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王恩田先生,回族,1932年出生,祖籍山东恩县(今山东德州武城县)。笔名齐文涛、亦晓。山东省博物馆研究员。2017年8月28日病逝于济南,终年85岁。
先生以毕生精力致力于先秦秦汉史的研究,多有创获,是我国著名的古文字学家、考古学家、历史学家。
先生196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64年调入山东省博物馆工作。其学术生涯从时间上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主要从事田野考古工作。1964年秋,主持临淄齐国故城小城和部分大城钻探工作。根据临淄小城北门和北门内大道建在夯土上的事实,证明小城是挖掉了大城西南城角以后兴建的。在西关的安合村和小徐家发现了第一处齐刀币铸钱遗址。1965年春和1966年春,主持益都(今青州市)苏埠屯商代墓地的发掘,发现迄今为止安阳殷墟以外规模最大,规格等级最高,人殉、人祭数量最多的商代大墓。1号大墓出土的两把大钺,硕大无朋,其中一件有“亚醜”族徽,证明传世大量精美的亚醜铜器都是从这里盗掘出土的。2号大墓在发掘中率先采用了灌石膏技术,成功地解决了盾柄与盾面的结构问题,并揭取了盾面上黑红相间的同心圆彩绘。在西二层台上首次发现了弓的遗迹,出土的弓每十支为一捆,总数有二三百支。结合甲骨文记载,认为大量弓的遗迹应与卜辞中的“三百射”有关,证明苏埠屯应是殷王朝东土的边防重镇。亚醜居地的确定,还为之后探寻征夷方路线的核心地点“攸”提供了重要的证据。在胶东黄县(今龙口市)首次实地测绘了莱都故城内城外郭的平面图。在出土八件㠱器的南埠村首次清理发掘了出土鼎、盘、匜铜器和大量陶器的西周晚期墓葬。在莱阳前河前清理发掘了出土㠱侯壶的中型铜器墓,为探讨纪国与莱国的关系提供了依据。1976—1980年,主持淄博瓷窑遗址的调查与发掘,发现迄今为止年代最早的北齐青瓷窑址,建立起自北朝至元代的瓷器年代系列,填补了山东无瓷窑的空白。
1985年,先生任山东省博物馆研究室主任,工作重心遂转为古史研究,这是个分水岭,从此以后,研究文章就越来越多了。先生的研究重点是商周史,向上至新石器文化,向下延至两汉,乃至魏晋。他熟稔文献,精通音韵,对甲骨、金文、古陶、简帛、货泉、玺印、画像石等古文字材料精审强辨,加之考古学的功底,辅以民族志材料,创出一条以多重证据研究古史的新路,提出很多有真知灼见的新观点,在先秦秦汉史领域独树一帜,为古史研究做出重要贡献。
一 古文字方面
先生北大求学时受教于张政烺、胡厚宣等著名学者,深入研读甲骨文、金文,为此还曾被批为“白专道路”,抄录的卡片被当作反面教材“展览”。他常讲到,文字考释是研究的基础,认错了字,等于把大厦建到沙滩上。先生对于古文字的研究终生不辍,晚年以80岁高龄还能连续站立一两个小时描摹甲骨片,令人叹服。
1.对甲骨文中极易混淆的匕、氏、示三字加以区别(《释匕、氏、示》)。据此找到见于甲骨文记事刻辞中的一大批殷商氏族。对 ()、(官)、 (师)三字加以区别(《释 ()、 (官)、(师)》)。考释甲骨文中的是官字初文,经籍作馆。是的异体字,是意符,即《周礼》“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的“市”。通过考释、研究商周客馆制度与戍守制度,认为释、为师是错误的。卜辞“王作三,左、中、右”,即建造三座客馆。金文“西六”“成周八”,或称“殷八”,是在周人故地建造六座客馆和在殷遗民地区建造八座客馆。论证商周时代没有常备军(《释、——兼论商代客馆与戍守制度》)。
2.推崇、使用、完善董作宾先生首创的甲骨复原法。准确指出其适用范围:一是仅限于乙辛卜辞;二是仅限于卜旬、卜夕和周祭甲骨;三是卜甲仅限于腹甲,而不适用于背甲。“缀合与复原相辅相成。缀合的残片越多,复原就越容易进行。而复原则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对缀合可以起到重要的启示作用。复原犹如‘原子周期表’,对尚未发现的残片虚位以待。发现新材料,即可按图索骥,对号入座。”(《帝辛十祀征夷方甲骨复原及其意义》)按甲骨复原法对帝辛十祀征夷方卜辞重新搜集整理,将《帝辛十祀征夷方日程表》所用的材料,从75条增加到170条;往返途经地点由37处增加到47处。充分证明甲骨复原法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3.首次提出征人(夷)方卜辞研究的两种新方法。一是利用国族名铜器出土地点作为甲骨文地名定点的方法,结合文献记载绘制出征人(夷)方往返路线图;二是利用古代行军日行30里为一舍的规律对往返路线中各段的行程加以核查,验证地名考释是否正确。初步确定人(夷)方位置大体在今山东费县一带(《人方位置与征人方路线新证》)。
