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与体用:李翱哲学与中国人性论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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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李翱的生平及其思想发生的历史背景

第一节 李翱的生平

李翱(774—836),祖籍陇西成纪,即今甘肃秦安,为凉武昭王李暠十三世孙。李翱的曾祖父李楚金是李诏的第二子,李诏官居谘议。李楚金明经出身,先被授予卫州参军的官职,后又任贝州司法参军。李楚金的伯兄李惟慎是太原府寿阳县丞,喜饮酒,性豪爽,经常在一起喝酒的朋友里面就有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草书书法大师张旭。李翱的祖母是清河崔氏,性格柔顺,能够使亲族和睦相处。李翱还常提到他有一位任户部侍郎的叔父李逊,是李惟慎的儿子。李翱所留文献自称他的郡望是陇西李氏,而陇西李氏在当时属于七姓十家的第一大世家,有与清河崔氏通婚的传统。李楚金的夫人就是清河崔氏,这说明李楚金在世时,李翱的家族是很兴盛的,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再如,据李翱记述,李楚金的伯兄李惟慎每天都能拿着一千铜钱去喝酒,而且他到贝州上任时随身就带了二千万钱,这说明其家族非常富裕。故而,李翱的家族虽到了其父亲一辈开始衰落,但是其士大夫家族传承的底蕴仍在。

李翱的家乡应该是汴州陈留县安丰乡,汴州即今河南开封市。韩愈在《唐故贝州司法参军李君墓志铭并序》中说:

贞元十七年九月丁卯,陇西李翱合葬其皇祖考贝州司法参军楚金、皇祖妣清河崔氏夫人于汴州陈留县安丰里。[1]

又,李翱在《故朔方节度掌书记殿中侍御史昌黎韩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中说:

贞元十八年八月甲辰,卒于汴州开封新里乡之某村。其明年正月辛酉,陇西李氏以其丧葬之于陈留县安丰乡冈原。[2]

李翱的岳父是殿中君韩弇,殿中君的堂弟是韩愈,李翱是通过韩愈的引见而得到韩家的允诺,把女儿嫁给了他。李翱夫人嫁后,她的母亲,也就是李翱的岳母也跟随女儿到了李家。但是李翱的岳母,贞元十八年八月在汴州开封新里乡去世,年仅三十二岁。李翱的岳母去世,本应和殿中君韩弇葬在一起,但韩弇已经葬在河阳,李翱于是将岳母葬于汴州陈留县安丰乡冈原,应为李氏祖坟所在地,汴州陈留县也应该是李翱出生之地。

由于李翱出生日史书没有明确的记载,故而学界有好几种关于李翱出生年月的说法,笔者赞成李翱出生于公元774年的观点。李翱出生于公元774年,学者早有详尽的研究,针对李翱“翱生始言,叔氏弃没,爰殡于野,年周四甲”[3]的说法,胡适说:“‘四甲’应该是四十年。元和九年上推四十年,为大历十年(七七五),其时李翱已‘始言’了。大概他生在大历九年(七七四)。”[4]李恩溥在《李翱年谱》中经过两条证据的论证,说:“合此二证,可知其生年为大历七年。”[5]台湾学者罗联添著有《李翱研究》一书,他在其中详细地阐述了理由:

新旧《唐书》李翱传不载其年寿,无从推定其生年。唯李翱有《与翰林李舍人书》云:

年已六十有一,比诸叔父兄弟为得年矣。且不知余年几何,意愿乞取残年以修所知之道。……王拾遗是桂州旧僚,颇知此志,若与往来,伏望问之。

李舍人指李珏。《旧书》一七三,《新书》一八二有传。据岑仲勉《翰林学士壁记注补》:李珏,唐文宗大和五年(八三一)九月以库部员外郎兼充翰林学士,七年(八三三)三月除中书舍人充翰林学士,九年(八三五)五月转户部侍郎仍充学士,此书题既称“翰林李舍人”,知此书之作不能早于大和七年(八三三)三月,晚于九年(八三五)五月。又李翱以大和七年六月自桂州观察使,改授潭州刺史湖南观察使,八年(八三四)十二月征为刑部侍郎。书有“王拾遗是桂州旧僚”语,可知李翱作此书地在湖南潭州(今湖南长沙)。而李翱在潭州前后仅二年,故知此书只能作于大和七(八三三)、八(八三四)两年,从此逆算六十一年,李翱当生于唐代宗大历八年(七七三)或九年(七七四)。[6]

阎琦在其著作《李翱评传》中说:

前引李翱《复性书》云“南观涛江,入于越,而吴郡陆傪存焉”与“夫子复生,不废吾言矣”,明白不过地说明李翱的《复性书》之作,是因为陆傪的鼓励,而《复性书》动笔写作到完成,陆傪已去世了。《复性书(下)》有云:“吾之生二十有九年矣……”姑以李翱《复性书》之作在陆傪卒年、即贞元十八年(802),逆推二十九年,可知李翱生年在大历九年(774)。《李翱年谱》及《〈李翱年谱〉订补》之误,在于确定《复性书》之作在李翱得见陆傪之次年(贞元十六年),而没有细绎出其时陆傪已卒之文意。[7]

