相反,逻辑的发展需要历史的例证,需要不断接触现实。”[20]
(四)同黑格尔辩证法的严格划界
在“重拾”黑格尔辩证法以阐述资产阶级社会物质生产的辩证特性的过程中,马克思已经有意识地同这个方法严格划界,提出从现实的前提出发来展现具体和实在的产生过程,而不是用观念来把握它们。[21]他在探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科学方法时,就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具有的完全抽象的思辨形式和沃尔弗式形而上学的非此即彼形式。也就是说,否定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性质和现有形式,是马克思建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时始终坚持的前提。他是在此前提下“重塑”被官方黑格尔派笨拙地应用和被新的自然科学所“遗弃”的黑格尔辩证法。
随着《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的出版和广泛传播,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遭到了各式无端指责,其中不乏“黑格尔式诡辩”或照搬黑格尔辩证法等观点(以杜林、孚赫为代表),甚至出现了一些出于善意的“误读”,最有代表性的是考夫曼的《卡尔·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观点》一文。为了回击杜林等人将马克思归入唯心主义哲学家行列的做法,考夫曼“创造性”地对马克思的方法做了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区分,指出前者是与“唯心主义”(idealism)对立的严格的“实在论”(realism),后者则是德国辩证法[22]。在他看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用于指导其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就是上述结论最好的证明,这种研究方法的实在论基础在于通过以尽可能完善的现实及其依据为起点的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社会关系的一定秩序的必然性。它具体表现为:第一,将社会运动看作受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支配的自然史过程,以证实社会关系的既有秩序过渡到另一种秩序的必然性;第二,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等为转移意味着意识要素在社会运动中起着从属作用,这又决定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出发点只能是外部现象而非抽象观念;第三,通过对外部现象的详尽的科学考察,可以证实各种社会有机体整体结构的不同;第四,处于不同社会有机体结构中的同一个外部现象受完全不同的客观规律所支配,换言之,支配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不是永恒的,而是历史的和暂时的。上述实在论基础使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具有了科学的价值,这种科学价值在于:阐明支配着一定社会有机体的产生、存在、发展和消亡以及被另一个更高的有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
马克思并不反对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的区分,但反对错误地定位它们的基础和性质、没有同黑格尔辩证法严格划界的做法。众所周知,马克思很早就将他用于改变现实世界的研究定性为“新唯物主义”。唯物主义本身作为近代以来的产物,与起源于柏拉图的强调理念作为唯一充分的存在的实在论有着质的不同,后者仍局限于解释现实世界。与实在论对立的是唯心主义即观念论,而与唯物主义对立的则是同属于近代哲学产物的、强调灵魂与上帝之间沟通的“唯灵主义”(spiritualism)[23]。受黑格尔辩证法的一定启发,马克思提出的“新唯物主义”一方面扬弃了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强调通过实践方式来解决唯物主义与唯灵主义的对立:“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做理论的任务。”[24]另一方面,“新唯物主义”以彻底改变哲学的功能和目的、吸收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唯心主义各自合理因素的方式,在解决它们的对立的同时实现对它们的超越。马克思既要坚持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的立场,从现实世界本身而非观念或逻辑范畴出发来解释它,来避免黑格尔辩证法将观念绝对化的弊端;又要吸收黑格尔辩证法所表征着的社会运动即建构现实世界的能动性,来克服费尔巴哈片面强调现实世界的客体方面进而将它僵化的弊端。
正是有了“新唯物主义”的基础,马克思才能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通过把握资产阶级社会运行机制和发展趋势,来找到社会变革的道路,实现解释现实世界和改变现实世界的统一。这就是说,马克思辩证法的“新唯物主义”基础和性质始终贯穿于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他原本不需要过多地强调这一点,但是,以杜林为代表的反对者的有意曲解[25]和以考夫曼为代表的赞成者的无意误读,促使他再版《资本论》第一卷时特意强调与黑格尔辩证法的严格划界,并对其辩证法的基础、性质和超越性做出了新的诠释。首先,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新唯物主义”的而不是实在论的,考夫曼描述的所谓“实在论基础”正是辩证方法。其次,它的超越性不仅体现在所“唯”的东西(现实或观念)上,将被黑格尔辩证法颠倒了的观念和现实的“主谓关系”倒过来,而是对现实世界及其发展趋势的截然相反的理解——不是否定之否定即肯定,而是肯定中包含着否定。“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6]
