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理论期
翻译学的前理论期自古罗马时代起,至20世纪50年代,前后持续2000多年。这一时期诞生了大量关于翻译的言论,但此类言论大多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很难称得上现代意义上的翻译理论。这也是这一时期只能被称作前理论期的原因。总体来说,前理论期的各种言论大致围绕几个主要的价值诉求进行论述。对此,笔者集中针对其中三个最为显著的诉求——忠实、通顺、美感予以展开。
(一)关于忠实
在古罗马时期,忠实的概念主要体现在宗教典籍翻译之中。例如著名的宗教人士斐洛(Philo Judaeus)就认为翻译《圣经》时须全面呈现上帝告知的律法,保持原有形式且不得增删。他认为这样的翻译要在上帝的感召下进行,即便是译者不同,译出来的内容也会是一字不差,“犹如一位隐形的发起人在主导译者听写一般”(Philo,2006:14)。另一位神学家哲罗姆(Jerome)也主张在翻译《圣经》时应当通过逐字翻译忠实保存原文内容,因为《圣经》“即便是句法都蕴含着神秘性”(Jerome,2006:25)。这里的忠实是译文对于原文的忠实,更重要的是译者对于上帝的忠实。宗教典籍的译者们在忠实的理念下通过翻译活动来履行自己对宗教的虔诚信仰。
如果说古罗马时期的忠实概念主要存留于信念层面,那么中世纪的忠实概念则更多地进入了实践的方法层面。由于罗马教廷的干涉,《圣经》的翻译活动有所减少,与此同时,非宗教翻译活动越发兴盛。相应地,忠实概念越来越多地褪去宗教伦理色彩,转向更多的现实策略考虑。例如,古希腊哲学著作的翻译家波伊提乌(Manlius Boethius)便把忠实体现于逐字翻译之中。他认为这样做的依据在于翻译的重要价值追求,即寻找“未玷污的真实”(Boethius,2006:35),而不是在于达成透明语句的魅力。维尔(Nicolas von Wyle)也是逐字翻译的重要代言人。作为古罗马文学作品的重要译家,他主张为了忠实于原文,译者可以不惜牺牲译文的易懂性。基于这一指导思想,他在从拉丁语翻译到德语的过程中产出了一些难懂的译本,也因此招致批评,但他对此却毫不动摇,依然不肯将意译作为自己的基本译法,并且宣称即便降低原文的可理解性,也应当保留“优美的”拉丁语修辞风格,并以此来影响德语。
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忠实的概念持续得到强化,其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如格里马尔德(Nicholas Grimald)就十分推崇该理念,并将其奉为译界的“最高宗旨”(谭载喜,2004: 76)。这一宗旨在很大程度上通过逐字翻译的主张延续着。像布兰特(Sebastian Brant)在阐释自己的译诗策略时,便主张在韵律许可的情况下以逐字译法翻译诗歌。道格拉斯(Gavin Douglas)在维吉尔(Virgil)史诗《伊尼特》(The Aeneid)的译本序言中批评了中世纪的自由译法,认为他前任译者的译本不忠实,与维吉尔原诗的差别太大,“就好比魔鬼和圣奥斯丁(St.Austin)之间的差异一样”(谭载喜,2004: 73),并为此引用前人的专有名词译法来说明自己的逐字翻译观点。然而在实践中,逐字翻译的主张在很多时候难以得到贯彻。像口口声声要求逐字翻译的布兰特在自己译诗的时候行云流水,很难找到逐字翻译的痕迹,而道格拉斯也是在自己的译作中偏向于自由活译。相比之下,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的忠实观更加切实。在伊拉斯谟那里,忠实更多的是一种保留原作精神的态度,而非限于单一的某种方法。他在翻译中但求贴近原文,正如航行时宁愿剐蹭海岸也不愿翻船落水,但这并不意味着策略的僵化,正如他所言:“我在翻译《依菲琴尼亚》(Iphigenia)时意译更多一点,文笔更宽松一点,但没有丝毫违背译者传达意思的职责。”(Erasmus,2006:65)