4.全面收集整理商周族徽,提出“复合族徽”的概念,认为两个以上单体族徽组合在一起可称作“复合族徽”,复合族徽反映族源和族与族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与氏族的分化有关。对见于《金文编·附录》的65组复合族徽加以考释(《〈金文编·附录〉中所见的复合族徽》)。通过复合族徽的研究,指出西周薛国源于商代史族(《陕西岐山新出薛器考释》)。还提出商、周同族的观点,认为考古学中的先周文化是商文化西扩的产物(《周人族徽与先周文化》)。曾拟编著《商周氏族谱》一书,可惜最终没有着手,殊为遗憾。
5.利用国族名铜器研究山东古国史,提出纪、㠱、莱为一国(《纪、、莱为一国说》),杞分二国(《从考古材料看楚灭杞国》),徐国本土在山东,济阳夆(逢)器是周人王季一支征伐逢国的战利品,逢国不在济阳等论点(《济阳刘台子夆器与周人灭逢》)。根据高青陈庄新出豐器,指出器主即齐乙公得,名得字豐。豐器中的文祖甲齐公即乙公得祖父齐太公师尚父。高青陈庄是齐国公室墓地,也就是西周早期齐国都城营丘(《高青陈庄西周遗址与齐都营丘》《高青新出申簋考释——兼说高青陈庄齐国公室墓地的年代与墓主》)。
6.根据西周金文的研究,认为夏商周断代工程西周年表中的多数王年需要作出调整。如《年表》成王在位22年,朱凤瀚定为成王的公簋,纪年是“唯王廿八年”;《年表》康王在位25年,而《三代吉金文存》著录的康王标准器小盂鼎纪年是“唯王卅又五祀”;恭王标准器趞曹鼎证明恭王在位只能是15年,而《年表》恭王在位23年;《年表》懿、孝、夷三王在位分别是8年、6年、8年,而《太平御览》引《史记》懿王在位25年,孝王在位15年,山西倗伯墓出土的懿王铜器倗伯爯簋纪年是“唯王廿又三年”,证明《太平御览》懿王在位25年说可信,《年表》懿、孝、夷三王在位年数都需要作出调整。所以,在《年表》中的多数王年需要作出调整的情况下,断代工程的西周《年表》无疑应该推倒重来。
7.先生自来山东工作之初就意识到陶文的重要性,20世纪80年代开始着意收集传世和新出土的陶文拓片,历经20余年,积累拓片十数万件,凭一己之力编著《陶文图录》(齐鲁书社,2006)和《陶文字典》(齐鲁书社,2007)。《陶文图录》最终收录陶文1.25万件,详考精审,按国别分类,便于学者使用。《陶文字典》正编收1279字(含合文),附录收1170字,总计2449字。两书被誉为陶文这一分支学科的集大成之作。
除了研究中占比最大的甲骨、金文以及上面提到的陶文之外,其古文字的研究领域还涉及简帛、玺印、货泉等,都撰有专门的研究文章,本书均已收录。
二 考古方面
先生所学的专业是考古,极为看重考古学在古史研究中的作用,时代越早,文献越少,考古学的优势就越明显。先生擅长器物分型、排队,考察铜器时必定使用考古材料对其结论进行核验。每每遇到铜器不易断代的情况,共生的陶器就成为重要的时代标尺,这种研究手段得益于先生扎实的考古学基本功。表面来看,先生单纯的考古学研究文章数量似乎不多,但实际上几乎每篇文章的选题和研究论证都涉及和包含考古方面的内容,绝大多数的研究文章都可以当作考古学方面的论文。另外一方面,有的文章主要研究手段是古文字,其实却是针对考古问题。先生在多篇文章中都明确提到考古的补史证史作用,读者可参看。本书编排文章未将考古部分独立列为一个单元,不是因为体例问题,实在是因为考古学贯穿了先生整个的学术体系,不可区分。
1.岐山凤雏西周建筑基址是周人的礼制建筑遗迹,甲组基址为宗庙、乙组基址为社宫、三号基址为周武王祀于天位的祭天天位,战国以后称圜丘,明代以后称天坛(《岐山凤雏村西周建筑群基址的有关问题》《凤雏三号基址与周武王“祀于天位”》)。周原遗址有西周早期的凤雏大室类型宗庙和西周晚期云塘康宫类型的宗庙,证明周原遗址应是周人的都城,而非周公采邑。周人有三都二京。三都:一是周公庙的岐都,是周公亶父所建,由于岐山有周人最早的宗庙,故金文中称为“宗周”;二是根据凤雏出土的商纣时期的四块庙号甲骨周原遗址的“周都”应是文王所建;三是洛阳的成周是周公旦与成王所建。鄷、镐无宗庙,只能称京。“京”即大邑,不是都城(《“成周”与西周铜器断代——兼说何尊与康王迁都》)。