此外,马克思还指出,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在形式上必然是不同的,前者占有和考察现实材料的结果,要被后者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随着这些现实材料的“生命”在观念上被反映出来,人们容易被这种表象所蒙蔽,将其误认为一种先验的结构。然而,研究方法是叙述方法的前提和基础,这意味着叙述方法的性质从根本上不是由它自身的形式,而是由研究方法的性质决定的。也就是说,它们的性质必然是一致的。因此,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叙述方法不是黑格尔辩证法式的唯心主义,而是“新唯物主义”。
(五)“巨大的历史感”的不同表达
马克思始终承认黑格尔哲学具有的“巨大的历史感”,并不断尝试对世界历史做出与黑格尔不同的表达。近代以降形成的世界历史有着多重指向,它既可以是关于全部社会运动和人类行为的宏大叙事,也可以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路向的预判。在对上述多重指向的理解中,哲学发挥着其特有的功能。不同于历史学编纂研究中以世界历史的各种现象为起点而形成“普遍的观察”,黑格尔思考的是世界历史本身,指出“‘历史哲学’只不过是历史的思想的考察”[27]。他认为,包括世界历史在内的与人类社会相关的一切中都含有一种“思想”,理性就是“观察”世界历史的“思想”。在“理性”的指引下,个人按照一种规范性而非自身目的和利益来行动,不断扬弃“意志”与“自由”的矛盾,使由个人活动构成的世界历史展现为一个合理性的过程,且趋向于一个共同目标——“客观的意志”和“主观的意志”在“国家”内的结合。这个过程从东方社会开始并向西方社会发展,呈现出以下四种形态:以“道德”为“实体”或“规定”的东方世界;体现为“精神”真实更生的希腊世界;压服“命运”的罗马世界;表征现代世界“精神”的日耳曼世界。
综观黑格尔关于世界历史的哲学思考,尽管形式上是抽象的,但研究对象是真实存在的。这种与观念相“平行”的真实性不会因黑格尔哲学被彻底批判而消失,反而成为马克思终其一生探究的主题之一。与黑格尔将东方社会作为“精神”发展的起点不同,马克思最初是从现实的个人及其物质生产活动出发、以西方社会为“样板”来理解世界历史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先是以分工为主线,描述了从部落所有制到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再到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最后到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的人类历史的一条演进路径;然后以具体的历史事件为阶段性标志,梳理了始于城乡分离止于大工业形成垄断的资产阶级开辟的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到了“1857—1858年手稿”中,出于土地在人类历史中长期充当最主要劳动场所和生产资料的地位,马克思将所有制形式表征的世界历史进程聚焦到土地所有制上,勾勒出从部落所有制到古典古代所有制或古希腊罗马所有制,再到日耳曼所有制,最后到资产阶级所有制的演进过程。他重点阐释了决定资产阶级所有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28]的特征及其形成的漫长且复杂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具体表现为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分离、劳动者同生产工具的分离、劳动者同生活资料的分离、劳动者同其自身的分离。在土地、生产工具(主要是机器)和生产资料将人“排挤”出去后,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只能靠出卖已经成为“商品”的劳动力,来维持个人及其家庭乃至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的生存,因为源源不断供应的劳动力创造出资本主义世界最主要的剩余价值。为了消除资产阶级所有制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相互竞争和吞噬的悲惨状况,“自由人的联合体”,即“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29],成为世界历史发展的最终走向。
此后,《资本论》德文第一卷的问世,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社会内在矛盾和历史命运的系统论证,更加明确了马克思关于世界历史发展趋势的设想:资本主义普遍的经济危机引发无产阶级革命,进而摧毁资产阶级所有制。然而,在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马克思开始重新审视和修订上述设想。这些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1873年爆发的经济危机在不断蔓延时却因各种政策的及时调整而得到缓解,以至于它不足以引发无产阶级革命。资本在流通领域呈现的复苏之势,并催生出新兴金融资本和信贷行业,这些新情况都需要加以研究。[30]第二,当时欧洲各国内部的革命运动被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想所笼罩,世界性的无产阶级革命正处于低谷时期。第三,俄国革命家向马克思提出俄国农村公社能否跨越资本主义而直接走向共产主义的历史难题,使他将研究视角转向东方社会和古代社会,后两者直接关涉俄国能否成为引发世界范围内无产阶级革命的“导火索”,以及资本主义是否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道路等。马克思由此暂时中断了《资本论》第二、三卷的修订和整理工作,转向以成文史以前的人类历史为研究对象的文化人类学和以成文史以后的人类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学,并尝试从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寻找引导世界历史发展走向的其他因素。
