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夏商时期
章首语
在原始社会瓦解过程中,社会分化出不同阶级,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平民(或自由民)阶层的生产能力基本只能满足自身需要,无法为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剩余产品,而榨取奴隶劳动可以不考虑其自身需求,于是奴隶成为社会剩余价值的主要生产者。奴隶在一定时期内成为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奴隶社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建立在剥削制度基础上的社会经济形态。
中国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出现奴隶制萌芽,夏商则是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社会。与古希腊、罗马等的古典奴隶制不同,夏商奴隶制主要体现为世袭君主制下以血缘为基础的家族奴隶制。笼罩在血缘和氏族温情下的家族奴隶制,除含有支配家族经济等主要权力的家长(即氏族首领)及家族骨干成员外,还包含经济上相对自由但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无法脱离家族生存的其他家族成员,以及家族中的生产性奴隶和少数家内非生产性奴隶,从而以家族为单位,形成自给自足的社会经济单位,最终实现以夏王、商王为代表的奴隶主阶级对全国氏族成员的占有和统治。
夏商时期是中国国家形成的初期阶段,在这一阶段,族群突破原有血缘组织,形成跨血缘的大地域政治组织,社会由原来的方国联盟进入国家形态,中原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地位得以确立,中央王朝政治模式建立并逐渐推广开来。
在中央王朝形成前,中原地区已经出现由不同地方政治势力组成的方国联盟。随着交流和融合的加强,方国联盟日益向统一的政治实体转化,为实现政治一体化,联盟各成员通过协商方式产生共同的最高首领,并开始建立统一的行为准则,这一时期即是文献中以禅让制著称的尧舜禹时代。
到禹的时代,为建设大型公共工程和应对经常性军事冲突,首领权威不断加强,王族地位不断提升,最终禹之子启继承首领之位,从此开始王位世袭,中国进入王朝国家模式,最高首领成为天下共主。在原有方国联盟模式下,各政治单位之间是平等的联盟关系,进入王朝国家模式后,中央与地方之间转变为主从关系,夏王朝历史的重要特征是不断向外推广这种主从关系。
商王朝通过武力推翻夏王朝,继承夏的天下共主地位,继续维系着原有中央与地方间的主从模式。同时,商王朝还利用战争中获取的土地和人口,建立起初步的分封制,把原有的主从模式发展为君臣模式,中央控制力大幅度提升,中央王朝政治疆域不断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