对于以上论证,也有直接反对的论点,比如英国学者巴雷特(Timothy Hugh Barrett)在其博士论文《李翱:释子、道家还是新儒家》(“Li Ao:Buddhist,Taoist,or Neo-Confucian”)中反对把“吴郡陆傪存焉”中的“存”理解为生死意义上的“存”,而应该理解为“在”“不在”意义上的“存”,即陆傪是不是离开了吴郡,而不是陆傪是生是死。巴雷特认为“志于道者四年矣”是从写《复性书》往前推,如果《复性书》完成于公元802年,那么就太晚了;因为他认为李翱志于道应始于贞元十二、十三年李翱与韩愈相互交流的时期。巴雷特的第一个反对意见是不能成立的,中国人从来不会把“存”从“在”或“不在”某个地方的角度来理解,这自然是因为汉语不是他的母语。但他的第二个反对意见却非常重要,如果他的这个质疑成立,李翱出生年为大历九年(774)就难以成立。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重新理解《复性书》的结构和写作过程。

傅斯年说:“约言之,《复性》上下两书皆不杂禅学者,中篇诸问则或杂或不杂。”[8]过去我们对于《复性书》都有一个认识上的盲点,以为它是一次性写就的,但是仔细研究《复性书》,就会发现,《复性书》并不是一次性写就的。《复性书》分为上、中、下三部分,但很明显,它的结构分为两个部分,上篇是一部分,中篇和下篇是一部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复性书》上篇是独立成篇的,尤其是它的最后一段如此说:

道之极于剥也必复,吾岂复之时邪?吾自六岁读书,但为词句之学。志于道者四年矣,与人言之,未尝有是我者也。南观涛江入于越,而吴郡陆傪存焉,与之言之。陆傪曰:“子之言,尼父之心也。东方如有圣人焉,不出乎此也,南方如有圣人焉,亦不出乎此也。惟子行之不息而已矣。”呜呼!性命之书虽存,学者莫能明,是故皆入于庄、列、老、释,不知者谓夫子之徒不足以穷性命之道,信之者皆是也。有问于我,我以吾之所知而传焉,遂书于书,以开诚明之源,而缺绝废弃不扬之道,几可以传于时,命曰《复性书》,以理其心,以传乎其人。乌戏!夫子复生,不废吾言矣。[9]

此段从整个段落的语气来看,是文章的结尾,而《复性书》上篇的整篇言说文意完整,对于性情关系以及诚本体有着完整的论述。且最后说“夫子复生,不废吾言矣”,这明显是对于已写完内容的总结和抱负,如果文意还没写完就觉得已经“夫子复生,不废吾言矣”,在文意上说不通;况且很少有在文章的中间写一段总结性的话的情况。如果这个说法可以成立,那么可以认为,《复性书》上篇写于贞元十五年李翱和陆傪见面稍后的时间,这就可以解释巴雷特关于“志于道者四年矣”所产生的问题;而相应地,《复性书》中篇和下篇则完成于贞元十八年陆傪去世后当年。在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如果《复性书》上篇写于贞元十五年,那么怎么会写“吴郡陆傪存焉”这样的话?这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当李翱最后完成《复性书》时,陆傪已经去世,他在修改文稿时,加上了这个信息。

对于以上推论,还有一个佐证,《宋高僧传》卷第十七《唐朗州药山惟俨传》文后赞宁的“系曰”如是说:

尝览李文公《复性》二篇,明佛理不引佛书,援证而征,取《易》《礼》而止。可谓外柔顺而内刚逆也,故曰得象而忘言矣。经云治世诸言皆成正法者,李公有焉。[10]

这说明赞宁所读《复性书》为上、下两篇,不知何时,下篇分为中篇和下篇,下篇只是一个结尾。这样说起来,李翱的《复性书》原应为上下两篇,上篇写就于贞元十五年,而下篇写就于贞元十八年,完成后李翱对全文进行了修改。

当然,以上论述只是一个推论,我们已经很难寻到更加具体的证据。不过,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们还是把《复性书》的写作过程理解为至少最后的文本是一次性完成的,如此,“志于道者四年矣”的意思就是指李翱从回忆的角度说当时和陆傪交往时已经志于道四年了。很显然,无论《复性书》是在一个时间段写成的,还是一次性写就的,都不影响对李翱出生年月的确定。

唐代宗大历九年(774),李翱出生。李翱在《叔氏墓志》中说:“元和九年,岁直甲午,正月十九日丁卯,浙东道观察判官将仕郎试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李翱,奉其叔氏之丧葬于兹。”元和九年甲午正月十九日丁卯是公元814年2月12日。李翱又说:“翱生始言,叔氏弃没,爰殡于野,年周四甲。”[11]四甲是四十年,孩子始言是个含糊的说法,一般说来大约在一岁左右,那么元和九年,李翱大约四十一岁。元和九年,叔氏去世是在元月,这样推起来,那么李翱应生于大历九年年初(774)或大历八年(773)年末,而大历八年年末就是公元774年年初。故而从这条材料看,李翱很可能是出生在公元774年年初。确定李翱出生年月还有一条重要线索,就是李翱在《复性书》中说:“南观涛江入于越,而吴郡陆傪存焉。”[12]这说明李翱在写《复性书》时,陆傪已去世。陆傪去世的时间是贞元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802年6月2日),李翱在《复性书》中说到他写作时是二十九岁,如果李翱是在贞元十八年写《复性书》,那么他出生于大历九年,公元774年;如果李翱是在贞元十九年写《复性书》,那么他出生于大历十年,公元775年。这两条材料的重合点是公元774年,那么李翱应是出生于公元774年年初。故而李翱的出生年月很有可能是大历九年年初(774)或大历八年(773)年末,公元774年年初。同时也可证明,李翱写《复性书》的时间是贞元十八年。另有一条史料也有关于李翱出生年月的信息,即《与翰林李舍人书》记载说写此书时李翱已经六十一岁,至于《与翰林李舍人书》的写作时间,学界有几种说法,郝润华、杜学林校注的《李翱文集校注》做了一个总结:

文宗大和九年(八三五)五月前作。……按,关于此篇作年,罗《谱》据“王拾遗是桂州旧僚”定于大和七年六月以后;何《谱》据“年已六十有一”定于大和八年(八三四)。据文云“年已六十有一”,以翱生于大历九年推之,此文作时当为大和九年;又李珏以大和七年(八三三)三月拜中书舍人,九年五月转户部侍郎,文既称“翰林李舍人”,是此文之作当在九年五月前。[13]

《新唐书》在《李珏传》中说:“僧孺还相,以司勋员外郎知制诰为翰林学士,加户部侍郎。”[14]《旧唐书》在《李珏传》中说:“大和五年,李宗闵、牛僧孺在相,与珏亲厚,改度支郎中、知制诰,遂入翰林充学士。七年三月,正拜中书舍人。九年五月,转户部侍郎充职。七月,宗闵得罪,珏坐累,出为江州刺史。”[15]以李翱生年推,何《谱》是,“据‘年已六十有一’定于大和八年(八三四)”[16]。只是此条材料并不能精确化李翱的出生时间。

大历十四年(779),李翱开始读书,从事于词句之学。《复性书》说:“吾自六岁读书,但为词句之学。”[17]

唐德宗建中四年(783),李希烈攻陷汴州,李翱在《杨烈妇传》中曾提到这件史实,李希烈之乱应对李翱家族所在地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唐德宗贞元三年(787),吐蕃请求与唐结盟,殿中君韩弇参与了此事,并在这年五月遇害,卒年三十五岁,其夫人年仅十七岁。

贞元五年(789),李翱十六岁,开始致力于仁义之学,他在《与淮南节度使书》中说:“翱自十五已后,即有志于仁义。”[18]这说明,李翱在思想上的觉悟发生在其十五六岁时,从此,他有了对于儒家思想的真正追索,这个时间点距离他写出代表作《复性书》尚有十三年之久。也就是说,李翱从十六岁正式开始,到其二十九岁时,其对于儒家思想的认识和理解趋于成熟。

贞元九年(793),李翱二十岁,从这一年开始参加科举考试。李翱在《感知己赋并序》中说:“贞元九年,翱始就州府之贡举人事。其九月,执文章一通,谒于右补阙安定梁君。……十一月,梁君遘疾而殁。”又说:“梁君殁于兹五年,翱……为文将数万言,……弗啻数倍;……每岁试于礼部,连以文章罢黜。”[19]这也就是说,从贞元九年至贞元十三年,李翱五年都科举不中。李翱连试不中的原因,他在《送冯定序》中也有说明:“予联以杂文罢黜,不知者亦纷纷交笑之。”[20]杂文即是在经、史之外的应时试文,《新唐书·选举志》说:“永隆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建言,明经多抄义条,进士唯诵旧策,皆亡实才,而有司以人数充第。乃诏自今明经试帖粗十得六以上,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后试策。”[21]这是说,在唐高宗永隆二年(681),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向皇帝建议,认为科举考试只重现成的经义条目,即使是进士也只是熟悉一些现成的策论,而对于时事并没有实际的处理能力,故而他建议增加一个考查举子实际能力的科目,这就是杂文。显然,李翱连续五年科举失利都因为杂文不过关。

贞元九年(793)九月,李翱在参加州府贡举人事的时候,拜见了著名古文学家梁肃。唐代科举,名士、权贵对于科举影响很大,故而举子多持其论章诗文拜谒名士、权贵,以争取获得对自己的举荐,这称为“行卷”。后来这种私下的活动竟演变为公开的行为,此即是说,为了更能了解举子,要先行阅读其以前所做之文,使主考官对于其人有一个全面了解。另如在贞元十八年贡试中,韩愈在《与祠部陆参员外荐士书》中向权德舆、陆傪推荐十人,其中首荐四人中的侯云长、韦群玉两人当年即中举,作为此次贡试辅佐权德舆的官员陆傪,也就是李翱在《复性书》中所说的和他心有相通的知己。

作为名士的梁肃很欣赏李翱的才华,但是这年十一月,梁肃就因病去世。有学者认为李翱和梁肃有师生关系,但李翱和梁肃只见了一面,虽然梁肃对李翱很赏识,也向他人推荐褒扬李翱的才华,但二人之间的关系应不能说是师生关系。贞元九年,李翱做的另一件重要的事是曾向宰相上书谈论政刑之事,他在《贺行军陆大夫书》中说到所上之书中有“‘亲戚怀二,杀之可也。’况怀二且非亲戚哉”[22]这样的句子。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李翱有很强的忠君思想,在他看来,即使是亲戚有不忠、怀有二心都应杀之,何况是没有亲族关系的人。此时,李翱刚刚开始参加科举考试,应是胸怀大志,意欲有所作为。

贞元十年(794),李观去世,李翱在《与陆傪书》提到此事,此书信据郝润华、杜学林考证,应写于贞元十六年或十七年。

贞元十一年(795),李翱第三次科考未中,他在《谢杨郎中书》中所说“不获者三”[23]即是指三次科举未中的情景。在这封书信里,李翱谈到了科举不中的苦闷心情,显示了三次未能及第的彷徨心境。

