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乐舞杂戏的基本形态及文化成因
由魏至五代之末,长达七百余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段。在这一阶段,国家战乱不断,政权更迭频繁,尤其是十六国及南北朝时期,割据势力此起彼伏,抢攘不已,可谓“兴废风灯明灭里,易君变国若传邮”[1]。其间,虽有几次全国性的统一,但大多很短暂,西晋王朝的真正意义上的统一,也不过二三十年,隋王朝仅维持了三十七年。至唐,始出现了大的转机,实现了长达二百八十多年的大一统局面。在迭起的社会动荡与无数次的百姓流宕迁徙过程中,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也在不断进行着不同渠道的交流与碰撞,使得这个时期“思想异常活跃、精神生活空间开阔、文化环境较为宽松”[2]。外部的客观形势,使得各类伎艺,在原来艺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汲取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艺术营养,形成格外繁盛的局面。
图24 唐侏儒优俑
根据文献载述可知,当时的伎艺,大致可分如下几类:
一、歌舞
歌舞,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娱乐、礼仪形式。《太平御览》卷五七四引《礼记》谓:“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舞知其德”,又曰:“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而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四伐,盛威于中国也。”[3]所谓“象”,即象成功而为歌舞。成,即演奏、表演之意。每一成,均演一段史事。武王理乱、观兵盟津、出兵克殷、诛纣南返、分陕而理、班师还朝诸史事,均借歌舞得以逐一展现。汉代,继承了古代这一文化传统,乐舞的制作也大多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或赋予特定的文化内涵。正如《史记·孝文帝纪》所云:“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闻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4]且根据节令、时序的不同,舞蹈内容亦随之而变更。汉时,武帝就曾“使僮男、僮女七十人俱歌。春歌《青阳》、夏歌《朱眀》、秋歌《西皞》、冬歌《元冥》”[5],还曾在祭祀时,根据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操作行止而编排舞蹈动作。《后汉书·祭祀志》谓:“舞者用童男十六人,舞者象教田,初为芟除,次耕种、芸耨、驱爵,及获刈、舂簸之形,象其功也。”[6]歌舞,成了一种较为普遍的活动,适用于多种场合,或祭祀、庆典,或自娱自乐,甚至连帝王也参与歌舞的制作。《汉书·元帝纪赞》载:“元帝多材艺,善史书,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刌节度,穷极幼眇。”[7]即是一例。