上述研究转向的成果就是“人类学笔记”和“历史学笔记”,前一部笔记的时间跨度为蒙昧时期到希腊-罗马时期,即从人类社会的低级阶段到以专偶制家庭和保障私有制的继承法的确立为标志的政治社会的形成,内容包括史前社会中家庭形式的演变、最早的公有制及其向私有制的过渡,氏族社会的内部结构及其向政治社会的转变等;后一部著作的时间跨度为罗马帝国早期到17世纪中叶近代民族国家的初步形成时期,内容涵盖成文史以来的欧洲重大历史事件,不同民族和地域的国家的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是主线之一。马克思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以土地为核心的所有制演进路径即“经济的社会形态”,梳理了东方社会中更为复杂的土地所有制发展历程及其关涉的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命运、无产阶级革命的现实性等重大问题,而且还详尽考察了资本主义起源的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宗教因素等,极大地拓展了对资产阶级社会的理解视域。至此,马克思以黑格尔所不知的人类学研究的史前社会为出发点,以不同于“精神”运演并与之对立的方式,阐述了关于世界历史的理解。如果说黑格尔描绘的世界历史是“德意志版本”,强调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承接罗马帝国的“正统”性,那么,马克思阐释的则是“英国版本”,强调英帝国在市民社会领域对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这一“正统”的替代。
综合以上分析,在马克思建构其思想的过程中似乎有一个挥之不去的黑格尔的“幽灵”。每当他需要阐释新理论或新观点时,黑格尔哲学便“适时”地出现在他的著作中,仿佛成了马克思重要的思想“宝库”。导致这种表象既与黑格尔哲学思想的时间在前性有关,我们在讨论时间靠前的思想家与靠后的思想家的关系时,往往是从考察前者的思想结构开始的,又与黑格尔哲学的思想史地位有关,特别是它作为解释现实世界之工具的合理性和其中包含的“巨大的历史感”。然而,表象终究不能取代本质。与黑格尔之间的思想关联,决不意味着马克思完全受其影响而没有理论的超越性,也决不意味着要对马克思哲学做黑格尔式或“近黑格尔”式的阐释。前文的全部论述已经表明,马克思在与黑格尔的思想“交集”中,始终是处于主体地位。不论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和改造,还是对它的借鉴、运用和区分,始终是受马克思研究内容的变化而“被动”地“服务”于他的思想建构和阐发的,而不是“主动”地或“先在”地融入其中。在“引入”黑格尔哲学的不同时期,马克思都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对它的实质性超越。接下来的部分,笔者要考察的是马克思自身的思想建构和阐发过程。
注释
[1]这里的“严格意义上的黑格尔哲学体系”是指黑格尔本人对其哲学体系的最终界定。大体而言,黑格尔对其哲学体系做过三次界定。一是耶拿时期:逻辑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二是《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时期:精神现象学(导论)→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这两者是等同的);三是《哲学全书》时期: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
[2]“在我的《精神现象学》一书里,我是采取这样的进程,从最初、最简单的精神现象,直接意识开始,进而从直接意识的辩证进展(Dialektik)逐步发展以达到哲学的观点,完成从意识辩证进展的过程去指出达到哲学观点的必然性(也就因为这个缘故,在那本书出版的时候,我把它当作科学体系的第一部分)。因此,哲学的探讨,不能仅停留在单纯意识的形式里。”(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93-95.)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01.
[4]“黑格尔完成了新的体系。自从人们有思维以来,还从未有过像黑格尔体系那样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逻辑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历史哲学,全都结合在一个体系内,归纳成为一个基本原则。”(恩格斯.大陆上社会改革的进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489.)
[5]严格来讲,对作为体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来源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但这不意味着作为思想家的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最初也起源于此。在其思想起源时期,马克思最先“接触”的是自我意识哲学、宗教批判、人文情怀和浪漫主义,不包括古典政治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随着由“副本批判”转向“原本批判”,马克思才开始受到上述两大理论体系的影响。
[6]Bruno Bauer. Charakteristik Ludwig Feuerbachs. Wigand’s Vierteljahrsschift. Bd.3 1845.