2.鹿邑太清宫所谓的“长子口”西周大墓,是西周考古极其重要的考古发现。根据多方面论证,认为释“长”是错误的,应该释为“微”,与西周早期分封的宋国始祖微子启有关。通过厘清长、微两字长期混淆的原因,还顺带解决了三晋私名印不见魏姓的问题(《鹿邑太清宫西周大墓与微子封宋》)。
3.高青陈庄西周遗址发现两座带墓道的“甲”字形大墓,出土“齐公”的铭文铜器,所以应该是齐国公室墓地,陈庄遗址应为齐国早期都城营丘。编号TJ2的祭坛,由九层花土构造,象征天有九重,功能也是祭天。高青陈庄遗址的发现对于齐国早期历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高青陈庄西周遗址与齐都营丘》)。
4.对于20世纪50年代西安市西郊汉长安城南发现的东西并列的三组大型建筑基址,发现中组建筑群与文献记载的按昭穆制度排列的王莽九庙不符,认为应该是王莽为汉室所建的“祧庙”,即明堂。同时指出东组建筑群为郊宫,也称郊庙,又称辟雍;西组为祭祀社神和后稷的“社稷”。符合《考工记》所言“左祖右社”的布局,这种礼制建筑布局一直延续到明清的北京城(《“王莽九庙”再议》)。
三 古史研究方面
先生常讲到,考古不是为考古而考古,研究古文字也不是单纯认字,考古和古文字都是手段,终极目的还是要服务于古史的研究。先生在古史研究领域的主要贡献在于使用新材料、新方法重新论证了先秦各项社会制度。
1.婚姻制度
根据兖州王因同性别合葬和二次葬、宝鸡北首岭男女分片埋葬、潍坊前埠下男性墓地等大量的考古发现证明新石器时代实行普那鲁亚婚(伙婚制)(《王因同性合葬与普那鲁亚婚——兼论大汶口文化的社会性质》《潍坊前埠下男性墓地的发现及其意义》)。
2.土地制度
西周无井田制。西周时代实行按亲属等级分配土地,即以“亲疏有序”为原则的、以分封制为代表的家族公社初级阶段的土地制度。春秋时代实行按实际耕耘能力分配土地,即在一定期限之内不予耕种的土地,公社予以没收,属于家族公社高级阶段的土地制度;见于《管子·四时》“复亡人”和屡见于《左传》“三年而复之”,意思是逃亡三年之内回国者,可以恢复其耕地与住房,逃亡三年不回国者,才没收其田宅。春秋晚期郑国实行的“庐井有伍”,楚国实行的“井衍沃”,齐国实行的“书社”制度,《管子·乘马》中关于井田制的论述等,才是井田制实行的标志(《〈管子·四时〉的 “复亡人”与齐国的土地制度》)。爰田制是在土地公有的前提下,为达到“财均力平”的目的而定期换地换房。从春秋晋国开始实行三年换土易居的“作爰田”,经过战国时代齐国的“民十岁毕易田”,到秦国商鞅变法的“制辕田”即制止、废除爰田,是爰(辕)田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全过程(《临沂竹书〈田法〉与爰田制》)。
3.继承制度
商代实行兄终弟及制。西周并非实行嫡长继承制,而是实行以鲁国为代表的一继一及制。经过春秋时代新旧继承制度斗争的过渡时期,战国时代嫡长继承制才趋于确立(《从鲁国继承制度看嫡长制的形成》)。继承制度的发展受到婚姻制度和财产发展状况的制约,并不取决于周公天才政治家的头脑(《再论西周的一继一及制》)。《史记》中可以看到西周鲁国的一继一及的继承谱系,而在《史记》中包括周王朝在内的其他各国西周世系中却看不到一继一及谱系,而是清一色的子继之法,原因在于:第一,鲁国从西周初年开始就进入到有年可考的历史时期,而其他各国都是西周晚期共和元年(前841)开始进入有年可考的历史时期。因此,鲁国的世系是可信的,而周王朝等其他国家的世系是可疑的。第二,鲁国有记录直系的“世”(即后世的《世本》)和兼记旁系的昭穆的两套记录世系的系统,即所谓“工、史书世,宗、祝书昭穆”(《国语·鲁语》)。而周王朝由于犬戎入侵、西周灭亡、平王东迁,丧失了世和昭穆的记录。晋、蔡、曹等国则只保存了“世”的记录,因而只能看到直系而看不到兼记旁系的“昭穆”的记录(《〈史记〉西周世系辨误》)。
4.昭穆制度
商代无昭穆制度。昭穆制度并非起源于原始婚制,而是起源于西周的一继一及制,并随着继承制度的演变而演变。西周昭穆制度是兄昭弟穆,是昭穆制度的原生形态。春秋时代进入一继一及制向嫡长制发展的过渡时期,春秋时代的昭穆制度可以是兄昭弟穆,也可以是父昭子穆,这是昭穆制度的次生形态。战国时代嫡长制确立,反映在昭穆制度上则完全是父昭子穆,是昭穆制度的再生形态,它仅保存了昭穆制度的躯壳而已(《周代昭穆制度源流》《昭穆解惑——兼答赵光贤教授》)。
除先秦的各种制度之外,先生对于先秦古国的研究涉及面也很广,针对周、齐、鲁、杞、莒、徐、邾、郳、纪、逢、滕、薛、费、邛、虢、曾、秦、晋、楚、吴等国的史地问题,都有专门的研究文章。
