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经日记》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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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之兄爲兄公

《爾雅·釋親》:“夫之兄爲兄公,注:“今俗呼兄鍾,語之轉耳。”夫之弟爲叔,夫之姊爲女公,夫之女弟爲女妹。”注:“今謂之女妹是也。”《釋文》於“少姑”下之轉上大書“兄妐[61]”二字,云“音鍾,本今作公”。《禮記·昏義》“和於室人”注:“室人,謂女妐[62]、毛作“女公”,茲從宋板。女叔、諸婦也。”疏[63]註“室人謂公妐、毛亦作“妐”。女叔、諸婦也”,正義曰:“女妐[64],舊“公”,今改。謂壻之姊也。女叔,謂壻之妹。”

又《釋名·釋親屬》:“夫之兄曰 ‘公[65]'。公,君也;君,尊稱也。俗間曰 ‘兄章[66]',又曰 ‘兄妐[67]'。是[68]已所敬[69],見之忪遽[70],自肅齊也。俗或謂舅曰 ‘章’,又曰 ‘妐[71]'[72],亦如之也。”舊“妐”作“忪”,“忪遽”作“怔忡”,今據《一切經音義》卷十三、十五引校。《玉篇·女部》:“妐,夫之兄也,之容切。”《廣韻·三鍾》:“妐,夫之兄也,職容切。”

案:郭注“今俗呼兄鍾”,當作“今俗呼兄妐”,與《釋名》“俗間曰兄妐”正合。《釋文》“兄妐,音鍾”,本爲郭注作音,非音經文。乃或因“音鍾”二字,妄改注中“妐”字爲“鍾”。 《集韻·三鍾》 “妐”通作“鍾”,是北宋时已誤。故宋以來校《釋文》者誤以“兄妐”是經文,因著語云“本今作公”,而不知其相左也。

又“夫之姊爲女公”,郭氏無說,據鄭注《禮記》有“女妐”之文,知漢時即有是稱,可以補郭注所闕。夫兄曰“兄妐”,夫姊曰“女妐”,夫父亦曰“妐”,究其原,葢俱本作“公”。《釋名》正本《爾雅》而有“公,君也;君,尊稱”之訓,可證《爾雅》經之本作“公”也。袁又愷廷檮云:“以經作 ‘兄公’,俗呼 ‘兄妐’,故曰 ‘語之轉’,謂 ‘公’ 一東。轉爲 ‘妐’ 三鍾。也。若經作 ‘兄妐’,俗呼 ‘兄鍾’,正是一音,安得云轉?且 ‘兄鍾’ 二字,無理之至。”《釋詁》“卬,我也”,注:“卬猶姎也,語之轉耳。”《釋文》引《说文》云:“女人稱我曰姎。”蓋漢、晉俗有是稱,郭舉時驗證之。故直云“卬猶姎也”。“卬”,語轉爲“姎”,與“公”語轉爲“妐”,正一例。

又下“夫之女弟爲女妹”,據鄭注《禮記》,知“女妹”必本作“女叔”,故注云“今謂之女妹是也”。以俗稱“女妹”證經之“女叔”,若經本作“女妹”,郭或云“今俗有是稱”而已。鄭注“女妐”“女叔”,固俱本《釋親》文也。庸案:夫之母爲姑,故其庶母爲小姑;夫之兄爲兄公,故其姊爲女公;夫之弟爲叔,故其女弟爲女叔。以經上下覈之,足證袁說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