贞元十二年(796),韩愈在汴州,李翱从徐州来到汴州,得以和韩愈相识。李翱在《祭吏部韩侍郎文》中谈到了他们相识相知的过程,从贞元十二年在汴州相识,李翱和韩愈交往有二十九年之久,直到韩愈辞世。李翱在文中也谈到了他与韩愈的具体关系,他提到“视我无能,待予以友”[24]这样的话,显然他们之间是一种朋友关系,而不是师生关系;故而,历史上传说的李翱是韩愈学生的说法是不实之词。冯友兰说:“然《李翱集》中《答韩侍郎书》,及《祭吏部韩侍郎文》皆称愈为兄。韩愈与李翱之关系,似在师友之间也。”[25]当然,文中也谈到李翱初见韩愈,确实从学识上不如韩愈,韩愈也确实有为李翱“讲文析道”[26]。两人在贞元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多在一起互相探讨学问,李翱很受启发,获得了很大的收益,这应该是李翱和韩愈相处比较长的一段论道时间。李翱自己也认为,在此之前,他只是为辞章之学,而从贞元十二年之后就开始立志于求道。李翱在《复性书》中说:

吾自六岁读书,但为词句之学。志于道者四年矣,与人言之,未尝有是我者也。南观涛江入于越,而吴郡陆傪存焉,与之言之。[27]

李翱于贞元十五年南游时与陆傪见面,向上推四年,即贞元十二年。这说明李翱的《复性书》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有一个过程。在与陆傪见面前,李翱就已经形成了基本的思想,而且见面后不久,就开始写作《复性书》,直到李翱二十九岁,陆傪去世后不久,完成了《复性书》,并加上了对陆傪知遇的感激之情,这也说明了为什么李翱能在陆傪去世后不久就能完成《复性书》。

《谢杨郎中书》撰写于贞元十二年,文中表现了李翱当时的心情和感想,他说:

月日。乡贡进士李翱再拜。前者以所著文章献于阁下,累获咨嗟,勤勤不忘。……

翱自属文,求举有司,不获者三,栖遑往来,困苦饥寒,踣而未能奋飞者,诚有说也。……

……若翱者,穷贱朴讷无所取,然既为阁下之所知,敢不以古君子之道有望于阁下哉!不宣,翱载拜![28]

杨郎中即杨于陵,李翱以文章献给杨于陵,希望获得他的赏识,这是唐末学子科举求进的通常之举。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李翱已三年未中,心情颇为苦闷。从文中所记看,杨于陵对于李翱的才学还是很赏识的。李翱对于杨于陵的赏识也很感激,在作于大和五年(831)的《祭杨仆射文》中,他说:

呜呼!贞元中岁,公既为郎,始获趋门,仰公之光。遂假荐言,幽蛰用彰,德惠之厚,殁身敢忘。[29]

贞元十三年(797),李翱和韩愈相聚于汴州。据刘真伦、岳珍校注的韩愈《答李翱书》注说,韩愈和李翱于贞元十三年、十四年在汴州相聚,而后李翱曾于贞元十五年初南游吴越,随后于贞元十六年四月到徐州迎娶韩愈兄长的女儿[30]。贞元十三年,李翱在汴州,还写作了《高愍女碑》。当时高愍女的父亲高彦昭为颍州刺史,李翱在《高愍女碑》中提到,其所记之事是韩愈告诉他的。韩愈也在《与冯宿论文书》中记载了贞元十三、十四年与李翱的交往:

近李翱从仆学文,颇有所得。然其人家贫多事,未能卒其业。有张籍者,年长于翱,而亦学于仆。[31]

《感知己赋并序》是李翱在贞元十三年科考之后写的感叹之辞,也表现了他对此次考试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希望有道之人能赏识他。在梁肃去世后的五年里,李翱每年都参加科举考试,应试于礼部,但都没能中举。也许是屡考不中的遭遇,使他倍感难遇知己,故而写下了《感知己赋并序》。

贞元十四年(798),李翱登进士第。《旧唐书·李翱传》说:“贞元十四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32]李翱中进士后,应该希冀着自己能一展平生的抱负,对未来满怀憧憬,故而写作《知凤》一文。文中借鸟至于宋州之野,阐述了自己对于圣人的认识。李翱认为,知圣人、知凤,不在于其形状样貌,而在于看圣人和凤的所作所为所呈现出的道,故而他说:“知贤圣人者观其道。”[33]

贞元十五年(799)二月,汴州乱。贞元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李翱在苏州拜于禹之堂,即禹庙。贞元十五年,李翱在苏州遇到侯高,他在《故处士侯君墓志》中说:“贞元十五年,翱遇玄览于苏州。”[34]侯高,字玄览,据李翱《故处士侯君墓志》说,侯高年少时为道士,学习黄老炼气之术,性情刚毅。贞元十五年汴州乱时,侯高写《吊汴州文》,投进大河控诉。和李翱相遇时,侯高拿出此文,请李翱阅读。李翱对孟郊说,此文心意至诚,一定会向上通达上帝听闻。从李翱文中所记来看,李翱思想中似有人格神的存在,只是不是主流,在重要的文献中都不见言及人格神意义上的鬼神,此处所言或只是激愤之辞。贞元十五年,李翱游江南时与陆傪相识,并作《陆傪槛铭》曰:

昼日居于是,穷性命于是,待宾客交其贤者亦于是,有客曰翱铭于是。[35]

是年,李翱还作了《泗州开元寺钟铭并序》。

贞元十六年(800),李翱与韩氏女结婚,他在《故朔方节度掌书记殿中侍御史昌黎韩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中说:“殿中君从父弟愈,孝友慈祥,贞元十六年,以其女子归于陇西李翱。”[36]韩愈在《与孟东野书》中也说:“李习之娶余亡兄之女,期在后月,朝夕当来此。”魏引补注说:“后月,即十六年四月也。”[37]可见,李翱于贞元十六年四月在徐州娶韩愈亡兄女韩氏。

韩愈在《题李生壁》中说:

余始得李生于河中,今相遇于下邳。……是来也,余黜于徐州,将西居于洛阳。泛舟于清泠池,泊于文雅台下。西望商丘,东望修竹园,入微子庙,求邹阳、枚叔、司马相如之故文。久立于庙陛间,悲《那》颂之不作于是者已久。陇西李翱、太原王涯、上谷侯喜实同与焉。贞元十六年五月十四日,昌黎韩愈书。[38]