至魏晋,歌舞之制作,亦近似于两汉,多从前代继承、改造而来。如《三国志·文帝纪》,于黄初四年(223)“秋八月丁卯,以廷尉钟繇为太尉”句下注引《魏书》曰:“有司奏,改汉氏宗庙《安世乐》曰《正世乐》、《嘉至乐》曰《迎灵乐》、《武德乐》曰《武颂乐》、《昭容乐》曰《昭业乐》、《云翻舞》曰《凤翔舞》、《育命舞》曰《灵应舞》、《武德舞》曰《武颂舞》、《文昭舞》曰《大昭舞》、《五行舞》曰《大武舞》。”[8]宋郭茂倩《乐府诗集》“舞曲歌辞二”:“晋宣武舞歌”条引《晋书·乐志》:“魏黄初三年,改汉《巴渝舞》曰《昭武舞》。景初元年,又作《武始》、《咸熙》、《章斌》三舞,皆执羽籥。及晋,改《昭武舞》曰《宣武舞》、《羽籥舞》曰《宣文舞》。咸宁元年,诏庙乐停《宣武》、《宣文》二舞,而同用《正德》、《大豫》舞云。”[9]同书“魏俞儿舞歌”条引《宋书·乐志》曰:“魏《俞儿舞歌》四篇,魏国初建所用,使王粲改创其辞,为《矛俞》、《弩俞》、《安台》、《行辞新福歌》曲,行辞以述魏德,后于太祖庙并作之,黄初二年,改曰《昭武舞》,及晋,又改曰《宣武舞》。”[10]晋《正德》、《大豫》舞,即由汉魏歌舞承袭而来。至宋、齐亦然,“宋世止革其辞与名,不变其舞。舞相传习,至今不改”[11]。宋明帝所改者乃《鞞舞》之类的杂舞[12],至于用于祭祀的文、武诸雅舞,则未轻易改动。因此类歌舞,主要用于郊庙、朝飨,且继统者所采取的方式、手段不同,歌舞演奏的次序亦有严格的限定,正所谓“古之王者,乐有先后,以揖让得天下,则先奏文舞,以征伐得天下,则先奏武舞,各尚其德也”[13]。“章皇太后庙唯奏文乐,明妇人无武事也。”[14]至于宴乐,对舞蹈内容的要求,则宽松许多。“乐饮酒酣,必自起舞”,所舞者何,远比不上郊庙、朝飨要求严格,给歌舞的发展变化留下了拓展的空间。然而,尽管“宴乐必舞,但不宜屡尔”[15],恰说明对歌舞的演出之“度”,仍有一定的限定。史载:“师经抚琴,魏文侯耽之,起舞。经怒,以琴撞文侯。文侯大怒,经曰:‘臣撞桀纣之主,不撞尧舜之君。’文侯悦,挂琴于室为戒。”[16]恰说明歌舞可“乐之”,但不能“耽之”,过于迷恋,会殆于政事、消磨意志。此或是取古人所谓“乐而不淫”“乐而不荒”“发乎情,止乎礼义”之意。
然而,自古以来,历代上层统治阶层人物,喜好歌舞者亦不乏其人。且不言上文所述汉元帝、宋明帝,其他帝王、将相、后妃,亦多如此。《魏书·文成文明后冯氏传》载:“太后曾与高祖幸灵泉池,燕群臣及藩国使人、诸方渠帅,各令为其方舞。高祖帅群臣上寿,太后忻然作歌,帝亦和歌,遂命群臣各言其志,于是和歌者九十人。”[17]《北齐书·幼主高恒纪》载,北齐幼主高恒,骄奢残忍,庸碌无能,“宫掖婢皆封郡君,宫女宝衣玉食者五百余人,一裙直万疋,镜台直千金,兢为变巧,朝衣夕弊”,“狗则饲以粱肉,马及鹰犬乃有仪同郡君之号”,“斗鸡亦号开府”,“益骄纵,盛为无愁之曲,帝自弹胡琵琶而唱之,侍和之者以百数,人间谓之无愁天子”。[18]《陈书·后主沈皇后附张贵妃传》论曰:“以宫人有文学者袁大捨等为女学士。后主每引宾客对贵妃等游宴,则使诸贵人及女学士与狎客共赋新诗,互相赠答,采其尤艳丽者以为曲词,被以新声,选宫女有容色者以千百数,令习而歌之,分部迭进,持以相乐。其曲有《玉树后庭花》、《临春乐》等。”[19]北周宣帝宇文赟,初即位,即“广召杂伎,增修百戏,鱼龙漫衍之伎,常陈殿前,累日继夜,不知休息。好令城市少年有容貌者,妇人服而歌舞相随,引入后庭,与宫人观听,戏乐过度,游幸无节焉”[20]。隋高祖杨坚,“情存古乐,深思雅道”,早年即颇好音乐,“常倚琵琶作歌二首,名曰《地厚》、《天高》”。[21]炀帝杨广虽不谙此道,但酷爱玩乐。据《隋书·音乐志》载,炀帝“令乐正白明达造新声”,并称:“读书多则能撰书,弹曲多即能造曲”[22],可谓有识之言。
唐太宗李世民亦喜好音乐。《乐府诗集》“新乐府辞”“七德舞”条引《唐书·乐志》曰:
太宗为秦王时,征伐四方,民间作《秦王破阵乐》之曲。及即位,享宴奏之。贞观七年,太宗制《破阵乐舞图》,诏魏徵、虞世南、褚亮、李百药为之歌辞,更名《七德之舞》。白居易传曰:自龙朔已后,诏郊庙享宴,皆先奏之。[23]
