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中国古代“体验”概念的源与流
中国早期没有作为合成词的“体验”。“体验”一词中简体的“体”字,在古代汉语里面读成“笨”,其字义也是“笨”;繁体字的“体”即“體”才是真正的“体”:《汉字源流字典》说,“體”字,“篆文从骨,豊声。隶变后楷书写作体。如今简化作体,从人本会意。与原本当 ‘笨’讲的 ‘体’ (bèn),成了同形字”。[18]段玉裁《说文解字·骨部》解释“體”曰:“體,总十二属也,从骨,豊声。”[19]段玉裁注所说的“十二属”是指人体的十二个部位:即顶、面、颐、肩、脊、尻、肱、擘、手、股、胫、足。[20]可见,“体”即“體”的本义是指人身体的全部,是人身体各部位的总称。
先秦典籍中也大多是在“身体、生命”这一层面上使用“体”字的。如《周易·系辞上》中“故神无方而易无体”。孔颖达疏曰:“方是处所之名,体是形质之称”[21];《庄子·天地》中“形体保神”。成玄英疏曰:“体,质”[22];《孟子·告子上》中的“体有贵贱”。孙奭疏曰:“人体有贵亦有贱,有小亦有大,于人之一身,合而言之则谓之体;自体而言之,又有耳、目、口、鼻、形、心者也。”[23]这些对“体”的解释都是突出“体”字身体层面的含义。
人作为认知活动的主体,其在认识活动时,不但要以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单一的感官来感知外界事物,还要以全部的感官,以全身、全心,更全面地去感受外物。由此,作为人身体十二个部位总属的“体”字就衍生出体认、体会、体验、体悟、体察、体量、体究等概念,其意思就是强调认知活动中感知的全面性、非单一性,即要求认知活动中要从身体的各种器官,到内在心里全面地去感知对象,即所谓的“以身体之,以心验之”。[24]因此,“体”就从一个指称人身体的十二个部位的一个名词,逐渐演变成全身心去感受、体会,具有认识论意义的一个动词。
“体”一词的“体会”“体悟”“体验”之义,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开始使用了。《庄子·天地》中就有“体性抱神”、《庄子·刻意》中有“能体纯素”、《庄子·徐无鬼》中则有“大方体之”,这其中的“体”就是“体悟”“体会”“体验”“体察”之义,而在《庄子·外篇·智北游》中则提出的“体道”,这其中的“体”就更属于认识论意义上的。 《韩非子·解老》中则提出,“能有其国保其身者,必且体道”“体其道者,其生日长”“体天地之道”“体此道以守宗庙”、《韩非子·难二》中则说:“体道,无为无见也。”《韩非子·说一》又说:“其身体则可,其言多而不辩”,这其中的“体”也是“体悟” “体会” “体验” “体察”之义。《荀子·解蔽》提出,认识“道”的方式有两种“知道”和“体道”。所谓“知道”相当于纯认识论;而“体道”则是“知道”的高一个层次,是对“知道”的进一步发展。就是说:“体道”是比“知道”更高一级的阶段。《荀子·解蔽》中还说“道者体常而尽变”,这里的“体常”就是“体察规律”之意。
到汉代,“体”作为一种认知方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礼记·中庸》中提出:“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其中第五经就是:“体群臣也。”这其中的“体”也有“体悟”“体会”“体验”“体察”之义。而《淮南子·汜论训》所说的:“故圣人以身体之”,“以身体之”则更典型地表现了“体”字的“体验”意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精华篇》中说:《春秋》一书能“体天之微”,即能体察“天”的微妙之处,肯定了《春秋》“体验”“体察”的认知方式。
到汉代和魏晋时期,“体”作为一种认知方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礼记·中庸》中提出,“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其中第五经就是:“体群臣也”;《淮南子·汜论训》中则说:“故圣人以身体之”;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篇》中也说:《春秋》一书能“体天之微”,肯定了《春秋》能体察“天”的微妙之处。魏晋时期的王弼延续庄子的“体道”思想,《三国志·钟会传附》中记载了王弼“圣人体无”的说法, “无”,也就是“道”,“体无”也就是“体道”。《老子指略》中王弼说:道“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这其中的“体”和“味”都强调“道”只能用“体验”“体味”的认知方式。
中国古代“体验”的认知方式的成熟是在宋代。其中理学家对“体验”认知方式的提倡最为着力。张载在《正蒙·大心篇》中就提出:“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体物体身,道之本也;身而体道,其为人也大矣”。“致知之道……大其心以体物体身而已”。提出“体物”“体道”。更为重要的是,张载还明确提出了“体验”一词,这可能是中国最早出现的“体验”概念。张载在《正蒙·卷二·天道篇》中说:“天之神理,无乎不察,于圣人得其微,于众人得其显,无往而不用其体验也。”《正蒙·卷三·动物篇》中则说:“人物生化之理,神气往来应感之几,以明天人相继之妙,形器相资之用,盖所以发知化之旨,而存神亦寓其间,其言皆体验而得之。”《正蒙·卷九·乾称篇下》则有两处说到“体验”:一处说“此理体验乃知之”;另一处为“西域愚陋之民,本不足以知性命。中国之儒者,抑不能深研而体验之”。张载所说的“体验”都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程颢和程颐在《二程遗书》中也有大量关于“体验”认知的论述。在中国关于“体验”认知观念的发展过程中,朱熹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朱熹对体验、体认中的“体”作过解释:“体”就是“置心在物中”,这就是说主体应当把“心”置身在事物之中,从内心去体味和揣摩对象。从朱熹对“体”一词的解释可以看出,“体”已经完全成为一个和体验、体认相同的词,“体”也就是“体察”“体验”。而朱熹自己也在很多时候都用“体验”一词。除此之外,朱熹还有“涵泳”“涵濡”“体察”“讽咏”“讽诵”“切己”“虚心”“熟读”“理会”“持守”等不同的说法,这些不同的说法都明显地与“体验”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从朱熹开始,“体验”已经成读书、体道的不可或缺的一种认知、学习方式。