据《旧唐书·地理志》,下邳当时属泗州,贞元十六年五月,因徐州政局不稳,韩愈、李翱从徐州来到泗州。贞元十六年“九月,……义成军节度使卢群卒。……戊辰,以左丞李元素为滑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义成军节度使”[39]

贞元十七年(801)九月丁卯,李翱将其祖父贝州司法参军李楚金、祖母清河崔氏夫人合葬于汴州开封县某里[40],此事记载于韩愈的《贝州司法参军李君墓志铭》[41]

贞元十八年(802)四月二十八日,陆傪去世,李翱在《陆歙州述》中详细说明了此事[42]。贞元十八年八月甲辰,李翱岳母去世,享年三十二岁,卒于汴州开封新里乡之某村,葬于陈留县安丰乡冈原,李翱在《故朔方节度掌书记殿中侍御史昌黎韩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中记述了此事[43]。是年,李翱应离开滑州观察判官任,《旧唐书·李翱传》说:“贞元十四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三迁至京兆府司录参军。”[44]

是年,李翱写作完成《复性书》。李翱出生于大历九年,即公元774年,他在《复性书》中说写作时是二十九岁,古人年岁为虚岁,那么写作的时间应是公元802年,也就是贞元十八年。此时,陆傪已经去世,故而李翱在《复性书》中有“南观涛江入于越,而吴郡陆傪存焉”[45]的说法。显然《复性书》中说的是陆傪还活着时候的事,但李翱写作《复性书》的时候,陆傪已经去世;故而李翱最终完成《复性书》的时间应是在贞元十八年。

贞元十九年(803),据《故朔方节度掌书记殿中侍御史昌黎韩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李翱岳母去世于贞元十八年,他于贞元十九年正月将岳母葬于陈留县安丰乡冈原,文曰:“殿中君从父弟愈,孝友慈祥,贞元十六年,以其女子归于陇西李翱,夫人从其女子,依于李氏焉。降年短命,三十有二,贞元十八年八月甲辰,卒于汴州开封新里乡之某村。其明年正月辛酉,陇西李氏以其丧葬之于陈留县安丰乡冈原。”[46]

也是在贞元十九年,李翱开始在郑滑节度使李元素幕中做观察判官。《论故度支李尚书事状》说:“翱尝从事滑州一年有余。”又说:“当时翱为观察判官。”[47]白居易游滑台,住在李翱家,其诗《伤唐衢二首》云:“伊昔未相知,偶游滑台侧。同宿李翱家,一言如旧识。”[48]朱金城在笺中说:“考元素贞元十六年九月除滑州刺史、义成军节度使,元和元年离任。见《旧书·德宗纪》及《宪宗纪》。白氏此诗云:‘偶游滑台侧,同宿李翱家。’翱从事滑州仅一年有余。贞元十七年至十九年,居易俱无游滑州之可能,其与唐衢相识李翱家,约在贞元二十年冬。可知翱之从事滑州亦在贞元十九年至二十年间,至永贞元年迁京兆司录参军。”[49]

永贞元年(805),据《旧唐书·李翱传》说:“贞元十四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三迁至京兆府司录参军。元和初,转国子博士、史馆修撰。”[50]说明在元和初年前,李翱官居京兆府司录参军。

唐宪宗元和初年,李翱由京兆府司录参军转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白居易在《权摄昭应早秋书事寄元拾遗兼呈李司录》中说:“夏闰秋候早,七月风骚骚。”[51]此诗朱金城在笺中认为作于元和元年(806),李司录即指李翱,说明李翱在七月前仍在京兆府司录参军任上。《旧唐书·孟郊传》说:“孟郊者,少隐于嵩山,称处士。李翱分司洛中,与之游。荐于留守郑余庆,辟为宾佐。”[52]《旧唐书·宪宗上》记载说,元和元年十一月“庚戌,……以国子祭酒郑余庆为河南尹”[53]。说明李翱至少在元和元年十一月前仍在京兆府司录参军任上。《旧唐书·李翱传》说:“元和初,转国子博士、史馆修撰。”[54]《新唐书·李翱传》也说:“元和初,为国子博士、史馆修撰。”[55]

元和三年(808),户部侍郎杨于陵被任命为广州刺史、岭南节度使,召李翱南赴岭南任职。元和三年十月,据李翱《来南录》记叙,李翱受杨于陵之命,于元和四年(809)正月己丑,携妻子从旌善上船。乙未,沿洛水离开东都洛阳,韩愈、石浚川乘船相送。第二天,在洛东和孟郊相见,于是孟郊也加入送行的队伍,众人抵达漕口时,石浚川因妻子的病情先行回归。黄昏时,韩愈、孟郊、李翱等一众人到达景云山居,在这里南望嵩山,题姓名记别。吃完饭后,韩愈、孟郊二人也送别李翱向西回归。正月戊戌,李翱生病,饮葱酒治疗,晚上宿于巩(巩县)。庚子,出洛河进入黄河,到达汴梁口,又沿汴水,从黄河进入淮河,即走隋唐大运河一线。辛丑,到达河阴,即今荥阳市东北,古汴河口。乙巳,停留在汴州,李翱的病又加重了,于是请大夫诊治。