此歌舞为重大祭仪之必表演节目。据白居易《七德舞》称:“今来一百九十载,天下至今歌舞之”,足见影响之大。且此类歌舞,如同远古之时的《夏籥》等歌舞,“具有纪实的意义,将身旁曾经发生的具有特殊意义的事件,用歌舞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时而搬演,以唤起人们美好的记忆。此类歌舞,在一定意义上说,已具有了‘史’的价值”[24]。高宗李治亦如是,“自以李氏老子之后”,创为道调。至唐玄宗,在潜邸时,有散乐一部,“及即位,命宁王主藩邸乐以亢太常,分两朋以角优劣,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居新声、散乐、倡优之伎,有谐谑而赐金帛朱紫者”[25]。他“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宫女数百,亦为梨园弟子,居宜春北院。梨园法部,更置小部音声三十余人。帝幸骊山,杨贵妃生日,命小部张乐长生殿,因奏新曲,未有名,会南方进荔枝,因名曰《荔枝香》。帝又好羯鼓,而宁王善吹横笛,达官大臣慕之,皆喜言音律。帝尝称:‘羯鼓,八音之领袖,诸乐不可方也。’”[26]“又于听政之暇,教太常乐工子弟三百人为丝竹之戏”[27],有意识地对歌舞者予以培训。《新唐书·百官志》谓:
凡习乐,立师以教,而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三等,以上礼部十年大校,未成,则五年而校,以番上下。有故及不任供奉,则输资钱以充伎衣乐器之用。散乐,闰月人出资钱百六十,长上者复繇役,音声人纳资者岁钱二千。博士教之,功多者为上第,功少者为中第,不勤者为下第,礼部覆之。十五年有五上考、七中考者,授散官,直本司,年满考少者,不叙。教长上弟子四考,难色二人、次难色二人。业成者,进考,得难曲五十以上任供奉者为业成。习难色大部伎三年而成,次部二年而成,易色小部伎一年而成,皆入等第三为业成。[28]
而对专业演、奏人员,亦有明确分工,又据《旧唐书·音乐志》载述:“《安乐》等八舞,声乐皆立奏之,乐府谓之‘立部伎’,其余总谓之‘坐部伎’。”[29]还亲自着手编制舞曲。开元中,西凉节度使杨敬述,曾进献《婆罗门》一曲,至开元十三载,便将其改作《霓裳羽衣曲》,相传此亦出自唐玄宗之手。德宗李诵,为太子时,即“留心艺术”。为帝时,曾于鱼藻宫“张水嬉,彩舰雕靡,宫人引舟为棹歌,丝竹间发,德宗欢甚,太子引诗人‘好乐无荒’为对”[30]。
图25 敦煌唐壁画露台图
由于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与积极参与,歌舞得以迅速发展,且不断渗透进各阶层人们的生活。如敦煌榆林窟第25窟的“经变舞伎”[31]以及敦煌唐壁画露台图(图25),均为伴奏者坐于两侧,所演奏之乐器为笛、箫、笙、拍板、琵琶等物,舞者立于中间之毯上,前者腰挂腰鼓,手掌张开,作拍击状,后者则无鼓。然皆着长幅彩绸,回旋作舞,说明佛寺中的宗教仪式、法事活动或为扩大宗教影响、招徕信徒,亦常举行歌舞表演,与《洛阳伽蓝记》所载恰相符合。又如,《旧唐书·宇文融传》载:
先是,人间戏唱歌词云:“得体纥那也,纥囊得体耶?潭里船车闹,扬州铜器多。三郎当殿坐,看唱《得体歌》。”至开元二十九年,田同秀上言“见玄元皇帝,云有宝符在陕州桃林县古关令尹喜宅”,发中使求而得之,以为殊祥,改桃林为灵宝县。及此潭成,陕县尉崔成甫以坚为陕郡太守凿成新潭,又致扬州铜器,翻出此词,广集两县官,使妇人唱之,言:“得宝弘农野,弘农得宝耶!潭里船车闹,扬州铜器多。三郎当殿坐,看唱《得宝歌》。”成甫又作歌词十首,白衣缺胯绿衫,锦半臂,偏袒膊,红罗抹额,于第一船作号头唱之。和者妇人一百人,皆鲜服靓妆,齐声接影,鼓笛胡部以应之。余船洽进,至楼下,连樯弥亘数里,观者山积。京城百姓多不识驿马船樯竿,人人骇视。[32]
刘禹锡有《纥那曲》两首,其一谓:“杨柳郁青青,竹枝无限情。同(一作周)郎一回顾,听唱纥那声。”其二谓:“踏曲兴无穷,调同词不同。愿郎千万寿,长作主人翁。”或与此有关。又有《竹枝词》谓:“楚水巴山江雨多,巴人能唱本乡歌。今朝北客思归去,回入纥那披绿萝。”
崔成甫作为一个地方长官,变《得体歌》为《得宝歌》,翻出新词,且穿上表演专用的服饰立于船头,“作号头”领唱,吸引得百姓“观者山积”“人人骇视”。像这样由地方官吏在大庭广众之下亲自出演的声势浩大的演出场面,在中国古代歌舞史上,是不多见的。
