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在长安
“砰!砰!砰!”
“开门!火奴儿,我知道你在家,开门!”
唐乾符五年,十二月十四,长安永安坊。
位于永安坊东南角的院子,四五个汉子手持短棍,不断的呼喝着,将院门拍的砰砰作响。
“来了,来了,别敲了!”
敲了几下,院中便传来呼喊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伴随着吱嘎一声,院门打开一条缝隙,一个花白的头颅从门中伸了出来。
定睛一看,四五个汉子围在自家门前,为首的是一个六尺大汉,体形富态,一张有些油腻的胖脸上满是憨厚。
“我未曾见过尔等,想来尔等是它坊之人,来此可是在坊中遇事,需我家主人出面?”
“老奴,你家主人为何不出来!”
“就是,今日我七哥亲至,火奴儿居然不出来迎接!”
为首的大汉还未说话,身旁的汉子便七嘴八舌的对着老仆一阵呵斥。
“好了。”
为首被唤作七哥的胖大汉平静的开口,身旁的众人顿时闭口不言,看来他很有威望。
“老奴,我乃城西董六爷手下,前几日与你家主人定今日于胡姬酒肆午时一叙,但久未至,便来寻他,若他在家,便让他出来。”
乍一听这七哥说话颇有几分文雅,可他语气和措辞将他的真实修养暴露无遗。
对此,刘贵心中不禁哑然,这年头,这种人很少了,心中念头一闪而过,转而又对他口中的城西董六感到有些惊讶,这董六原本并不姓董,只因几年前拜了一个义父,这才改了姓。
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董六原是城西丰邑坊人,平日里纠结了一帮泼皮无赖做些博戏放贷的行当,自家郎君平日里并不缺钱财,怎与这些人扯了关系?
莫非是想拉自家郎君入伙?这怎么能行!这董六怕是想瞎了心了,我家可是世代将门,良善人家!
心中生疑,刘贵的语气也变得不善。
“我家郎君在五更开了坊门之后,便和友人去城外游戏去了,既与郎君有约,又怎会不知?尔等泼皮想打秋风,怕是找错了地方!”
说罢,刘贵“砰”的一声便关上了门,任凭那几个汉子如何喝骂,就是不开门。
“七哥,怎么办,这老奴不开门,若是强行破门,那不良人怕是要拘我等。”
说着,那汉子使了一个眼色,几个穿着皮袄,挂着腰牌,手按横刀的“不良人”正好整以暇的看着他们。
“那火奴儿是这永安坊的坊正,六爷虽然不怕他这个小吏,但我等却是不能惹他,现在也快日入了,不能闯门,待回去禀告之后,再做计较!”
带头的大哥下了决定,几个汉子当即便收了声,将短棍往腰间一别,转身跟着走了。
“还是个懂法的。”
明显是带头的不良人嗤笑一声,旁边的几人闻言也轻笑起来。
依《唐律疏议》规定:
“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
也就是说,在夜晚私闯民宅者,用藤条鞭打四十下,而且主人家即便杀了他,以无罪论。
此时已是十二月,入夜的快,如今又将近日入之时,昼夜的界定很是模糊,即便是不良人当场杀了几人,也无罪。
因为不良人的职责便是缉事番役,翻译一下,也就是民警与城管的结合体,但是没有编制,只能算是临时工。随招随辞。
而即便只是临时工,不良人也拥有执法权,在看到有人天黑破门时,依旧有选择将贼人捉拿或击杀的权力。
笑过之后,杨师厚心中不免感慨起来,如今还真是世风日下,居然连泼皮也开始玩弄律法了。
叹一口气后,杨师厚上前敲门。
“刘管家,开门,我是杨师厚。”
咔嘎一声,院门大开,刘贵一脸喜色的迎了出来。
“杨郎君,此番多亏你了。”
“不必言谢,三郎何在?”
