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景观照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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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照明灯具

灯具是一种产生、控制光源,并把光源发出的光进行再分配的器件。灯具通常由以下几个部件组合而成:一个或若干个灯泡,用于分配光的光学部件,用于固定灯泡并提供电气连接的电气部件(灯座、镇流器等),用于支撑和安装的机械部件等。通常把光源与灯具的组合称为照明器。

照明器的作用是发出光线,固定光源,向光源提供电力,合理利用光源发出的光线使其向需要的方向射出适量的光,防止眩光和保证光源免受外力、潮湿及有害气体的影响,以满足被照面上照明质量的要求。照明器还具有装饰的作用。

最初人类使用从火产生的热量而发光,大约在15000年前发明了用动物油脂制作的原始油灯,随后出现了灯芯草灯(将灯芯草插入溶化的油脂中点燃而发光),它是蜡烛的雏形。传统的街道照明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当时是使用火把照亮潜在的危险区域,加强城防和保障安全是照明的主要目的。欧洲城市的公共环境照明据说是1667年在路易十四的命令下,于街道上横挂线网悬吊蜡烛开始的。17世纪末,人们开始在立于路侧的木杆上安装油灯进行街道照明。18世纪早期,用作路灯支架的木杆被铸铁支架替代。1807年,工程师Albert Winsor将其设计的著名的煤气灯放置在雅致的铁灯柱上,街道照明从此具有了景观价值。直到19世纪末期爱迪生发明了钨丝灯,煤气灯随后逐渐被电光源所替代,光能才被大量使用,它的发明及普及使得人类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的审美观、科技发展水平、用于照明的燃料或能源不同,与之相结合的灯具的造型、材料、功能也不尽相同。

在中国,用于照明的“烛”在西周时期出现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时人们用于照明的器具主要有“烛”、“燎”等。“烛”是一种由易燃材料制成的火把;“燎”是放在地上用以点燃的细草和树枝;“燎”放置于门外称作“大烛”,放置于门内侧称作“庭燎”。到战国时期,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灯具——青铜灯具,做工精美、装饰性较强的青铜灯具主要用于室内照明,如图3-0-1~图3-0-3所示。两汉时期,继青铜灯具之后出现了陶质灯具、铁质灯具、石质灯具等新型材质的灯具,从造型上看,除了人俑灯具和仿日用品器型灯具之外,还出现了动物造型的灯具款式。功能方面,除原有的座灯外,又出现了行灯和吊灯。行灯是一种手持灯,方便实用,已经与园林匹配使用。两汉时期以陶质灯具为主流。

图3-0-1 战国人形青铜灯

(摄影:李文华)

魏晋南北朝至宋元时期,青铜灯具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陶瓷灯具尤其是瓷灯已成为灯具中的主体,如图3-0-4所示。汉代始现的石灯随着石雕工艺的发展开始流行,铁质、玉质、木质烛台开始出现,并逐渐普及。由于材质的改变,这一时期灯具在造型上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盏座分类,盏中无烛扦已成为灯具最常见的形式,多枝灯已很难见到。

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灯具发展最辉煌的时期,最突出的表现是灯具和烛台的材质和种类更加丰富,除原有材质的灯具外,又出现了玻璃和珐琅等新材料灯具。宫灯的兴起,更开辟了我国灯具史的新天地。宫灯主要是指以细木为骨架镶以绢纱和玻璃,并在外绘各种图案的彩绘灯,可分为供桌上使用的桌灯、庭院使用的牛角明灯、墙壁悬挂的壁灯、宫殿内悬挂的彩灯、供结婚用的喜字灯和供祝寿用的寿字灯。烛台是明清两代剧院、饭店等公开场所的常用之物。

图3-0-2 西汉彩绘雁鱼青铜灯

(摄影:李文华)

图3-0-3 东汉绿釉孔雀陶灯

(摄影:李文华)

图3-0-4 唐代白瓷莲瓣座灯

(摄影:李文华)

除日常用照明设施外,我国特有的景观照明现象就是元宵观灯。元宵节张灯结彩的习俗始于东汉明帝时期,其后历朝历代都以正月十五张灯、观灯为一大盛事。魏晋南北朝时,已出现以纱葛或纸为笼,燃烛其上的灯笼。灯笼的出现,不仅保证了在有风情况下室外张灯正常进行,也为灯外装饰开辟了新的天地。唐宋时期,彩灯的制作进入盛世。明清时期,彩灯的品种和式样都有了新的发展。清兵入关后,除接受汉人元宵节张灯之俗外,又把满人的冰灯之俗引入元宵节中。

纵观几千年的中国灯具史,可以说中华民族在火光源时代,在灯具的实用性和装饰性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伟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