元和四年二月丁未,住宿在陈留,即今开封市陈留镇。戊申,住宿在雍丘,即今河南省杞县。乙酉,停留于宋州,即今河南商丘睢阳区。此时,李翱的疾病渐渐痊愈。壬子,到达永城,即今河南省永城市。甲寅,到达埇口。丙辰,停留在泗州,即今江苏省盱眙县沿淮河对岸,洪泽湖南面。庚申,出汴河旧渠大运河进入淮河,船挂风帆路过盱眙县。此时,天气突变,天色阴暗,风向倒逆,船顺河流进入新浦。壬戌,到达楚州,即今江苏省淮安市,再次进入大运河南下。丁卯,到达扬州。戊辰,登扬州栖灵寺九级浮图塔。辛未,渡过长江,到达润州,即今江苏省镇江市。戊寅,到达常州。壬午,到达苏州。癸未,游览苏州虎丘山。乙酉,渡过松江。丁亥,官船出现裂隙,船溺水而损坏。戊子,到达杭州。己丑,游览杭州灵隐寺等景观。癸巳,离开大运河,驾船沿富春江逆流到达富春,即今杭州市富阳区。丙申,经过七里滩到达睦州,此地沿浙江在今桐庐与建德之间。庚子,到达盈川,在今浙江省衢州市东北面,登上以杨炯(衢州盈川县令)而著名的盈川亭。辛丑,到达衢州。此时,李翱妻韩氏生病,应与其怀孕有关,不能继续前行,故而住宿在开元寺临江亭后面。

元和四年三月丁未,李翱在衢州。甲子,李翱女儿出生。

元和四年四月丙子,李翱在衢州,与侯高住宿在石桥。丙戌,李翱一行离开衢州。戊子,从常山(在今常山与衢州之间)到达玉山。庚寅,到达信州,即今江西省上饶市。甲午,望见君阳山,险峻有似华山。丙申,登上干越亭。己亥,渡过担石湖[56]。辛丑,到达洪州,即今江西南昌。在洪州,李翱遇到了岭南使,游览了徐孺亭。

元和四年五月壬子,沿赣水到达吉州,古称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壬戌,到达虔州,即江西省赣州市。己丑,与韩泰[57]渡江,游览灵应山居。辛未,登上大庾岭,大庾岭为赣江水系与珠江水系的分水岭。第二天,到达浈昌,即今广东省南雄市。癸酉,登上灵屯西岭,见到韶石。申戌,住宿在灵鹫山[58]居。

六月乙亥,到达韶州,即今广东省韶关市,韶州古又称曲江,今曲江在韶关市南面。丙子,到达始兴公[59]张九龄故里。戊寅,进入东荫山,经过浈阳峡。己卯,住宿在清远的峡山。癸未,到达广州。

《来南录》记录了李翱和妻子从洛阳出发,多经水路至广州的经历,大约历时五个月。李翱南行,多走水道,没有水道间以陆路。《来南录》详细记叙了水道陆路的情况,整个行程大约分为两段:从东京洛阳到广州,一是走水道,直到出衢州、信州,七千六百里路;二是从上元、西江出来,有七千一百三十里。具体说起来有以下几段行程:一是从洛川进入黄河,再从汴梁渡过淮河至达淮阴,路程共有一千八百三十里,水路顺流。二是从淮阴到邵伯,路程三百五十里,水路逆流而行。三是邵伯到长江,水路路程九十里。四是从润州到杭州,水路八百里。五是从杭州到常山,水路六百九十五里,逆流而上,而且有很多难走的河道,以竹索拖船沿河道而行。六是从常山到玉山,陆路八十里。七是从玉山到担石湖,水路七百一十里,顺流而行。八是从担石湖到洪州一百一十八里,逆流而上。九是从洪州到大庾岭,水路一千八百里,逆流而行于漳江。十是从大庾岭到浈昌,陆路一百一十里。十一是从浈昌到广州九百四十里,先顺流而行于浈江,出了韶州后,行于韶江。

另据《题桄榔亭》说,李翱去岭南的时候,本来与监察御史韦君词[60]相约同去,李翱元和四年正月十八日登船而行,韦辞计划于二月骑马在汴州或宋州追上李翱。如果追不上,相约在常州相会后一起走,但后来两人由于各种缘由没有偕行。后来李翱的妻子生病,在信安(即衢州)休养了四十多天,而韦辞反而已经超过李翱的行程前行了。

李翱在岭南的生涯在其《唐故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致仕上柱国弘农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司空杨公墓志并序》中有具体的记载,杨于陵在考制举人的时候,得罪了宫中贵人,故而被贬出京为岭南节度使、广州刺史,同时牵连的人还有韦贯之、李益和郑敬。韦辞与李翱同去岭南辅佐杨于陵,杨于陵在广州任用韦辞为节度判官,政事颇依重他。据李翱《解惑》记载,元和四年(809)十一月,李翱被杨于陵任用为节度掌书记,并以节度掌书记知循州。但监军许遂振品行不端,为小人阴附,密告韦辞、李翱扰乱军政,故而杨于陵罢官,重归京里,李翱自然也离开了岭南。

元和五年(810)正月,李翱祭名山大川[61]。他向北返回时,被宣歙观察使卢坦任命为判官;但卢坦不久升职入京,李翱随后于元和五年十二月[62]赴其叔父浙东观察使李逊处为官,其在浙东一直到元和九年。在此期间,元和六年(811)八月前,李翱曾去长安,据《解江灵》记载,元和六年八月,他自京还东,晚宿在江上。元和七年(812),李翱的官职为观察判官摄检察御史。在此期间,据《答皇甫湜书》说,“仆到越中,得一官三年矣”,此时,李翱计划写《唐书》,但历史记载中却不见有他著《唐书》的记录。李翱说:“仆近写得《唐书》。”[63]此书不知是单篇文章还是成册的史书,但从上下文讨论的《汉书》《三国志》《晋书》来看,似应是类似的书,应该是写了一部分,但不知最后为何没有成书。