近代以后,西方译坛继续见证忠实概念的拥趸。其中,梅齐利亚克(Bachet de Meziriac)提出译者的三个原则,即不向原文添入自己的东西、不删减原文、不做改动以避免损害原文意思,以此说明自己的忠实观,即“优秀译者的最大特点是忠实于原作”(谭载喜,2004:91)。于埃(Pierre Huet)则认为通过翻译扭曲古代作品的做法是一种“无耻的倾向”(Huet,2006: 168),而最好的翻译方法就是在两种语言允许的范围内,首先贴近作者本意,其次贴近原文字词,最终集中到一点,即不增不减、全面真实地呈现原文。勒图尔纳(Pierre Le Tourneur)基于法译莎士比亚著作的经历提出自己的忠实观。一方面,他不认为直译能带来真正的忠实;另一方面,他也不赞同删改原文以迎合法国人的口味。与上述二者不同的是,勒图尔纳更倾向于将忠实视为译者对原作精神实质的保存。德纳姆(John Denham)对此亦有共识。他认为翻译不仅是语言与语言之间的转换,也是诗与诗之间的转换,诗的微妙精神会在语言转换的过程中蒸发,如果没有新的精神融入,便只会留下无用的渣滓[4],因此诗的翻译注重的是精神而非形式。相比之下,近代浪漫主义时期的德国译坛无论是在翻译的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对忠实执行得更加坚决彻底。由于处于德意志民族语言和文化成型的关键期,当时的德国译坛普遍要求紧贴原文,并涌现出包括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the)、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荷尔德林(Johann C.F.Hölderlin)等一大批对此热衷不已的学者。在对于忠实的践行方式上,不同的译者有着各自的看法。像狄龙,又名罗斯康芒(Wentworth Dillon,Earl of Roscommon),认为忠实应当是原作者升起译者也升起,原作者降下译者也降下[5],译文需尽量保存原文内容,但在必要时宁可选择删减,也不选择增加。约翰逊(Samuel Johnson)认为翻译应当忠实与优雅共存。对他而言,可以说优雅就是忠实的一部分,就如同他对德莱顿(John Dryden)的翻译评价一样,“除了语言,什么都不改变”(Johnson,2006:205)。别林斯基(Vissarion G.Belinsky)则认为忠实应当建立在语词的意义上,而不能依赖于逐字翻译,尽管后者会让译文看起来很像原文,实际上则会远离原文,有悖忠实。
到了现代,忠实的概念得到进一步的阐发。如托尔曼(Herbert Tolman)将翻译比作绘画,认为忠实即如实反映原文的思想和风格,既须传形,又须传神。波斯盖特(John Postgate)也强调忠实于意义和忠实于形式,不过他指出不同类型的文本偏向上述两个不同的方面,其中科技翻译偏向于意义的忠实,而文学翻译则偏向于形式的忠实。在关于形式和意义的忠实问题上,贝茨(Stuart Bates)反对拘泥于形式忠实,认为如同摄影般的忠实会导致意义失真。在斯米尔诺夫(A.A.Smirnov)那里,忠实是以他所谓“等同翻译”的概念体现出来的,即寻求原文和译文总体效果的等同。卡什金(Ivan Kashkin)则是从艺术角度阐释忠实,指出翻译要再现原文的现实、作者情感、意境等元素,形成与原作一样清晰而不失艺术感染力的画面。
(二)关于通顺
翻译家们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注意到了通顺问题。在罗马帝国早期,由于崇尚古希腊文化,古罗马译者在翻译希腊语经典著作时对原文几乎是亦步亦趋。后来由于军事上的胜利,古罗马人意识到自己是希腊的征服者,于是产生文化优势心态,开始对希腊语原文进行罗马化的加工。相应地,翻译对通顺的价值诉求也开始增长。例如,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认为好的译者应当像演说家。他以自己的翻译为例,指出演说家式的译者不是要保留原文观点的“形态”,而是要生成符合古罗马人使用习惯的语言,这样即便不逐字翻译,也能保留语言的“总体形式和力量”(Cicero,2006: 9)。贺拉斯(Horace)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翻译就像讲述特洛伊的故事一样,译者在原语的基础上拥有个人发挥的权利,而不用“在忠实观念的驱使下采用逐字翻译”(Horace,2006:15)。这样的观念不再要求紧跟原文字句,体现了拉丁语的通顺诉求,并在文化优越感日益强大的古罗马译坛流行开来。就连向来坚持逐字翻译《圣经》的哲罗姆都承认,非宗教文献翻译应采用意译。在不涉及《圣经》翻译的时候,哲罗姆相当重视通顺问题,认为逐字翻译会造就古怪的篇章,譬如对《荷马史诗》的逐字翻译只会造就“看起来荒谬的词序”(Jerome,2006:26)。