“我家郎君出城去了,具体下落,我也不知道,不过他走时说后日便回,杨郎君此番相助,正解老奴燃眉之急,若是不忙,请入内喝杯热酒,暖暖身子。”
说着,刘贵便要邀请杨师厚进门。
“不用了,我还要当职,待三郎回来后我再来。”
说罢,不顾刘贵的挽留,便带着几个搭伴走了。
———
十二月十六,今天的关中平原寒风刺骨,雪大如斗,这是一场难得的大雪,将往年只能做个白头翁的大山从头到脚彻底染白,渭水也映得黑了,天地之间,满是肃杀之气。
铺满积雪的官道上,车流不息,马蹄铃铃,看不见尽头,皆满载着货物,向着长安城而去。
今年刚满十六的刘克之慢悠悠的架着牛车也向着长安而去,牛车上满是麻袋,用稻草遮挡着,离得近了,隐约可闻到血腥味。
过往的行人皆诧异的看着这个年轻人,并不是因为他相貌俊朗,体态雄壮,而是刘克之驾着一辆简陋牛车的同时,身上却穿着一件虎皮大衣,头上又带着一顶竹斗笠。
除此之外,浑身上下就只有一柄横刀别在腰后,而且看那刀鞘的大小是寻常横刀的两倍,长度则略短,显然不是市面上的制式横刀,而是特制的。
显而易见,少年这身贵重的虎皮,并不是买来的。
而刘克之感受众人奇异的目光,并不以为意,听着耳边的车马喧嚣,吹着刺骨的寒风,心中火热的同时,他有些怔怔出神。
“来此十六年了,黄巢要来了!我不能再蹉跎下去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少年的身体之中,装着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灵魂。
如今已是乾符五年,距离大唐的落幕还有短短二十九年。
而这短短的二十九年间,将会是真正的乱世,藩镇混战、乱兵纵横,奸淫掳掠、杀人屠城,分尸而食,这是真正的“吃人的年代”!
不说远的,就说如今正在山东肆掠的黄巢,便会在几年后攻入长安,逼得当今远逃成都,达成长安四陷,天子四逃的成就后。
便是“天街踏尽公卿骨,内库烧作锦绣灰。”
到那时,别说你是平民,你就是世家大族,大家都会一起在黄巢的锅里打成一片,也算是没有辜负他“均平”的口号。
而想要摆脱这样的命运,离开长安是第一步。
至于为何现在才有离开的念头,正是:十六年恍惚梦醒,两世界已明真身。
“可惜,要是早来几百年,或许还能捞一个皇叔做做。”
刘克之心中颇觉遗憾,算起来他和刘备的身世差不多,刘备是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之后,他刘克之是汉高祖刘邦少子淮南王刘长之后。
大家都有同一个祖宗,凭啥你能当皇叔,我就不能?
他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反正不管是已经死了的老刘,还是须发皆白的叔祖,都这么说。
刘克之的父亲名为刘文卿,原是左神策军小校,这官职听起来挺高,其实就是个队正,手下有五十个人的那种。
几年前,王仙芝在濮阳起义,六月,黄巢响应,起义的浪潮波连山东、河南诸州,朝廷派宰相王铎平叛,按例会遣神策军士卒扈从。
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堕落,如今的神策军已沦为长安权贵和宦官手中的玩物,多是吃空饷的,早无以往战力。
如今当今令下,神策军随行,这是要上战场,去拼命的,所以那些占位置的纨绔子弟们自然纷纷退避。
去的皆是一些没啥背景,比如刘克之的父亲。还有那些世家子弟以金银雇佣来替代的贫苦百姓。
试问,这样的军队能有几分战力?
而且领头的王铎是这个时代难得的不知兵的人,哪里有平叛的本事,于是江陵一战,王铎弃军而逃,数万大军皆受草军屠戮,血流漂橹,江水也为之一红,刘文卿也亡于此战。
至于刘克之的母亲,生他之时便死了,这很正常,十六岁便怀胎生子的女子,在医学并不健全的情况下,丧命不过寻常,即便是皇家,也无法减少头胎产妇死亡率高的情况。
这也是古代生过孩子的妇人受到欢迎的原因。
因为是第一也是唯一的孩子,怕刘文卿年纪轻没经验,把他给养死了,所以刘克之的叔祖便将他接到玄都观中抚养。
为了好养活,叔祖给他起了大名后,又为了讨吉利,一大把年纪了,还做了法事,让他做了赤帝座下童子,起了个火奴儿的小名。
他一直在玄都观中生活到老刘死了,才搬出来,回到祖宅中。
老刘死后给他留下的除了祖宅之外,便是刘克之成丁之后能继承他在神策军中的职位。
而刘克之还未成丁,这职位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于是在去年前坊正死去之后,这个看似炙手可热的位置,便好巧不巧的落在他的头上。
坊正并不是那么好当的,不仅要管户口,宣传法令,还要管家长里短,要保持坊内的安稳,要和左右金吾卫、长安县衙役沟通,事多且烦。
这就要坊正不仅能识文断字,还要有一定威望,既可以和衙役沟通,还能与金吾卫那帮骄兵悍将说话。
而自小在玄都观中长大,不仅识文断字,父亲更是留下了神策军职位的刘克之,即便未成丁,还是个中男,按律不得任职,但也被坊众推举留情,担任坊正。
现在,他生在大唐,活在长安,姓刘,小名火奴儿,父母早逝,今年十六,是长安城永安坊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