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印书馆《说部丛书》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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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樽本照雄

在清朝末期有几家出版社出版过各种《说部丛书》。特别有名的是上海商务印书馆所刊行的《说部丛书》。以外国小说的翻译为主,规模特别大,受到了读书人的热烈欢迎。

关于商务版《说部丛书》写过论文的人几乎都没有。中村忠行先生1981年发表相关论文,成为研究《说部丛书》的世界第一人。论文题目是《关于商务版〈说部丛书〉》[(日文)日本杂志《野草》1981年第27期]。

中村忠行先生(1915—1993)是研究日本文学的专家。他的专业领域是日本古代文学和近代日中比较文学。他以日本文学为基础主要研究日本和汉译小说的影响关系。梁启超的创作、政治小说、演剧改良运动、春柳社史等都说明日本文艺对中国文艺的影响。他还发表过研究清末侦探小说史、商务印书馆和日本金港堂的合作的文章。特别值得注意的就是商务版《说部丛书》研究。《说部丛书》第一集第一编是日本原作的《佳人奇遇》;第二编也是日本原作的《经国美谈》。对于《说部丛书》来说,中日两国之间本来就有深刻的关系。

中村先生发表他的论文以前可能说大家都不太了解整个《说部丛书》的实际出版情况。原因之一是商务印书馆并没有说明过《说部丛书》的具体历史。

商务出版的图书目录(《商务印书馆图书目录(1897—1949)》1981)没有记载每本刊物的发行日期,不免令人觉得可惜。有人说这是本有问题的出版目录,所以研究者都不能把握实际刊行的历史。连商务印书馆内部也没说明过《说部丛书》的出版情况。《商务印书馆 120年大事记》(2017年)在1906年的项目有如下说明:出版《说部丛书》第一、二、三集。现在看来这并不十分准确。

《说部丛书》一共收录三百二十二编(正确地说一共有三百二十四编)。确认实物对现在的研究者来说也相当困难。到21世纪之后中国研究者才发表相关文章。

直到20世纪80年代日本也只有中村先生一个人公布了他那篇很详细的《说部丛书》论文。基于他对《说部丛书》半个世纪以来的关注,搜集资料,多年来积累的成果,终于在1981年完成了那篇论文。

中村先生强调了《说部丛书》有两个系列,“元版”和“初集本”。

《说部丛书》的“元版”,是于清朝末期出版的。封面后来统一用蒲公英图案。一集是十篇(编)构成,而全十集一共有一百编,但是,在某个时期改组,两篇(部)作品被替换了。准确地说一共有一百零二编。

“初集本”是在民国时期出版的。封面变更为众所周知的丝带图案,且改称为初集了。

初集所有的作品重新排列为第一编到第一百编的序列号。既然是从一开始就已交换作品,所以一共有一百编。

读了中村先生的论文后,我才知道《说部丛书》有两种类型。所以我在编辑《清末民初小说目录》第一版(1988年)时,我想办法使它们能够被区分出来。在中国出版的《新编增补清末民初小说目录》第三版(2002年)也是一样。

“元版”共十集,第一集到第十集使用的是汉字数字。改称后则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初集是“1”、第二集是“2”、第三集是“3”、第四集是“4”,以区别两者。

中村先生的文章已经明确地定义了两个系列。在此无须赘述。事实上,自1988年樽目录第一版问世以来,没有人询问我这个区别的意思。

有例外,就是付建舟先生。他的《谈谈〈说部丛书〉》(《明清小说研究》2009年第3期),如下:

《新编[增补]清末民初小说目录》(日本学者樽本照雄编,齐鲁书社2002年版)多年前就对此作了明确区别。在该目录的“阅读方法”中,樽本照雄用两种不同的符号分别表示“说部丛书”的两种系列,但没有进一步对这两种系列做出解释与说明。

付建舟先生注意到了樽目录上的细小区别。正因为他完全理解《说部丛书》有两个系列(付先生的用语是“十集系列”和“四集系列”),才会提及。

从付建舟、朱秀梅《清末民初小说版本经眼录》(2010年)一书开始,该(“经眼录”)系列不断出版。它们可以做研究的参考资料。

付建舟先生在他的著作上登载当时出版的书籍的封面和版权页照片,这是很大的特色。因为显示了照片,我们可以了解到,他切实地研究、查阅了每一本书。付先生的研究功底扎实,掌握的材料真实可靠,对研究有很大的帮助。