到了中世纪,通顺往往伴随着偏向意译的翻译观念。比如著名的宗教翻译家阿尔弗里克(Aelfric)便主张翻译应当选用质朴地道的译入语语言。与哲罗姆不同的是,阿尔弗里克甚至将该主张贯彻到宗教文献翻译之中。当时的宗教界出于对上帝的尊崇,在翻译宗教典籍时表现出强烈的逐字翻译倾向。阿尔弗里克却持相反态度,他认为翻译就是要以流畅易懂的语言帮助译文读者,方便他们接收在另一种语言中无法接收的信息。为此,他宁可放弃巧妙的语言组合,也要避开喋喋不休的冗长语言和怪异的表达方式,达成一种“淳朴简易的民族语言”(Aelfric,2006:39)。卡普格雷夫(John Capgrave)在这一点上与阿尔弗里克是同道中人。卡普格雷夫批评圣凯瑟琳(St.Katherine)传记的早期译文“用语怪癖,难以读懂”,于是决定重译,通过插入解释语或是作注的方式改善译文的可读性,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在翻译时认真“按照原著内容,只在其中加进一些从神甫们那里听来的东西,增添一些翻译时所想到并与内容相符的东西”(谭载喜,2004:51)。
类似的主张到了文艺复兴时期更加盛行。随着中世纪丧钟的敲响,罗马教廷的绝对权威开始削弱,欧洲各国的民族意识开始觉醒,相应地,人们更加期待在翻译中看到自然流畅的民族语言。譬如,德国宗教改革领袖路德(Martin Luther)便以翻译为武器,身体力行地推动德意志民族语言的丰富和发展。他希望通过翻译使德语变得“纯净又清晰”,声称:“我想讲的是德语,而不是拉丁语或希腊语,因为德语才是我的译入语……只有傻瓜才会在讲德语时求助于拉丁语的字母表,这完全是愚蠢的行径。你应当咨询家中母亲、市井儿童、坊间民众,观察他们说话的方式,并照此翻译,然后他们才会理解你,才会意识到你在对他们讲德语。”(Luther,2006:86-87)在文艺复兴的大环境下,民族情怀使译者在译入方言时更多地考虑到各国方言的本土特征。“让一般读者看懂”的观点在西方译坛获得越来越多的支持,这使得通顺这一诉求更加突出,也促使翻译家们进一步放开策略,追求译文的通畅。比如,路德主张在翻译中采用意译的方法来克服语言的凝滞化表达,并为此提出翻译《圣经》的七个原则,在词序、助词、连词、非对等词汇、词组、比喻转换、文字形式变化等方面赋予译者较大的自由空间。类似地,尤德尔(Nicholas Udall)在翻译伊拉斯谟的作品时也利用灵活的译法增强译文的通顺度,像删去括号里的说明信息、插入题外话、切分句子等。此类措施能够克服佶屈聱牙的译风,使原文能够以通顺流畅的风格进入译入语,成就大众对译文的接受。
到了近代,西方译坛的通顺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在文艺复兴的人本主义思想基础上,近代西方越发重视个人的权利,同时,市民阶层的进一步壮大也使得翻译须更多地照顾普通读者的阅读需求,因而通顺的重要性也得到增强。像德莱顿就非常重视读者。他在翻译古希腊诗人忒奥克里托斯(Theocritus)的作品时没有直接照搬原文的多利安方言(Doric),称这样做是因本国女士不易接受此类方言。抱着这样的情怀,德莱顿十分注意翻译的通顺问题。在英译维吉尔的作品时,他说道:“我致力于让维吉尔就像本来就会说英语那样说英语,就如同他生于英格兰,就如同他生于当世。”(Dryden,2006:174)在这一点上,有的译者步子迈得更大。如维卡斯(John Vicars)将“以顺畅取悦于读者”作为自己翻译的三个主要目标之一,为此他不惜对维吉尔的诗歌大动手术,宣称给维吉尔穿上了“素色的英国土产灰衣裳”(谭载喜,2004: 116)。另外莫特克斯(Peter Motteux)也把“格拉布街流派”[6]的口号“译文必须易读易懂,迎合一般读者的口味”演绎成一种十分自由的翻译原则:“凡是译者不理解的或译者认为会使读者生厌的东西,都可不假思索地删去。”(谭载喜,2004:116)