[7]马克思.《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一文新序言(片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3.
[8]同②75-76.
[9]正如马克思所说:“家庭和市民社会到政治国家的过渡……不是从家庭等等的特殊本质以及从国家的特殊本质中引申出来的,而是从必然性和自由的普遍关系中引申出来的。这完全是在逻辑学中所实现的那种从本质领域到概念领域的过渡。”(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3;并参见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黑格尔著作集:第7卷.邓安庆,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291-305,471.)
[10]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0.
[11]“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政治国家就消失了。这可以说是正确的,因为在民主制中,政治国家作为政治国家,作为国家制度,已经不再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了。在一切不同于民主制的国家中,国家、法律、国家制度是统治的东西,却并没有真正在统治,就是说,并没有物质地贯穿于其他非政治领域的内容。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法律、国家本身,就国家是政治制度来说,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和人民的特定内容。”(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41.)
[1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5.
[13]“因为黑格尔的《哲学全书》以逻辑学,以纯粹的思辨的思想开始,而以绝对知识,以自我意识的、理解自身的哲学的或绝对的即超人的抽象精神结束,所以整整一部《哲学全书》不过是哲学精神的展开的本质,是哲学精神的自我对象化;而哲学精神不过是在它的自我异化内部通过思维方式即通过抽象方式来理解自身的、异化的世界精神。”(同②202.)
[14]“这种办法,用思辨的话来说,就是把实体了解为主体,了解为内在的过程,了解为绝对的人格。这种了解方式就是黑格尔方法的基本特征。”(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0.)
[1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6.
[16]黑格尔.逻辑学:上卷.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39.
[17]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72.
[18]“黑格尔在这里——在他的思辨的逻辑学里——所完成的积极的东西在于:独立于自然界和精神的特定概念、普遍的固定的思维形式,是人的本质普遍异化的必然结果,因而也是人的思维普遍异化的必然结果;因此,黑格尔把它们描绘成抽象过程的各个环节并且把它们联贯起来了。例如,扬弃了的存在是本质,扬弃了的本质是概念,扬弃了的概念……是绝对观念。”(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18-219.)
[19]“我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例如,我已经推翻了迄今存在的全部利润学说。完全由于偶然的机会——弗莱里格拉特发现了几卷原为巴枯宁所有的黑格尔著作,并把它们当做礼物送给了我——,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如果以后再有工夫做这类工作的话,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马克思致恩格斯(1858年1月16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43.]
[20]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5.
[21]“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5.)
[22]“如果从外表的叙述形式来判断,那么最初看来,马克思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是德国的极坏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实际上,在经济学的批判方面,他是他的所有前辈都无法比拟的实在论者……决不能把他称为唯心主义者。”(Kауфман. Точка зрения политик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критики у Карла Mаркса. Rezension zu: Капитал. Т. 1. Спб. 1872.)
[23]“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92)。
[24]同①192.
[25]“我现在能够理解杜林先生的评论中的那种异常尴尬的语调了……他做过两件事。第一,他出版过一本(以凯里的观点为出发点)《国民经济学批判基础》(约500页),其次,出版过一本新的《自然的辩证法》(反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我的书在这两方面都把他埋葬了……他十分清楚地知道,我的阐述方法不是黑格尔的阐述方法,因为我是唯物主义者,而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切辩证法的基本形式,但是,只有在剥去它的神秘的形式之后才是这样,而这恰好就是我的方法的特点。”[马克思致路德维希·库格曼(1868年3月6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0.]
[26]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2.
[27]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6:45.
[28]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手稿”的前半部分更多使用的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一词,到了专门插入对剩余价值学说史的理论分析时才开始使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词。[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33.]
[29]同①107-108.
[30]“在英国目前的工业危机还没有达到顶峰之前,我决不出版第二卷。……不论这次危机可能怎样发展——仔细观察这次危机,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研究者和职业理论家来说当然是极其重要的——,它总会像以前的各次危机一样地过去,并且会开始一个具有繁荣等等各个不同阶段的新的‘工业周期’。……这些资料使我幸运地得到一个能够继续进行我的研究的‘借口’,而不是最后结束这项研究以便发表。”[马克思致尼古拉·弗兰策维奇·丹尼尔逊(1879年4月10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3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