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比色法
8.3.1 比色法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本规程第8.2.1条的规定。
8.3.2 比色法试剂及其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铂-钴标准溶液(溶液A):称取氯铂酸钾(K2PtCl6)1.2460g和氯化钴(CoCl2·6H2O)1.0000g,置于500mL烧杯中,用蒸馏水100mL溶解,加入盐酸(36%~38%HCl)100mL,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定容。贮存于棕色试剂瓶中。
2 铬-钴标准溶液(溶液B):称取重铬酸钾(K2CrO2)0.0875g和硫酸钴(CoSO4·7H2O)2.0000g,置于100mL烧杯中,用少量蒸馏水溶解,加入硫酸(95%~98%H2SO4)1.0mL,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定容。
8.3.3 比色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澄清透明水样的制备应按本规程第8.2.2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
2 在一组50mL比色管中,分别加入铂-钴标准溶液0.00mL、0.50mL、1.00mL、1.50mL、2.00mL、2.50mL、3.00mL、3.50mL、4.00mL、4.50mL、5.00mL、6.00mL、7.00mL,用蒸馏水稀释至标线,此标准系列溶液的色度分别为0度、5度、10度、15度、20度、25度、30度、35度、40度、45度、50度、60度、70度。量取澄清透明水样50.0mL,当水样的色度大于70度时,量取适量水样用蒸馏水稀释至50.0mL,注入另一50mL比色管中。
3 将试样管与标准系列进行比对,读取并记录相当于标准的色度(度)。
4 色度的标准系列溶液应按表8.3.3的规定确定。
表8.3.3 色度的标准系列
8.3.4 色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Col——色度(度);
Cc——水样相当于标准的色度(度);
f——水样稀释倍数。
8.3.5 比色法色度的测定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中表B.0.2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