到了现代,通顺依旧是西方译坛的一个重要主题。一些学者继续坚持意译主张,以通顺的译文克服翻译的外国腔。如丘科夫斯基(Korney I.Chukovsky)从句法入手,指出翻译不能僵化照搬原文的文字规律,而是要依照译入语去思考,使译文避免异国腔调,显得地道自然。还有些学者的通顺主张则显得更加谨慎。他们虽然也要求通顺,但更加强调翻译的其他价值诉求。如马鲁佐(Jules Marouzeau)就认为,翻译固然须注意读者的理解,然而其最根本的任务还是显示作品的内核而非外壳。较之一味强调通顺的言论,这样的观点体现了更为全面的思考。
(三)关于美感
古罗马时期的翻译观已开始涉及美感。如昆体良(Quintilian)认为在翻译中简洁具有魅力,文字丰富也具有魅力,比喻中存在美感,简单表述中也存在美感(Quintilian,2006:20)。革利乌斯(Aulus Gellius)认为牵强的翻译会导致作品丧失吸引力。他以维吉尔的诗歌翻译作为正面例证说明自己的观点,指出维吉尔通过省略原文部分内容让译文显得诱人和典雅,譬如在《荷马史诗》的一首诗歌中整篇删去表示花朵的词语,将之替换为一个模糊的阴影,从而“更加有力或更加全面地赞叹诗中女子,使之在众多佳丽之中脱颖而出”(Gellius,2006:22)。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把典雅作为翻译的三种重要风格之一,并主张在面向受过教育的读者时采用此风格进行翻译,并着重以此来颂扬上帝。
中世纪的译者对于翻译的美感也颇有心得。例如,维尔认为在从拉丁语翻译到德语的过程中,能否产生最优美的德语风格取决于译者能否准确翻译拉丁语。在他看来,修辞学研究者只有阅读最优秀的修辞术书籍,才能学到好的修辞风格。当此观点延伸至翻译,德语就应服从拥有公认稳定规则的拉丁语——如果能够准确翻译拉丁语,译文就能继承拉丁文的全部优点,成就优美的译风。卡克斯顿(William Caxton)也持类似观点。他在《特洛伊历史故事集》(The Recuyell of the Histories of Troy)的序言中主张模仿原作的优美语言。在这一点上,博克南姆(Ossbern Bokenam)有着不同的意见。他认为自己不能仿效“最初的修辞家”——高尔(John Gower)、乔叟(Geoffrey Chaucer)和利德盖特(John Lydgate),因为自己出世太晚,“最鲜艳的花”已被他们摘去。另外他也不欣赏典雅的风格,不想学某些古罗马人的雅语,认为自己这个年纪去羡慕和模仿古人的语言“是一种‘老糊涂’的做法”(谭载喜,2004: 51)。相比之下,但丁(Dante Alighieri)的态度还要更加悲观。他认为源自原文的美感在翻译中无法保留,指出:“要让大家都明白,依循诗之规律和谐产生的作品,在从其母语译向其他语言的过程中,其甘美之味与和谐之音不可能不遭受破坏。正是因此,《荷马史诗》在从希腊语被翻译为拉丁语之后才完全成为另外一种篇章。”(Alighieri,2006:48)
在文艺复兴时期,关于美感的观念在西方译坛得到进一步发展。比如,多雷(Etienne Dolet)把美感置于系统的翻译方法论阐释之中。他列出翻译的五项基本原则,对译者提出以下要求[7]:(1)充分明了原作者想要表达的一切;(2)十分精通原作者的语言;(3)不可拘泥于逐字死译;(4)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5)采用适当的选词和排列来达成翻译效果。他在阐释其中的第三条和第五条时呈现出明显的美感诉求:在第三条中,他认为逐字翻译无法表现语言的优雅和完美;在第五条中,他认为词汇的组合排列会产生让人愉悦的效果,指出:“如此甘美的词汇组合排列不仅让灵魂欢喜,还让耳朵欢愉,并且在和谐的语言中绝不会对人产生一丝冒犯。”(Dolet,2006: 96)还有一些翻译家甚至要求翻译与原作媲美。如阿米欧(Jacques Amyot)将这一观念体现为朴素自然的译笔,期望通过不加藻饰的文风获得可与原作比肩的译文美感。查普曼(George Chapman)则相对中立。他既反对逐字翻译,又反对浮夸堆砌,希望译者不拘泥于词语的数量和次序,而是重视原文的实质内容,字斟句酌,反复裁剪,形成最恰当的译文。在查普曼看来,这样的翻译能够达到媲美原文的效果。
