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菲利普偶尔会想起特坎伯雷,想起皇家公学,想起在某天的某个时刻他和其他男孩一起做的事,然后忍不住大笑。他有时还会梦到自己在皇家公学,但早上一睁眼,发现自己在角楼的小卧室里,不由长舒一口气。躺在床上往外看,可以看到大朵的云彩悬在蔚蓝的天空。他着迷于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每天何时睡觉、何时起床都是自己说了算。没有人对他发号施令,他也不用再昧着良心撒谎。
菲利普在这边的课程已经安排妥当:厄林教授教他拉丁语和德语;一个法国人每天来给他上法语;教授夫人听别人推荐,找了个正在读语言学的英国人来教他数学。这个英国人叫沃顿,菲利普每天早上去他那儿上课。他的小屋在一幢破楼的顶层,脏乱差,到处散发着刺鼻的臭气。上午十点,他看见菲利普到了家门口,才从床上一跃而起,胡乱披件脏睡袍,趿上毡子拖鞋,一边匆忙扒拉几口早饭,一边上起课来。他个子不高,腆着个啤酒肚,胡须蓄得又密又长,头发油腻腻的,还打着结。他在德国已经待了五年,养成了不少日耳曼民族的习惯。他在剑桥大学拿到学位,但一提起这个地方总是一脸不屑;说到自己的将来,语气里又满是恐惧。显然在海德堡拿到博士学位后,他就不得不回家当个教书匠。可他真正向往的是在德国大学度过的这种日子,洒脱自如又不缺知己相伴。他社交活跃,参加了大学的联谊会,还答应菲利普带他一起去小酒馆热闹热闹。可是他穷得时常口袋比脸还干净,给菲利普上课挣的几个子儿刚刚够他偶尔吃上几块肉犒劳一下被黄油和面包搞坏的胃囊。有时狂饮一夜,早上宿醉未过,头痛得像要裂开,连咖啡都喝不下去。讲课的时候也昏昏沉沉,心不在焉。这时候,床底下藏的几瓶啤酒可就派上用场了。他喝瓶酒,抽袋烟,清醒一下再继续硬着头皮上课。
“这叫以毒攻毒。”他一边嘟嘟囔囔,一边慢慢往杯里倒酒,这样就不会起太多沫,不耽误自己喝。
他端着酒杯,跟菲利普闲扯起学校里的鸡毛蒜皮。比赛时和哪个队伍又闹翻啦,和谁又打起来啦,或者把几个教授从头到脚评价一番。菲利普从他这儿数学没学到多少,但是生活琐事却了解得够多。有时沃顿会往椅背一靠,大笑着说:
“嘿!我们今天还什么都没学呢。这节课你不用付钱了。”
“哦,没关系的。”菲利普说。
他觉得这些事既新鲜又有意思。反正他怎么也搞不懂三角形的几何知识,倒不如多学点更重要的东西呢。沃顿先生似乎给菲利普打开了一扇窗户,他站在窗边紧张得一颗心怦怦乱跳,却还是忍不住探头窥视生活的另一面。
“别了,这点臭钱,还是你留着吧。”沃顿说。
“那你怎么吃饭?”菲利普微微一笑,他了解老师拮据的经济情况。
原本说好了学费是按月支付,但沃顿曾经让菲利普先付他一周的钱,每节课两先令。看来这位老师已经捉襟见肘,急需用钱了。
“哦,别管我吃饭的事。喝瓶啤酒当饭吃,也不是第一次了。这样我的脑袋反而更清醒。”
他曾经醉得滚到了床底下(床单因为很久没洗,已经变成了灰色),还不忘用手摸索着再来一瓶。菲利普还太年轻,尚不理解这杯中物是生命的顶级享受,所以每次让他来一杯,他都拒绝。沃顿只能一个人闷头喝。
“你要在这待多久?”沃顿问。
他和菲利普都已经彻底不拿学数学当幌子了,干脆聊起天来。
“我不知道。可能一年吧。我家里人想让我去牛津大学。”
沃顿一撇嘴,轻蔑地耸耸肩。听到牛津大学这样的神圣之地竟然没有表现出丝毫敬畏,菲利普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人。
“为什么非要去那儿?从牛津毕业,也就是听起来很厉害罢了。为什么不在这里读大学?一年的时间远远不够,怎么也得五年吧。你知道,生命中有两大乐事: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在法国,你能拥有行动上的自由,想做什么就去做,没人会烦你。在德国,别人做什么你得跟着,但是想什么,可就是你自个儿说了算。自由总是好的。我个人更推崇思想上的无拘无束。如果回到英国,这两样可就都不沾边了。只能被习俗惯例牢牢控制,不能想自己所想,做自己所做。英国还是个民主国家呢,我想美国肯定更糟糕。”
他说完,小心翼翼地向后靠在椅背上。这把椅子有根腿儿已经松动摇晃,要是在他口若悬河的时候忽然一屁股摔在地板上,那可真是下不来台了。