与“体验”相关联,还出现了“体知”“体认”。“体知”一词,最早出现于范晔的《后汉书·律历》中。西汉元帝年间的京房(前77—前37)好音乐钟律,他根据八卦原理用“三分损益法”,将十二律扩展为六十律,“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文多不悉载”[25]。至东汉章帝时,音准已成为难题,“自此律家莫能为准施弦,候部莫知复见”[26]。后汉灵帝熹平六年(177),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张光等人问音律问题,这时距精通“五声之音,六律之数”的京房已百余年,“光等不知,归阅旧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书,犹不能定其弦缓急,音不可书以晓人,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故史官能辨清浊者遂绝”[27]。因声音与文字的不同,“音不可书以晓人”,它不能像文字那样记载流传,所以定“缓急”“辨清浊”就需要“体知”。
自《后汉书》后,后人在论音律时,都引用“心达者体知而无师”,如《晋书·律历志上》《宋书·律历志上》《文献通考》卷一三一,都引用了此语。《庄子集释·田子方》:“庄子曰:鲁少儒。”成玄英疏:“夫服以象德,不易其人,庄子体知,故讥儒少”;《庄子集释·则阳》:“圣人达绸缪,同尽一体矣。”成玄英疏:“绸缪,结缚也。夫达道圣人,超然县解,体知物境空幻,岂为尘网所羁”,也用了“体知”一词。叶适在《习学记言》也重复了“体知”说,“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
“体认”在《全唐文》中出现过四次:“又须体认急切,如有宣取,尽时应副,无令稽缓。”[28]“访闻差去使臣,殊乖体认,不能敦于勉谕。”[29]“已指挥只令就北岸牵驾,尽合披陈,幸惟体认。”[30]“宜令李彝超体认朕怀,宣谕彼众,无听邪说,有落奸机。”[31]从唐代之后,“体认”一词逐渐多起来,宋代程颢的“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 二字,却是自家体认出来”[32]。李侗的“学问之道,不在多言,但默坐澄心,体认天理”;[33]朱熹的“学者读书,须要体认。静时要体认得亲切;动时要别白得分明。如此读书,方为有益”;[34]明代湛若水的“随处体认天理”;[35]吕坤的“要体认,不须读尽古今书,只一部《千字文》,终身受用不尽”;[36]刘熙载的“读书须切己体认,方觉有味”。[37]这些说法都共同强调了认知和读书中体认和感受的重要。
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王守仁,他认为,“心外无物”[38]、“心外无理,心外无事”[39]。怎样来认识“心”呢?在《传习录上》中,王守仁多次提出用“体认”的方式。“圣人气象,何由认得?自己良知原与圣人一般,若体认得自己良知明白,即圣人气象不在圣人,而在我矣。”[40]“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则知道知天。……诸君要实见此道,须从自己心上体认,不假外求始得。”[41]“此须自心体认出来。非言语所能喻。中只是天理。”[42]“心之本体,即是天理。体认天理,只要自心地无私意。”[43]“格物亦只是随处体认天理。”[44]王守仁同时还提到“体悟”“良知明白,随你去静处体悟”。[45]
除“体知”“体认”总体重视“体验”的认知方式外,中国古代还有具体的“体道”“体无”“体仁”。《庄子·知北游》中最先提出“体道”一词,《韩非子·解老》中继承“体道”说,又提出“体其道”“体天地之道”“体此道”,丰富了“体道”的说法;《荀子·解蔽》则提出了“知道”和“体道”,认识“道”的两种方式。王弼在注《老子道德经》中的“天乃道”一句时说:“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极虚无也”,也提出要“体道”。
王弼还提出“体无”。《老子·四十章》中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王弼继承了老子“道”是“无”的思想。作为“无”的“道”是无法直观地观察到,只能用“体验”“体味”“体察”的方式,即“圣人体无”。[46]“体无”中的“无”,也就是“道”,所说的“体无”也就是“体道”,这是和庄子“体道”的思想一致的。王弼提出要“体无”,但又认为,“道”也不可体知。他明确地说:“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尝。”[47]“道不可体,故但志慕而已”[48]。“道”无法体知,只能“志慕”。
可以说,“体”“体验”作为一种认知方式,从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到汉代和魏晋时期,已经成为一种很普遍的说法。《淮南子·卷十三·泛论训》中的“圣人以身体之”、《后汉书》中的“心达者体知而无师”、王弼的“体无”“体道”说,都强调对“道”只能用“体验”“体味”的认知方式。到了宋代,张载、程颢、程颐和朱熹从理学出发,共同推动着“体验”在读书求理中的作用。至此,“体验”“体知”“体认”作为一种有效的认知方式被确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