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查学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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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解读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

进入网络新时代和法治新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不仅对互联网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网络社会的自由、民主、公平、正义、法治、安全等提出了更高的向往,因而技术的发展、法治的推进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必然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刑罚的惩戒对人们的感官冲击更强、更具有“可视化”,直接表达了对网络安全的最大重视。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处理除了发挥刑法功能之外,还要特别注重非刑事法的意义,尤其应当将犯罪的认定置于法秩序统一框架之内,对刑民交叉、刑行交叉案件作出正确认定。

2.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体现出深刻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意蕴,将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重心从末端司法规制转向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首先,“源头治理”并不指代刑法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它是针对社会整体治理政策而言。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之源头,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治理,首选不在刑法而在刑罚替代性措施,即刑法之前的行政管理、行业监管、平台自治、企业合规计划等源头治理措施。换言之,“源头治理”不等于刑法上要追求“打早打小”“入罪前置”,刑法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关键在于“打准打实”,以事后保障法的方式保证其他规则的有效落实。其次,“综合治理”即按照“系统观念”,不仅在主体上要实践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而且在手段上要发挥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意义。尤其在“代码即法律”的网络社会框架内采用“技术对技术”的高效化精准化治理,是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土壤的更有效方式。从系统观念来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必须把行业治理作为重要内容,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治理,才能让电信网络诈骗无处生根。

3.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

“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更是指出了发展依靠人民、法治依靠人民的根本立场,为促进形成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治理共同体指明了方向。在我国当前的网络社会中,人人都是国家网络技术发展的参与者和共享者,这也给不法分子制造了更多违法犯罪的机会,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只有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才能真正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则是落实“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必由之路。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宣传防范和预警劝阻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有利于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有利于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共砌反诈防线。本法在具体制度设计中,也全面落实了本条原则的内容,如第6条、第7条规定了统筹协调的治理机制,第8条规定了各个主体的宣传教育义务和工作内容。

4.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

坚持精准防治电信网络诈骗,就是要在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同时要防止对群众生产便利造成不当影响。通过立法赋予相关部门执法权力对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很有必要,如暂停服务、持续关注并审查客户状况及交易情况、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权限,但也应十分慎重,要明确限制措施的合理界限,避免侵犯公民隐私和影响正常商业交往。本条表述为“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有利于对本原则精准防治的认知。也正是对精准防治的贯彻,本法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在赋予相关机关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了申诉制度、及时解冻制度等,避免出现随意侵犯公民隐私、影响民众生活和商业交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