而且,这一时段有人还遵循古人声音通伦理的基本思路,在乐曲的达意方面有了更为理性的认识,谓:“声放散则政荒”“由君上骄逸,则万物荒散。商声欹散邪,官不理政,坏刑罚不法,而威令不行。角声忧愁,为政虐民,民怨故也。民不安业,犹君失政。徵声哀苦,事烦民劳,君滛佚”“民苦于役,羽声倾危,则国不安。”[33]所论虽有比附之嫌,但一定程度地道出了“声”与“情”之关系,在对如何利用音声高下表达特定的内容方面,认识又深化了一步。《唐会要》也载有与此相关之事,谓:“调露元年,太子使乐工于东宫。新作《宝庆之曲》成,命工者奏于太清观。始平县令李嗣真,谓道士刘概辅俨曰:‘此乐宫商不和,君臣相阻之征也。角徵失位,父子不协之兆也。杀声既多,哀调又苦,若国家无事,太子受其咎矣。’数月,太子废。”[34]太子贤以上元二年(675)六月被立为太子,被许为“处事明审”,诏令监国。永隆元年(681)八月,为宫廷矛盾牵累,被废为庶人,“幽于别所”。李嗣真听曲能知晓“父子不协”,可谓善听曲者。
由于有这样一种较为开放的文化背景做支撑,当时也产生了一批著名的音乐家与歌舞表演者,如晋时的著名音乐家荀勖,“善音乐,尽一时之妙”的笛子演奏家桓伊,以歌舞驰名、“为司徒王导深器之”的谢尚等。北齐时,曹妙达、安未弱、安马驹等胡人,都因擅长音乐得以荣身,“有封王开府者,遂服簪缨而为伶人之事”[35]。隋时万宝常,“尝与人方食,论及声调,时无乐器”,“因取前食器及杂物,以箸扣之,品其高下,宫商毕备,谐于丝竹,大为时人所赏”。[36]唐代贞元时,康昆仑擅琵琶,有京师“第一手”之称。咸道中伶官李可久,“善音律,尤能转喉为新声,音辞曲折,听者忘倦。京师屠沽少年効之,谓之拍弹。时同昌公主除丧,懿宗与郭淑妃悼念不已。可久为《叹百年》舞曲。舞人皆盛饰珠翠,仍画鱼龙地衣以列之,曲终乐阕,珠翠覆地,词语凄恻,闻者流涕。又常于国安寺作《菩萨蛮舞》,上益怜之”[37],足见其伎艺之高超。正因为有许多精通歌舞、乐器的高层次人才,所以,唐高宗显庆间,始有太常卿组织专门人才,根据“琴中旧曲,定其宫商”,挖掘整理出“迄今千祀,未有能歌”的古曲《白雪歌》,并配以和声、送声,以丰富古曲的内容。[38]
图26 敦煌舞谱残卷
图27 敦煌唐壁画看棚
二、杂戏
杂戏,历代皆有,但亦时常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增减其内容。这里之所以用“杂戏”而不用“百戏”,因“百戏”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乃“古代对戏剧、乐舞、杂技等表演伎艺的总称”。图28所示百戏表演,就包容进乐曲演奏、寻橦表演等不少内容。“梁元帝《纂要》:‘古有百戏,始于秦汉。’当系指秦汉时始有‘百戏’之称名。其所包涵之内容,并不统一固定。《后汉书·安帝纪》:延平元年(107)‘罢鱼龙曼延百戏’。《魏书·乐志》:道武帝天兴‘六年(403)冬,诏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伎。造五兵角抵、麒麟,凤凰、仙人、长蛇、白象、白虎及诸畏兽,鱼龙辟邪、鹿马仙车、高百尺、长缘橦、跳丸、五案,以备百戏,大飨设之于殿庭,如汉、晋之旧也。太宗初又增修之,撰合大曲,更为钟鼓之节。’《隋书·音乐志下》:‘齐武平中,有鱼龙烂漫,俳优侏儒,山车、巨象、拔井、种瓜、杀马、剥驴等奇怪异端,百有余物,名为百戏。’”[39]从目前表演伎艺类别的角度来看,上述类别显然是不够科学、严密的。所以,本章将带有戏剧性质的表演艺术从百戏中剥离出来,专门论述,而将杂耍、幻术诸伎艺,统称为“杂戏”,以示区别。《旧唐书·音乐志二》曾这样描述伎艺表演:
图28 百戏图
《散乐》者,历代之有,非部伍之声,俳优歌舞杂奏。……如是杂变,总名百戏。江左犹有《高紫鹿》、《跂行鳖食》、《齐王卷衣》、《鼠》、《夏育扛鼎》、《巨象行乳》、《神龟抃戏背负灵岳》、《桂树白雪》、《画地成川》之伎。晋成帝咸康七年,散骑侍郎顾臻表曰:“末世之乐,设外方之观,逆行连倒。四海朝觐帝庭,而足以蹈天,头以履地,反天地之顺,伤彝伦之大。”乃命太常悉罢之。其后复《高紫鹿》。后魏、北齐,亦有《鱼龙辟邪》、《鹿马仙车》、《吞刀吐火》、《剥车剥驴》、《种瓜拔井》之戏。周宣帝征齐乐并会关中。开皇初,散遣之。大业二年,突厥单于来朝洛阳宫,炀帝为之大合乐,尽通汉、晋、周、齐之术,胡人大骇。帝命乐署肄习,常以岁首纵观端门内。大抵《散乐》杂献多幻术,幻术皆出西域,天竺尤甚。汉武帝通西域,始以善幻人至中国。安帝时,天竺献伎,能自断手足,刳剔肠胃,自是历代有之。[40]
