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称代词与中国现代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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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汉语诗歌中人称代词的历史演变

一 人称代词在古代诗歌中显隐模式的转变

自先秦起,人们的语言活动中已开始出现人称代词。据考据,殷墟甲骨文记载的常用人称代词包括第一人称“我”“余”“朕”,第二人称“汝”“乃”“尔”,第三人称“之”“其”。[38]经两汉魏晋至明清时期的发展,人称代词的词汇及其用法更为丰富,不仅增加了“卬”“吾”“而”“戎”“若”“阙”“彼”等三身代词,同时将诸多称谓名词纳入进来。据粗略统计,人称代词在各历史阶段的大致面貌如表1.2:

表1.2 不同历史阶段的人称代词发展概况

注:本表依据崔希亮对人称代词的断代分析结论所制,见《人称代词及其称谓功能》,《语言教学与研究》2000年第1期。

可见,古代汉语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已自有一套成熟的人称代词词汇体系。就其在古代诗歌中的表现而言,总体呈现出一种“由显到隐”的发展态势。

在古诗诗体形式成熟完备以前,人称代词作为抒情主人公的发声者及代言人,在集体创作和早期文人创作的诗歌中常常可见。在集体创作中以《诗经》和乐府民歌为代表,其中既有第一人称抒发内心感受的诗作,也不乏第一人称与第二、第三人称之间的对话交流,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小雅·采薇》)、“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魏风·硕鼠》)、“吾去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东门行》)。文人创作中以《楚辞》和先秦至两汉时期的文人创作为代表。如屈原的《离骚》在人称的使用上词汇丰富且数目繁多,包括第一人称“朕”“余” “吾” “我”,第二人称“汝” “尔” “君”,第三人称“其”“之”“彼”等,[39]涵盖了当时大多数人称代词的用法。先秦至两汉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与文化语境,以及诗歌形式较为自由多元的松散范式,使文学主体的精神表达具有较为开放的空间,而主体呈现也会表现出特有的限度。历代民间诗歌从精神主体到诗歌形式不拘于诗歌规范束缚的自由姿态,决定了诗歌人称代词表现的多样形态,当然也只会处于一种较为简单的呈现样式。

而当诗歌创作技法日益成熟并形成特有的审美范式后,人称代词在古代诗歌中急剧减少。表现之一是人称代词的多样化形态向较单一化发生转移。以唐代为界限,我们不难发现唐以前的诗歌在人称代词的词汇选择上远多于唐以后的诗歌。以魏晋时期的诗歌为例,就有“我”(“彷徨忽已久,白露沾我裳。”——曹丕《杂诗》)、“吾”(“边城使心悲,昔吾亲更之。”——王粲《七哀诗》)、 “余” (“嗟余薄祜,少遭不造。”——嵇康《幽愤诗》)、“己”(“己得自解免,当复弃儿子。”——蔡琰《悲愤诗》)、“汝”(“官作自有程,举筑谐汝声!”——陈琳《饮马长城窟行》)、“子”(“借问子何之?世网婴我身。”——陆机《赴洛道中作诗》)等三身代词和“君” “妾” (“君行逾十年,孤妾常独栖。”——曹植《七哀》)等称谓名词的交叉使用。对比之下,唐以后的诗歌(尤其是近体诗)多用称谓名词来指代人称,三身代词使用甚少。由此带来诗歌人称的第二个变化:由直指转向屈指,人称代词在诗中的直接占位演变为隐匿到诗后。从创作观念来看,唐以来的诗歌趋向于追求人与宇宙、自然合一的忘我境界,由此带来诗歌从早期自由直白的情感抒发向含蓄敦厚的古典审美意境的转变。此外,唐以后的诗歌体例日趋纯熟,必然要求诗歌创作遵守严密的格律规范。为满足诗歌严格的字数限制与对仗性的工整,人称代词及虚词等能够为读者于诗外意会而又不影响诗意表达的词汇自然被剔除诗句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