有一个事实是在《说部丛书》的元版内部作品的构成被改变了。《佳人奇遇》被换成了《天际落花》;《经国美谈》被《剧场奇案》代替了。这就是“改组”。

改组是个事实。不过是什么时候改组的?我还不能确定具体的时间。

当然,我见到的是丝带图案初集本的《天际落花》和《剧场奇案》(1914.4再版)。但是,在初集本版权页上记载的初版出版时间[戊申年(1908)五月初版和光绪三十四年(1908)六月出版]未必是正确的,不能否认有排错的可能。只有在蒲公英图案的初版确认,才能够确定改组的日期。

付建舟先生的《经眼录二集》(2013年)一书中收录了封面为蒲公英图案的初版《剧场奇案》[光绪三十四年(1908)六月]的版权页,我一看就确认了:改组的日期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组同时完成了元版的十集全一百编。

1913年《说部丛书》把封面更新成丝带图案且改称“初集”。这是另一个大变化。

商务印书馆和日本金港堂从清末到民初的约十年间组成合资公司。1914年商务印书馆为了纪念取消合资决定再版了整个“初集本”。

还有另一种刊物,1913—1914年出版过的。这可以说是继承元版的试行本。

《说部丛书》是翻译系列,所以寻找原创作品和原作者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这项检索工作有着很大的困难。还有很多作品没有确定原作品和原作者。

《说部丛书》元版第一集第八编是林纾和魏易译的《英国诗人吟边燕语》(1904/1906年三版)。只标示英国莎士比亚著,没有说明它的底本是兰姆姐弟的《莎士比亚故事集》。

钱玄同和刘半农都知道底本是兰姆书,但他们自导自演(双簧戏)。只依靠没有兰姆姐弟的名字的事实,批评林纾不能辨明戏曲和小说的区别。他们从最开始就不太诚实。胡适追认他们而批评林纾“这真是Shakespear的大罪人”(Shakespear这不是写错的,也有这样拼法)。

有很多中国读书人都知道《吟边燕语》是据兰姆书翻译的,但是一旦被决定了的误解很难消除。不认识误解,所以探索原作的工作从最初就被放弃。

探索原作,只是口头说的话谁都会。如果真的试图自己来识别原作的话,并非那么容易。

我要举一个例子。一确定原作,文学史上的某个定论就被颠覆的实例。

《说部丛书》第3 集第1 编是〔英〕莎士比亚原著,林纾、陈家麟翻译的《亨利第六遗事》(1916)。《说部丛书》第4 集第13 编是(德[挪威])伊卜森原著,林纾、毛文锺同译的《梅孽》(1921)。

郑振铎根据这些作品,批评林纾把戏剧翻译成小说。郑振铎《林琴南先生》(1924)如下。

还有一件事,也是林先生为他的口译者所误的:小说与戏曲,性质本大不同。但林先生却把许多的极好的剧本,译成了小说——添进了许多叙事,删减了许多对话,简直变成与原本完全不同的一部书了。如莎士比亚的剧本,亨利第四[纪],雷差得纪,亨利第六[遗事],恺撒遗事以及易卜生的群鬼(梅孽)都是被他译得变成了另外一部书了——原文的美与风格及重要的对话完全消灭不见,这简直是步武却尔斯·兰在做莎氏乐府本事,又何必写上了“原著者莎士比亚”及“原著者易卜生”呢?林先生大约是不大明白小说与戏曲的分别的。

一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专家都相信这个观点,有点奇怪。

林纾把戏曲翻译成了小说。我把这个说法称为“分不清戏曲与小说的看法”。多年以来,这就是个批评林纾的根据。但是,这个批评并不能成立,因为林纾使用的底本不是戏曲而是小说。

《亨利第六遗事》的底本不是莎剧。林纾翻译的底本是亚瑟·托马斯·奎勒-库奇(Arthur Thomas Quiller-Couch)“King HenryⅥ”(“Histori cal Tales From Shakespeare”1899)。把戏曲翻译成小说的看法是错误的。奎勒-库奇的书原来是根据莎剧而改写成小说的。林纾根据小说而翻成小说是理所当然的。

《梅孽》也是同样。林纾的底本是戴尔(Draycot M.Dell)“Ibsen’s‘Ghosts’Adapted as a Story”(1917)。本来有戴尔的小说,说把易卜生的戏曲翻译成小说也是错误的。

钱玄同、刘半农、胡适、郑振铎、阿英他们都批评林纾“分不清戏曲与小说”。但这个批评不能成立,因为根本没有根据,应该说林纾蒙受了“冤罪”。这在中国现代文学上也是非常罕见的一件“冤案”。

这是一个好例子,显示探索底本的重要性。

我相信付建舟先生的这本书也对清末民初翻译小说研究一定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