则大致描绘出当时百戏的发展和演变轨迹。
史载,“汉末大乱,众乐沦缺,魏武平荆州,获杜夔,善八音,常为汉雅乐郎,尤悉乐事,于是以为军谋祭酒,使创定雅乐”[41]。自晋以后,歌舞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百戏亦得以发展。后汉之时,所演百戏,不过是“戏于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鱼,跳跃嗽水,作雾翳日,毕,又化成黄龙,长八九丈,出水游戏,炫耀日光。以两大丝绳系两柱头,相去数丈,两倡女对舞,行于绳上,相逢切肩而不倾”[42],如张衡《两京赋》所描绘。至魏晋,“江左犹有夏育扛鼎、巨象行乳、神龟抃舞、背负灵岳、桂树白雪、画地成川之乐焉”[43],仍仿佛是汉世规模。晋之时,“中朝元会,设卧骑、倒骑、颠骑,自东华门驰往神虎门,此亦角抵杂戏之流也”[44],然多为骑术耳。至东晋成帝,咸康(335—342)年间,所演百戏则出现了变化,“设礼外之观,逆行连倒,头足入筥之属,皮肩外剥,肝心内摧,敦彼行苇,犹谓勿践,矧伊生民,而不恻怆,加以四海朝觐,言观帝庭,耳聆《雅》《颂》之声,目睹威仪之序,足以蹋天,头以履地,反两仪之顺,伤彝伦之大”,故有人进言曰:“杂伎而伤人者,皆宜除之”,建议“除高紫鹿、跂行鳖食及齐王卷衣、笮儿等乐”。[45]这些恰说明百戏在逐渐走向民间、向俗乐演化的过程中,时常受到来自上层社会的各种阻挠。
北魏初年,“诸帝意在经营,不以声律为务。古乐音制,罕复传习。旧工更尽,声曲多亡”,对旧乐自然“无所改作”。天兴六年(403)冬,道武帝拓跋珪始“诏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伎”[46]。逐渐恢复汉、晋之时五兵角抵、麒麟、凤凰、仙人、长蛇、白象、白虎及诸畏兽、鱼龙、辟邪、鹿马仙车、高百尺、长、缘橦、跳丸、五案等伎艺,“以备百戏大飨,设之于殿庭”[47]。文明太后等有感于“先王作乐,所以和风改俗,非雅曲正声,不宜庭奏”,“末俗陵迟,正声顿废,多好郑、卫之音以悦耳目”,乃“厘革时弊,稽古复礼”。[48]但至北魏末造,雅乐不振,俗乐大兴,寺院亦常设女乐,“歌声绕梁,舞袖徐转,丝管廖亮,谐妙入神。以是尼寺,丈夫不得入。得往观者,以为至天堂”[49]。且时而表演百戏,“奇禽怪兽,舞抃殿庭。飞空幻惑,世所未睹。异端奇术,总萃其中。剥驴投井,植枣种瓜,须臾之间,皆得食之。士女观者,目乱精迷”[50]。洛阳之长秋寺,四月四日,“辟邪、师子导引其前。吞刀吐火,腾骧一面。彩幢上索,诡谲不常。奇伎异服,冠于都市”,致使“观者如堵。迭相践跃,常有死人”。[51]足见百戏在民间备受青睐之情状。后赵石虎,以荒淫骄奢、残忍贪婪著称,曾起灵凤台九殿于显扬殿后,选召百官州郡民女以充之,以至后庭女子万余人。又置女太史、女鼓吹羽仪,或习星占,或习“杂伎工巧”。甚或“以女骑一千为卤簿”,穿别样服饰,出入相随。所立郑皇后,为仆射郑世达家妓,杜皇后为王浚妓中人。[52]又据《石虎邺中记》:“虎大会,礼乐既陈,虎缴两阁上窗幌,宫人数千,陪列看坐,悉服饰金银熠熠。又于阁上作女妓数百,衣皆络珠玑,鼓舞连倒、琴瑟细妓毕备。”[53]极言其艺伎之盛。又谓:“虎正会,殿前作乐,高、龙鱼、凤凰、安息五案之属,莫不毕备。有额上缘橦,至上鸟飞,左回右转。又以橦着口齿上,亦如之。设马车,立木橦其车上,长二丈。橦头安橦木,两伎儿各坐木一头,或鸟飞,或倒挂。又衣伎儿作猕猴之形,走马上,或在胁,或在马头,或在马尾,马走如故,名为猨骑。”[54]可见,百戏的表演,在技巧方面又增加了不少难度,对观众视觉的刺激则更加强烈。