元和八年(813)八月,李翱记录成《何首乌录》。《何首乌录》说的是岭南事,此文亦说明李翱似有神仙思想。

元和九年(814)正月十九日丁卯,李翱奉其叔父李术之丧,当时李翱为浙东道观察判官、将仕郎、试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

元和十年(815),李翱在河南府为户曹参军,当时的河南府尹为郑权。元和十一年(816),河南府尹由郑权调换为辛秘。李翱在《劝河南尹复故事书》中详细记述了针对河南府黄卷而与司录参军起纷争之事。李翱在做河南府户曹参军时,与司录参军关于食堂就餐礼仪而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唐代的河南府司录参军是正七品上,户曹参军是正七品下,而司录参军的别称是纠曹,即有检察诸曹官员的职权。李翱与司录参军就礼仪的争执,反映了李翱不畏权势、性情耿直。然而司录参军毕竟有检察诸曹官员的职权,再加上司录参军对于李翱的所作所为反应激烈,故而李翱后来托病辞去了河南府户曹参军的职务。

元和十二年(817),李翱受剑南东川节度使卢坦召辟,去往剑川,李翱在《祭故东川卢大夫文》中说:

公镇剑川,翱作东掾。亟言于相,曷不以荐。官罢在家,卧病饮贫。惟公见念,复召为宾。自修辟牒,以复前好。承命而行,不惮远道。余及陕郊,闻公之丧。失声泣哭,若火煎肠。[64]

《旧唐书·宪宗下》记载说,元和八年八月,“辛丑,……卢坦为梓州刺史、剑南东川节度使”。又说,十二年九月,“戊戌,剑南东川节度卢坦卒”[65]。东川即四川东部涪江中下游地区,李翱本欲长途投奔卢坦,但走到陕郊(河南陕县),就听到了卢坦去世的消息,悲痛万分。

元和十四年(819),李翱进京为朝官,官职为国子博士、史馆修撰。在此期间,李翱积极议政,写了一系列的上疏,即:《论事疏表》《疏用忠正》《疏屏奸佞》《疏改税法》《疏绝进献》《疏厚边兵》《疏数引见待制官问以时事》《百官行状奏》。《论事疏表》说:“臣谨条疏兴复太平大略六事,别白于后。”[66]这应该是一次上疏的文献,《论事疏表》是总述,《疏用忠正》《疏屏奸佞》《疏改税法》《疏绝进献》《疏厚边兵》《疏数引见待制官问以时事》是分述。在《论事疏表》中,李翱提出了六条治理国家的原则,而《疏用忠正》《疏屏奸佞》《疏改税法》《疏绝进献》《疏厚边兵》《疏数引见待制官问以时事》则分别论述了这六条原则。可惜,《疏数引见待制官问以时事》已经失传,《李文公集》中只有题目,没有文章。

元和十四年还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旧唐书·宪宗本纪》记载说:“十四年春正月……丁亥,……迎凤翔法门寺佛骨至京师,留禁中三日,乃送诣寺,王公士庶奔走舍施如不及。刑部侍郎韩愈上疏极陈其弊。癸巳,贬愈为潮州刺史。”[67]元和十四年正月十四日,韩愈由刑部侍郎贬为潮州刺史。元和十四年二月,李翱写作《秘书少监史馆修撰马君墓志》。元和十四年,任佶后妻杜氏去世,任佶与后妻所生的儿子任溆以前与李翱一同在岭南府共过事,故而当任溆从信州奉府君之丧,合葬于万年杨村时,就请李翱作墓志铭,李翱因之而作了《故检校工部员外郎任君墓志铭》。元和十四年,“太常丞王泾上疏请去太庙朔望上食”[68],李翱奏议。

元和十五年(820)六月前,据《旧唐书·李翱传》记载,李翱“寻权知职方员外郎”。元和十五年六月,“授考功员外郎,并兼史职”[69]。《新唐书·李翱传》也说:“再迁考功员外郎。”[70]元和十五年七月,李翱出为朗州刺史,很快又因李景俭复为谏议大夫,翱亦为礼部郎中[71]

长庆元年(821)十一月二十八日,据李翱《于朗州别女足娘墓文》记载,李翱改任舒州刺史,此前为朗州刺史。长庆元年岁次十二月十九日,李翱别其第七女,准备去舒州就职。二十日,携家去舒州就职。

长庆二年(822)十二月,江州刺史李君浚筑堤。长庆三年(823)正月,李翱作《江州南湖堤铭并序》,可能与大旱有关[72]

长庆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据李翱《别潜山神文》记载,李翱为朝议郎守尚书礼部郎中、上轻车都尉。据文中记载,李翱任职舒州时邻郡大旱,而舒州人民安居乐业,故而他得以因政绩卓著而回京城,《别潜山神文》是他从舒州将要回京就职时所作。而在要回京复职前,李翱所作《舒州新堂铭》[73]也谈及此事,并说到邻郡的旱情和舒州的安居乐业。

长庆四年(824),据李翱《兵部侍郎赠工部尚书武公墓志》记载,李翱任礼部郎中。新旧《唐书》也记载李翱入京,召为礼部郎中[74]。长庆四年四月壬辰,兵部侍郎赠工部尚书武儒衡去世,因与李翱是好友,李翱写《兵部侍郎赠工部尚书武公墓志》。此后,长庆四年,李翱曾面数李逢吉,史书上说,李翱因此而心有不安,故而请告,百日停官;而李逢吉之后又奏授李翱为庐州刺史[75]

