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港澳研究(2015年第4辑/总第49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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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题发言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梁美芬副教授、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主任陈广汉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邹平学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端洪教授、香港岭南大学经济系何泺生教授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主题发言。

香港城市大学梁美芬副教授做了题为“香港《基本法》框架下的三权制衡架构”的主题报告。她引述香港前终审法院的行政大法官的言论,表明香港在司法复核方面有权力被滥用的情况。司法复核涉及三权分立与否的问题,香港在实行《基本法》之后没有形成三权分立,而是实现了三权制衡。三权互相制衡是非常有效的,现在看来还是非常大胆的设计。

中央是接受有效率的三权制衡的。三权制衡体现在制定香港《基本法》时把原有的制度保留下来,包括特权条例,如立法会可以随时传召任何政府高官进行审问,官员不来的话可以入刑事罪,在这一层面上立法会的权力是较大的。三权制衡还体现在立法会和行政长官的关系上。香港《基本法》的第50条和52条显示,即使没有普选,立法会也还是很有效率的。在极端的情况下,只要立法会超过50%的人反对财政预算案一次,特首就可以选择解散立法会;解散以后重选的立法会,如果还是不通过这个财政预算案,那么特首就要辞职。反过来,如果立法会总是不通过财政预算案或者政府提出的重大法案,或者行政长官拒绝签署立法会一而再再而三通过的法案,也有可能导致立法会解散。同时特首不能轻率地解散立法会,因为如果他在重选立法会时得不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他就要辞职。香港《基本法》保留了香港原有的法治原则,也加入了很多中国特色,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

中山大学陈广汉教授以“‘一带一路’:全球经济治理的中国模式和港澳角色”为主题,围绕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形成和其局限性、全球经济治理的中国模式特点和中国经验、全球治理与港澳角色三个方面进行了发言。他首先介绍了全球治理的由来,指出全球治理是在应对全球化和多极化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国际问题时而被提出的。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勃兰特在1990年提出的,发展到现在,全球治理的理论已很丰富。但是全球经济治理有其局限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战后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不能体现新型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或者经济增长贡献;第二,以市场开放为主要特征的多边谈判和协议的自贸区经贸合作模式常常将一些不发达国家排除在外;第三,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不能满足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需求。进而,陈教授提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模式,即基础设施先行、产业合作是重点、不同文明和平共存。他指出,以基础设施和产业合作为重点、以不同文明和平共存、不同发展道路相互尊重为前提的“一带一路”倡议,是有别于传统的、以市场开放为主要特征的双边和多边谈判和协议的自贸区合作方式,是一种全球经济治理的中国模式。中国全球经济治理模式是全球经济治理模式的新探索,是对现有国际经济治理方式的重要补充。最后,陈教授强调了港澳台可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深圳大学邹平学教授就“基本法研究的问题、立场与方法”这一主题进行了阐述。他从涉及学科多元化、理论研究扎实、研究方法科学、研究队伍发展迅速等方面总结了基本法研究的发展成果。基本法研究作为宪法研究的分支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其发展成果包括:第一,成果来源涉及学科多元、谈论问题丰富,各具特色;第二,理论研究扎实,研究方法科学,呈现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第三,研究队伍发展迅速,平台建设和投入力度明显加大。然后邹教授重点探讨了基本法研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他认为,基本法研究的总体状况仍然不够成熟,具体表现在:第一是研究理论发展缓慢,缺乏高水平、有深度的成果;第二是理论基础非常薄弱,更多地侧重于实用基本法学;第三是研究成果千差万别,缺乏共识,难以形成具有包容性和共识性的基本法的法哲学;第四是研究领域有待拓展;第五是研究队伍力量整体偏弱。

北京大学陈端洪教授的报告主题是“香港《基本法》中的延迟决断”。他将香港《基本法》存在的基本问题概括为三个,第一是如何结束立宪政治,及时进入常态政治;第二是如何对待香港政治内在的对峙的精神结构,到底是在中央层面采取天下主义、地方层面采取自由主义和宪政主义模式来包容吸纳各种政治势力,还是采取主权模式继续斗争;第三是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政治的平衡率是什么。报告从方法论的角度,重点对第一个问题,即如何结束立宪政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从迟延决断和妥协性假决断方面提出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他提出香港《基本法》中有两处明显的迟延决断,一是关于50年不变,二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关于香港的体制问题,香港《基本法》没有给出原则性的回答,而是用具体制度安排给出了回答。

香港岭南大学何泺生教授做了题为“‘一带一路’战略成功的文化基础”的报告。报告认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成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经济上各方达到共赢、政治上实现和平和解与相互尊重、文化上实现顺利沟通和互相了解。这三方面的成功需要基于共识、基于尊重互信。他列举了“台湾反对服贸”“香港公司在泰国工程受阻”“越南暴乱”“南非排外情绪”等具体案例,指出不同地方出现类似的情况是因为文化上、政治上存在顾虑,导致经济上的合作很难平稳推进,进而他强调了互信对经济合作的重要性。何教授认为,互信基于共识、尊重、共享,共识是有共同的愿景,尊重是对有“异”于己的包容,共享是对互利的承诺。因为“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背景都不同,为了实现经济合作的长远发展,何教授建议“一带一路”国家应该签署约章,阐明共同愿景,表达对异己的包容与尊重,遵守互利原则的承诺,并做好一些管制和治理上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