隋承丧乱之后,礼法松弛,伎艺发展环境宽松。史称,“高祖不好声技,遣牛弘定乐,非正声,清商及九部四儛之色,皆罢遣从民。至是,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其六品已下至于民庶,有善音乐及倡优百戏者,皆直太常。是后,异技淫声,咸萃乐府,皆置博士,弟子递相教传,增益乐人至三万余。”[55]有一技之长,即可谋得功名利禄,自然具有很大吸引力,人们何乐而不为?难怪《隋书·柳彧传》谓:“近代以来,都邑百姓每至正月十五日,作角抵之戏,递相夸竞。”外州亦是如此:
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技,诡状异形,以秽嫚为欢娱,用鄙亵为笑乐,内外共观,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广幕凌云,袨服靓妆,车马填噎,肴醑肆陈,丝竹繁会,竭赀破产,竞此一时,尽室并孥,无问贵贱,男女混杂,缁素不分,秽行因此而生,盗贼由斯而起,浸以成俗,实有由来。[56]
柳彧从整顿风俗出发,谈论百戏,措辞自然有些过激。他所关注的,乃是恢复雅乐,即所谓“雅颂足美盛德之形容,鼓腹行歌自表无为之至乐”,而对以百戏为代表的俗乐持排斥态度,但毕竟透露出,日益发展、兴盛的百戏,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占据了市井百姓节庆活动的主要空间。秦汉之时,百戏尚主要演出于皇宫内苑,用于国家庆典或接待外宾等大的场合。至隋,这一伎艺走向了民间,且吸纳了更多的民俗生活内容,不断丰富完善自身,以适应市井百姓审美情趣的需要。
至唐,情况又有所变化。唐高宗曾因西域所传“自断手足、刳剔肠胃”诸伎“惊俗”,遂下令禁其传播。然而,时人却未必完全听从。有些伎艺流入内地后,与当地艺术融合,还成为中土民间伎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苻坚尝得西域倒舞伎。睿宗时,婆罗门献乐,舞人倒行,而以足舞于极铦刀锋,倒植于地,低目就刃,以历脸中。又植于背下,吹筚篥者立其腹上,终曲而亦无伤。又伏伸其手,两人蹑之,旋身绕手,百转无已”,“梁有长跷伎、掷倒伎、跳剑伎、吞剑伎,今并存。又有舞轮伎,盖今戏车轮者。透三峡伎,盖今透飞梯之类也。高伎,盖今之戏者是也。梁有猕猴幢伎,今有缘竿,又有猕猴缘竿,未审何者为是。又有弄椀珠伎、丹珠伎”[57],足见百戏种类之多。
在当时,酷爱伎艺表演者颇有其人。恒山王李承乾,乃太宗长子,幼聪敏,颇为太宗所喜,“庶政皆令听断,颇识大体”,然“好声色,慢游无度”“常命户奴数十百人专习伎乐。学胡人椎髻,翦彩为舞衣,寻橦、跳剑,昼夜不绝,鼓角之声,日闻于外”。[58]“玄宗在东都,酺五凤楼,下命三百里县令、刺史,各以声乐集。是时,颇言帝且第胜负,加赏黜。”[59]“时河内郡守令乐工数百人于车上,皆衣以锦绣,伏厢之牛,蒙以虎皮,及为犀象形状,观者骇目。”“每赐宴设酺会,则上御勤政楼。……太常陈乐,卫尉张幕后,诸蕃酋长就食。府县,教坊,大陈山车旱船、寻橦走索、丸剑角抵、戏马斗鸡。又令宫女数百,饰以珠翠,衣以锦绣,自帷中出,击雷鼓为《破阵乐》、《太平乐》、《上元乐》。又引大象、犀牛入场,或拜舞,动中音律。每正月望夜,又御勤政楼,观作乐。贵臣戚里,官设看楼。夜阑,即遣宫女于楼前歌舞以娱之。”[60]“时教坊有王大娘者,善戴百尺竿,竿上施木山,状瀛洲、方丈,令小儿持绛节出入于其间,歌舞不辍。时刘晏以神童为秘书正字,年十岁。形状狞劣,而聪悟过人。……贵妃复令咏王大娘戴竿,晏应声曰:‘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谁得绮罗翻有力,犹自嫌轻更着人。’玄宗与贵妃及诸嫔御欢笑移时,声闻于外,因命牙笏及黄文袍以赐之。”[61]由于此类大酺,是“与百姓同欢”,故“百戏竞作,人物填咽”,以至“金吾卫士白棒雨下,不能制止”[62],足见场面之盛大、观者热情之高涨。此类上层人物,一般都不大满意于雅曲的板滞、凝固、陈陈相因、面目相似,而醉心杂乐与百戏,然慑于舆情,又多端出两副面孔,如李承乾“每临朝视事,必言忠孝之道,退朝后,便与群小亵狎。宫臣或欲进谏者,承乾必先揣其情,便危坐敛容,引咎自责,枢机辨给,智足饰非,群臣拜答不暇”[63],即是此类。他们一方面禁不住杂乐、百戏对自身感官的强烈冲击,另一方面又惧怕此类来自民间的艺术对封建礼法的威胁,故统治者采取时而扼制、时而提倡的对策,历代皆然。