长庆四年十二月二日(824年12月25日),韩愈去世。据李翱《祭吏部韩侍郎文》记载,写此文时李翱为庐州刺史。据郝润华、杜学林《李翱文集校注》注解:“知此为宝历元年三月韩愈归葬河阳时所作。李翱以此年二月贬庐州刺史,韩愈归葬时李翱已至庐州赴任,故不能亲临其丧。”[76]李翱在《故正议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韩公行状》中说:“(韩愈)长庆四年,得病,满百日假,既罢,以十二月二日卒于靖安里第。”[77]

大和元年(827),李翱在《唐故特进左领军卫上将军兼御史大夫平原郡王赠司空柏公神道碑》中说:“大和元年,翱自庐以谏议大夫征,路出于蔡,元封泣拜。”因而作神道碑[78]。《祭故福建独孤中丞文》说:“维大和元年岁次……,朝散大夫守右谏议大夫知制诰李翱。”[79]故而李翱当时所任官职为朝散大夫守右谏议大夫知制诰。《旧唐书·李翱传》也记载说:“大和初,入朝为谏议大夫,寻以本官知制诰。”[80]

大和三年(829)二月,李翱官拜中书舍人。大和三年五月后,李翱受谏议大夫柏耆事牵连,授少府少监,很快又出任郑州刺史[81]

大和四年(830),杨于陵去世,李翱在《唐故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致仕上柱国弘农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司空杨公墓志并序》中记载说:“大和四年十二月癸亥,以疾薨于新昌第,享年七十有八。……明年四月庚午,归葬郑州荥泽县先太保之兆,祔于夫人颍川韩氏赠华阴郡太夫人之茔。……大卿侍郎以翱之受恩也久,来请为志。”[82]李翱在《祭杨仆射文》中说:“卜筮叶期,返宅于荥,翱复守郡,居不敢宁。”郝润华、杜学林在注解中说:“荥,谓荥阳郡。……武德初改为管州。乾元初又改为郑州。时李翱为郑州刺史。”[83]杨于陵儿子景复请李翱作墓志,据李翱记载所说,大和五年四月,李翱仍在郑州刺史任上。

大和五年(831),李翱出任桂州刺史、御史中丞,充桂管都防御使[84]。《旧唐书·文宗下》也说:“(大和五年十二月)癸巳,以郑州刺史李翱为桂管观察使。”[85]

大和七年(833),李翱改授潭州刺史、湖南观察使[86]

大和八年(834),李翱征为刑部侍郎[87]。《旧唐书·文宗下》说:“(大和八年十二月己亥)以宗正卿李仍叔为湖南观察使,代李翱;以翱为刑部侍郎,代裴潾;……”[88]

大和九年(835),李翱写《与翰林李舍人书》,显现出出世修道的念头,说明李翱晚年,道家思想对其有一定影响。

大和九年,李翱转任户部侍郎。大和九年七月,李翱“检校户部尚书、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使”[89]。《旧唐书·文宗下》也说:“(大和九年)八月甲戌朔,以户部侍郎李翱检校礼部尚书,充山南东道节度使,代王起。”[90]

李翱去世的年月正史记载不详,《旧唐书·李翱传》记载:“会昌中,卒于镇,谥曰文。”[91]《新唐书·李翱传》更简略而模糊:“后历迁桂管湖南观察使、山南东道节度使,卒。”[92]学者们的怀疑主要出自《旧唐书·文宗下》的记录:“(开成元年七月)辛卯,刑部尚书殷侑检校右仆射,充山南东道节度使。”[93]李翱任职由大和九年七八月到殷侑开成元年(836)七月仅有一年不到,是在任上去世了,还是离任了,并不清楚。这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在任上去世,故何智慧根据以上材料推测其卒年应是开成元年。也有学者如马积高认为难以确定具体卒年,甚至推测李翱晚年有避世思想,也可能辞职离任,于会昌年间去世。但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学者们注意到了另外一个佐证,即刘禹锡《唐故中书侍郎平章事韦公集纪》的记载:

大和二年十二月上前言事,未及毕词,疾作暴偾,以朝服委地。同列白奏,搢笏扶持之,不能起。上命中贵人左右翼负,归于中书,如大醉状。上震惊咨嗟,征医赐药,旁午叠委。会暮,肩舆至第,诘旦以不起闻,赠禭加常礼。

后十年,嗣子蕃以太子舍人直弘文馆,编次遗文七十通,衔哀贡诚,乞词以冠其首。……

初,蕃既纂修父书,咨于先执李习之,请文为领袖,许而未就。一旦,习之悄然谓蕃曰:“翱昔与韩吏部退之为文章盟主,同时伦辈,惟柳仪曹宗元、刘宾客梦得耳。韩、柳之逝久矣,今翱又被病,虑不能自述,有孤前言,赍恨无已。将子荐诚于刘君乎。”无何,习之梦奠于襄州。[94]

何智慧《李翱年谱稿》认为,此条材料证实李翱在襄州去世,亦即死于山南东道节度使任上,且新旧《唐书》,都证实韦处厚卒于大和二年(828),故而他将李翱去世时间定在开成元年(836)。

何智慧的推论非常有道理,从大和二年十二月开始后十年应是开成二年或三年,而刘禹锡写《唐故中书侍郎平章事韦公集纪》的时间据学者考证应也是开成二年或三年,韦蕃十年后编成遗文后首先请求李翱,这个时间正如何智慧推测应是李翱赴任山南东道节度使前,然后李翱带病赴任,在襄州去世。故而李翱去世可能是殷侑开成元年七月任职前不久,但也有可能病重致仕,去世于开成二年(837),故而卒年不载于新旧《唐书》,去世年月不晚于刘禹锡写成《唐故中书侍郎平章事韦公集纪》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