先生秉持“无证不信,无证不疑”的治学态度。认为信古与疑古是一对矛盾,因为对于史料都需要“考”,都需要“释”,都需要“融会贯通”,都需要核查,所以不存在“第三者”的“释古”。信古也好,疑古也罢,都需要出示证据。先秦史研究领域中,很多学者往往苦于材料匮乏,但他指出中国古代文献浩如烟海,地下出土的文字材料层出不穷,近代考古学和民族学硕果累累,“不存在‘文献不足征’的无米之虑”(《齐鲁文化研究的史料问题》)。问题在于史料并不能等同于史学,一方面,大量重要可靠的史料不被重视;另一方面,时代混淆、真伪杂糅的史料不经鉴别地被滥用。很多考古发现尚未得到合理解释,很多历史问题也需要重新研究。观点正确,则材料俯拾皆是,左右逢源,相反则会左支右绌。事实上,先生的苦恼不是找不到材料论证其观点,而是大量的有充分证据的学术课题来不及写成文章;即使形成文章,发表也慢。所以,网站和博客成为先生后期阐述学术观点的一个重要平台。
学术研究,贵在创新。先生一方面特立独行,另辟蹊径,发前人所未发;一方面是在符合事实、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杜绝一切不切合实际的空想。正所谓“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例如20世纪80年代发表的一篇重要文章《辉县赵固刻纹鉴图说》,不同意将赵固鉴图案释为“贵族游园图”。通过对图案中路寝、饮食器、狗牲、钟磬、笙瑟、女乐、射者、侯、乏、获旌、猎车等内容的详细考证,认为图案刻画的是燕礼、射礼和蒐礼。此图完全可以和《仪礼》《周礼》《礼记》的相关内容对照,“三礼”是战国时代的著作,与西周初期的礼制不合。
除了常用的古文字和考古的手段,先生还注意参考国外和国内少数民族民族志的材料。如在客馆制度的研究中参阅了美国学者穆达克关于古秘鲁印加人的材料;在土地制度研究中参考了德国学者考茨基的研究成果,引用了俄国学者科瓦列夫斯基关于印度的材料;在婚姻制度的研究中使用了海南岛黎族的民族志材料;在宗庙制度研究中参照了古罗马人的相关记载。先生遍览群书,广征博引,从而奠定了其科学创新的基石。
先生博学而审问,慎思而明辨。因为材料运用得当,逻辑论证严密,所以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他的主要观点从未因新材料的出现而发生大的改变,相反,其观点却不断地被新发现的材料所证实。例如凤雏甲组基址的发掘报告发表后,关于性质和归属的问题,引发学界热议,有宫殿说、宗庙说、贵族宅院说、家族公社说、殷遗宗庙说等观点。先生力排众议,主张应是周王室的宗庙(《岐山凤雏村西周建筑群基址的有关问题》)。其中一条证据是甲组基址西厢二号房间内H11出土甲骨,所以认为二号房间应是文献所言“高庙中有龟室,藏内以为神宝”的“龟室”。文章发表后,收到《文物》编辑部转来陕西周原考古队编《周原考古简讯》第16期,报道在西厢二号房间内继H11后,又在H31窖穴内发现了甲骨,赞同西厢二号房间是龟室的意见。新的考古发现,更加夯实了周王室的宗庙说的正确性。
先生的研究特点是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高屋建瓴,视野宽广,既使用望远镜,也使用显微镜。这与其治学方法有很大关系。先生曾明确指出,“我的方法论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文献资料、考古学、古文字学、民族学为手段去认识和解决古史和考古方面的问题。不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不同意‘不适合中国的国情’的说法。相反,认为只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才是认识和解决古史、考古各种问题的唯一正确的方法”(《王因同性合葬与普那鲁亚婚——兼论大汶口文化的社会性质》)。他从没有将历史唯物主义当成公式化的标尺,僵化地剪裁各种历史事实,而是自觉地灵活地运用发展、对立统一、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历史问题,从整体上来把握人类社会生活,把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看作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进行考察,探索历史发展规律。