[1] 《五代梁史平话》卷上,《宋元平话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5页。
[2] 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中华书局,1996年,第1页。
[3] 李昉等:《太平御览》第三册,第2590页。
[4] 《二十五史》第一册,第49页。
[5] 《史记》卷二四《乐书第二》,《二十五史》第一册,第156页。
[6] 《二十五史》第二册,第815页。
[7] 《二十五史》第一册,第393页。按:郝经《续后汉书》卷八七下上《录第五下上·礼乐·声音》亦有相类记载。
[8] 同上书,第二册,第1077页。
[9] 郭茂倩编撰:《乐府诗集》第三册,第769页。
[10] 同上书,第768页。
[11] 同上书,第760页。
[12] 同上书,第772页。
[13] 同上书,第753页。
[14] 同上书,第758页。
[15] 同上书,第753页。
[16] 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五七四引《史记》,第2591页。
[17] 《二十五史》第三册,第2209页。
[18] 同上书,第2521页。按:《北史》卷八《齐本纪下第八》记述同此。
[19] 同上书,第2129—2130页。
[20] 《隋书》卷一四《志第九·音乐中》,《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292页。
[21] 《隋书》卷一五《志第十·音乐下》,《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294页。
[22] 同上书,第3297页。
[23] 郭茂倩编撰:《乐府诗集》第四册,第1361页。
[24] 赵兴勤:《论秦汉伎艺的承袭、演化与传播》,《楚汉文化论坛——第二届海峡两岸楚汉文化研讨会论文选》,作家出版社,2007年。
[25] 《新唐书》卷二二《志第十二·礼乐志》,《二十五史》第六册,第4183页。
[26] 同上书,第4183—4184页。
[27] 《旧唐书》卷二八《志第八·音乐一》,《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612页。
[28] 《二十五史》第六册,第4263页。
[29] 《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612页。
[30] 《旧唐书》卷一四《本纪第十四·顺宗纪》,《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532页。按:《新唐书》卷七《本纪第七》亦载,文字与此略有出入,谓:“张水嬉彩舰,宫人为棹歌,众乐间发,德宗欢甚,顾太子曰:‘今日何如?’太子诵《诗》‘好乐无荒’以为对。”
[31] 刘恩伯编著:《中国舞蹈文物图典》,第290页。
[32] 《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864页。按:《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第四十三》谓:“先时,民间唱俚歌曰:‘得体纥那邪。’其后得宝符于桃林,于是陕县尉崔成甫更‘得体歌’为‘得宝弘农野’。坚命舟人为吴楚服,大笠广袖,芒屩以歌之。成甫又广之为歌辞十阕,自衣阙,后绿衣,锦半臂,红抹额,立第一船为号头以唱。集两县妇女百余人,鲜服靓妆,鸣鼓吹笛以和之,众艘以次辏楼下,天子望见大悦。”
