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手册(全国“七五”普法学习读本系列)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市长可以干预人民法院办案吗?

案例分析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一起关于专利权侵权的案件。作为被告的侵权人王某是该市市长的小舅子。王某因仗着有个当市长的姐夫,在经营自己公司的过程中尽干些不光彩的事情。王某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就使用了该项专利,后被专利权人告上了法庭。王某求其当市长的姐夫出面去法院说情,希望能不赔钱或者少赔点钱。请问:市长应该帮助其小舅子吗?换句话说,市长可以干预人民法院办案吗?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的这一规定,也是我国审判独立原则的体现,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权利配置的基本特点。作为一项司法审判原则,审判独立旨在确保法院公正无私地进行审判,防止法官受到来自外界的非法干涉,使法院真正成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本案中,市长是绝对不能为帮助其小舅子而干预人民法院公正审理的。我们干部一定要公私分明,严格守法,做好法律文明建设的带头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深度解析

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个规定包含以下内容:1.法院在行使职权时要严格依照《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事,不能违法办案。2.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必须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徇私舞弊、枉法裁判。3.法院是作为一个组织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之外行使审判权,而不是说独立于人民法院的法官个人或者人民法院内部的合议庭等审判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