“我本来该今年回英国,但只要我能省吃俭用,勉强糊口,我就再待上他一年。不过之后我就不得不离开了,和这里的一切告别。”他挥挥手臂,仿佛对所有东西都依依不舍——这间又破又烂的顶楼小屋里,支着一张没铺好的床,衣服散落一地,墙根下排着一溜儿空啤酒瓶,每个角落里都扔着几本快散架的、皱巴巴的书。“去地方大学谋个语言学教授的职位。平时打打网球,喝喝茶。”他忽然一停,看了看面前衣着洁净得体,头发整整齐齐的菲利普,怪声怪气地说:“哎呀,上帝啊!我要去洗脸了。”
菲利普红着脸,感觉自己干净漂亮的外表竟成了对沃顿无声的责备。最近他开始在穿着打扮上下起功夫来,还从英国带过来好几条别致的领带。
夏天带着征服者的气势闯入了德国。入夏之后,每一天都阳光明媚,美不胜收。天空的蓝,张扬跋扈,像马刺一样直刺人的神经。公园里树木成群,浓艳的绿色粗犷不羁。太阳底下的屋舍反射出耀眼的白光,明晃晃的,照得眼睛生疼。有时从沃顿那儿往家走的路上,菲利普会在公园里拣片凉荫,找个长凳坐下乘凉。他看着阳光透过绿荫,在地上洒下斑驳的树影,心里也似这闪烁的光束一般欢欣雀跃。他很是享受这忙里偷闲的片刻时光。有时候他会在老城的街道里漫游散步,遇到大学联合会里的学生就向他们投去尊敬的目光。他们红彤彤的脸蛋上划着口子,戴着五颜六色的小帽在街上昂首阔步地走着。下午的时候,菲利普会和教授夫人家的女孩子们去山上逛逛,有时候他们沿着小河一直往上游走,去一间绿树成荫的露天啤酒店喝点茶。晚上他们在市立公园里遛弯,听听那里的乐队演奏。
菲利普很快就打听清楚教授一家人的事。教授的大女儿,塔克拉小姐和一个英国男人订了婚。他曾经在这里待了十二个月学德语。两人的婚礼本来预计今年年底举行,但是这位小伙却写信来说自己的父亲——一位住在斯劳的橡胶商人——不同意这门亲事。塔克拉小姐从那之后就经常以泪洗面。有时候这位嫌东嫌西、犹豫不决的准女婿写信寄来,塔克拉小姐和母亲就会瞪着眼睛,抿紧嘴唇读完,一肚子不满。塔克拉会画水彩,她和菲利普,以及其他女孩偶尔会外出写生。漂亮的海德薇小姐也是个为情所困的可怜人。她是柏林一位商人的女儿,一名时髦的轻骑兵爱上了她。你猜怎么着,这个小伙可是出身贵族。他的父母不同意他找这种出身的姑娘,所以把她送到了海德堡,想让她忘记自己的儿子。可这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来了海德堡后就一封接一封地给小伙写信,而这个小伙也想方设法地试图说服自己冥顽不化的父亲改变心意。海德薇小姐把这些事都跟菲利普说了,叹气颦眉的样子楚楚动人,说着说着就羞红了脸。她拿出照片给菲利普看,照片上英俊潇洒的中尉正是她的梦中情人。教授夫人家的所有女孩里,菲利普最喜欢的就是她。所以一起出去散步时,他也尽量挨着她走。旁人都看得出他喜欢海德薇小姐,纷纷打趣起哄,他也因此害了无数次脸红。菲利普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就献给了海德薇,尽管那只是出于意外。有时,他们晚上不去散步,几个年轻女孩就会在铺满了绿色天鹅绒布的客厅里唱几首歌。安娜小姐一向乐于助人,卖力地替她们弹琴伴奏。海德薇小姐最爱的歌是《Ich liebe dich》,“我爱你”。一天晚上,她唱完这首歌走进阳台,站在菲利普身旁。菲利普正仰头看着满天的点点繁星,他忽然觉得应该评价一下这首歌,于是说道:
“Ich liebe dich.”
他的德语一直说不成句,在他停顿下来想要找个恰当的词语形容时,尽管这个空当很短,但海德薇小姐还是说:
“啊,凯利先生,Sie mussen mir nicht du sagen——您不能直接用第二人称和我对话啊。”
菲利普浑身燥热难安,他是不敢这样与人亲昵暧昧的,此刻窘得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他想直接跟海德薇解释,说自己不是在表达想法,只是提到了那首歌的名字,可这样做似乎显得太冒失无礼。
“Entschuldigen Sie,”他说,“请您原谅。”
“没关系的。”海德薇轻轻说。
她笑得很甜,温柔地拉过菲利普的手,攥了一下,转身走回客厅。
第二天,菲利普还是尴尬得紧,不敢同她说话,尽可能地回避着她。别人叫他一起去散步,他也回绝了,借口说自己还要做功课。但是海德薇小姐还是逮着了一个和他单独说话的机会。
“为什么要这样呀?”她彬彬有礼地问,“昨晚的事,我并不怪您。如果您真的爱上了我,这也是难以控制的事。我很荣幸。虽然我没有和赫尔曼正式订婚,但我也不会再爱上别人了。我已经把自己当成他的新娘了。”
菲利普的脸又红透了,他装出一副被心上人拒绝了的模样:
“愿您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