[33] 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五六九引《乐说》,第2574页。
[34] 同上。
[35] 《隋书》卷一四《志第九·音乐中》,《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291页。
[36] 《隋书》卷七八《列传第四十三·艺术·万宝常》,《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462页。
[37] 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五六九引《唐会要》,第2574—2575页。
[38] 《旧唐书》卷二八《志第八·音乐一》,《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611页。
[39] 齐森华等主编:《中国曲学大辞典》,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5页。
[40] 《旧唐书》卷二九《志第八·音乐二》,《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614页。
[41] 《宋书》卷一九《志第九·乐一》,《二十五史》第三册,第1691页。
[42] 同上书,第1693页。
[43] 同上。
[44] 《南齐书》卷九《志第一·礼上》,《二十五史》第三册,第1927页。
[45] 《宋书》卷一九《志第九·乐一》,《二十五史》第三册,第1693页。
[46] 《魏书》卷一〇九《志第十四·乐五》,《二十五史》第三册,第2484页。
[47] 同上书,第2484页。
[48] 同上。
[49]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一,周祖谟校释:《洛阳伽蓝记校释》,中华书局,1963年,第42页。
[50]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一,周祖谟校释:《洛阳伽蓝记校释》,第42—43页。
[51] 同上书,第36—37页。
[52] 汤球:《十六国春秋辑补》卷一六《后赵录六·石虎》,《野史精品》第一辑,岳麓书社,1996年,第358—359页。
[53] 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五六八引,第2569页。
[54] 同上书,卷五六九引,第2572页。
[55] 《隋书》卷六七《列传第三十二·裴蕴》,《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437页。
[56] 《隋书·柳彧传》,《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426页。
[57] 《旧唐书》卷二九《志第八·音乐二》,《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614页。
[58] 《旧唐书》卷七六《列传第二十六·太宗诸子·恒山王承乾》,《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794页。
[59] 《新唐书》卷一九四《列传第一百一十九·卓行》,《二十五史》第六册,第4718页。
[60] 郑处诲:《明皇杂录》卷下,《开元天宝遗事十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3页。
[61] 《明皇杂录》卷上,第17页。
[62] 郑綮:《开天传信记》,同上书,第52页。
[63] 《旧唐书》卷七六《列传第二十六·太宗诸子·恒山王承乾》,《二十五史》第五册,第37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