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写作:英美浪漫主义文学生态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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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写下上面两个字的时候,我从书房的窗户向外瞭望,看见空地之外,长满枝节的树木上挂满了一层冰。树木之外,州际高速公路上各色车辆飞速行驶在上周残留的雪上,泥水四溅。我居住的城市是巴尔的摩。和许多读者一样,我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城市和郊区度过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成长于中亚特兰大地区,十分熟悉大烟囱工业的嘈杂和刺鼻的气味。夏日午后,雾霾笼罩下的城市景象至今仍历历在目。坑洼不平的街道上,随处可见一摊摊油污,因光的折射,周边泛起各种色彩,如同倒落在地面上的迷你“彩虹”。小时候,接触大自然的短暂活动,不论远近,比如从每天经过的人行道旁采摘栗子,或是到布兰迪微因河边高过人的草丛里玩耍,抑或是在当地所谓“欢乐谷”的公园里,静静地观赏松鼠和蓝冠鸦,痴痴地聆听它们的喧闹之声,都令5岁的我“心往神驰”。少年时期游历辽阔西部的经历至今记忆犹新,那种深入骨髓的感官体验无以言表。

久居现代都市的人们对荒野有迥然不同的体悟。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都生活在工业化时代。对布莱克、柯勒律治以及济慈而言,田野和森林的绿色世界遥远、神秘、富有魔力,与他们久居其中的伦敦迥然不同。他们对伦敦的感受就是重重的烟雾、拥挤的街道和轰鸣的机器声。显然,城乡生活的不同自人类文明肇始便已形成,只是工业革命之后,城乡差别的二元对立有了不同的内涵:新的交通工具拉近了城乡的距离。乘坐驿马车、蒸汽船,或者火车,已使19世纪的作家能够较为轻松地在城乡间快速穿行,不用承受太多的舟车劳顿。如今,我们乘飞机能够快速飞越美国广袤的西部和仍然令人生畏的西部沙漠,又是19世纪中叶乘坐马车西进加州和俄勒冈地区的拓疆者们不可想象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