近代时期,对于美感的诉求继续占据着西方翻译言论的重要位置。比如霍利迪(Barten Holiday)认为对贺拉斯作品的翻译既要追寻原诗精神,又不能忽略其音乐感,要用对体诗句给予英国读者拉丁语诗体抑扬格的快感。德莱顿也将翻译比作艺术,指出翻译如同绘画一般,存在着美丑之别,而译者则须在原文不走样的情况下尽可能成就与原文“美的相似”。在对于美感的追求中,一些译者显得较为悲观,像考利(Abraham Cowley)认为翻译不可复制原文的美感。他说自己曾见过绘画与诗歌比其描绘的对象更美,却“从不曾见过复制品比其本尊更美”(Cowley,2006:162),以此说明翻译在复制原文美感方面无能为力。相比之下,另一些译者则呈现出较为激进的倾向。比如在17世纪新古典主义时期的法国译坛,部分译者将译文的优美风格推向一个极度崇高的地位,甚至将一些原本语言质朴的古典作品包裹上华丽的语言。据记载,一名叫沃日拉(Claude F.de Vaugelas)的法国译者翻译库尔提乌(Quintus Curtius)的作品时,历时三旬就为了实现译文无比典雅的文风。更有甚者,同时代的法国译者佩兰(Bernadotte Perrin)翻译《伊尼特》时公然宣称是他首次给《伊尼特》“穿上了法国骑士的衣裳,配上了华丽的羽毛和金银箔”(谭载喜,2004: 88)。当时另一位著名的翻译家阿布郎古尔(Nicholas Perrot d'Ablancourt)为了追求文字的优美,大张旗鼓地鼓吹归化译文的观点。他说:“我们不希望在一张美丽的脸上看到瑕疵,因此最优秀的作者会更改或厘清原文的一些部分,特别是当他们只是通过此类行为来取悦读者的时候。”(d'Ablancourt,2006:158)他甚至还大肆宣扬要毫不畏惧地“把原著带上我国的色彩”(谭载喜,2004:87)。这样的言论也使他陷入争议。当时的翻译评论家梅纳日(Gilles Menage)称其为“胆大包天的德·阿布郎古尔”,说他的翻译使他想起一位“美而不忠”的女人。但还有一些翻译家在这个问题上态度要温和一些。如巴托(Charles Bat teux)在他的十二项翻译原则的第十一项中指出,译者必须完全放弃表达形式,以求译文“简明清晰、充满活力或是和谐悦目”(Batteux,2006:198)。
现代西方译坛依然存在各种关于美感的言论。如托尔曼强调译文的优雅须建立在忠实原文的基础上。对于他来说,译者应充分体现原文的典雅,“如果原作趴地蠕动,译作不可腾空翱翔”(谭载喜,2004:180)。此外,翻译的艺术性也进一步得到强调,例如克罗齐(Benedetto Croce)将翻译当作独立的再创作艺术,丘科夫斯基将翻译作为崇高的表演艺术,卡什金则希望通过再现原文内容,向读者展示出与原作同样清晰而又具备艺术感染力的画面。此类关于艺术性的言论从侧面反映出翻译在美感方面独立意识的增强——译者越来越多地认识到,翻译不仅仅是一种文字转换,还可以是一种创造美的艺术活动。
需要说明的是,在前理论时期,关于翻译的言论通常不会分别孤立地看待忠实、通顺、美感。许多译者在发表该类言论时往往涵盖上述两个甚至三个方面的内容。如坎贝尔(George Campbell)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他将翻译的原则落实为文意重现、风格移植、文笔自然三条。第一条涉及忠实,第二条涉及美感,第三条涉及通顺。泰特勒(Alexander Tytler)也提出类似的三个原则[8]:(1)翻译应完全传达原文内容;(2)译文的形式与风格应与原文相同;(3)译文应与原文一样行文流畅。这一体系同样涵盖上述三个方面。总体来说,关于忠实、通顺、美感的观点占据了20世纪50年代之前西方译坛言论的主要位置,构成了翻译学前理论时期的支柱性价值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