例如土地制度的研究。根据马克思主义公社理论和科瓦列夫斯基的研究成果,家庭公社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初级阶段,按亲属等级即按距始祖血缘关系的亲疏分配土地。西周时期按“亲疏有序”的原则确定采地大小、多少的分封制就属于这一阶段的土地制度。二是高级阶段,按实际耕种能力分配和占有土地。通过对西周按“亲疏有序”原则分配土地的分封制和“三年而复”的分析,认为西周和春秋时期曾实行家庭公社的土地制度,主张井田制是农村公社的观点,井田制的实行应是春秋以后的事情,西周时期无井田。这也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古代社会理论不仅适用于美洲、非洲、欧洲、亚洲的印度,也适用于中国。建立在大量杀死战俘用作祭祀牺牲理论基础上的殷商奴隶社会和建立在《汉书·食货志》“奴隶劳动营”理论上的西周奴隶社会,值得重新考虑。“既然承认中国人不是神,不是猴子,那就应该同时承认处在北温带大陆的特殊国情,并不妨碍中国人也曾与印第安人、阿尔及利亚人、印度人、欧洲人一样,经历过氏族公社、家族公社、农村公社等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无他故,规律使然。”(《〈管子·四时〉的“复亡人”与齐国的土地制度》)
再如继承制度的研究。“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是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发展过程,作为上层建筑中重要政治制度之一的嫡长制当然也不例外。通过对鲁国继承制度的剖析,意外地发现了继承制度发展史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一继一及制,使我们有可能描绘出继承制度发展史中各个连续发展阶段的连环图。中国继承制大体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1.传甥传弟制,2.弟及为主制,3.一继一及制,4.嫡长制”(《从鲁国继承制看嫡长制的形成》)。
按照普遍联系的观点,他认为同一时期的各种社会制度乃至社会思想应该是配套存在的,同时,各种制度和思想又相互作用。婚姻制度、继承制度、昭穆制度具有内在关系,而昭穆制度又可以与宗庙制度、宫室制度、丧葬制度相联系;客馆制度与戍守制度密切相关,而戍守制度又与先秦军制相联系;等等。正因如此,先生各个领域中的研究文章既独立成章,又相互参证,构建起一个庞大而精深的学术体系,背后起支撑作用和指导作用的理论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归纳起来,先生毕生的研究工作只围绕一个大课题—古史分期,在这个课题的统领下,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几乎研究了所有与之相关的子课题:婚姻、继承、丧葬、宫室、土地、军制、王权、宗法、货币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他试图通过自己的研究,验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对中国古史研究是否具有指导意义,中国的历史发展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五段论,唯物史观究竟是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他曾多次想汇集自己先前在商周经济、社会、政治、军事各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动笔谈谈古史分期问题,但又恐驾驭不了哲学层面的内容而屡屡作罢,仅有一篇《唯物史观与战国奴隶社会说—评张政烺先生古史分期观》存世,大有意犹未尽之感。今天大家看到的这部文集不仅是先生全部心血的凝结,更是一番未竟的事业,仍需要后人接力探索。希望此书的出版,能对学界有一些启示作用。
谨以此文缅怀先生!
王戎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