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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崩潰與危機”論的呈現
在中國的歷史上,屢屢可以看到,儒者們在諸多歷史節點中,發出了由於道德秩序的崩潰,而引起了政治制度和社會秩序的瓦解之類的驚呼。孔子即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而朱熹也是同持此論。
爲了防止、反對社會與道德的衰落,朱熹進行了編纂《儀禮經傳通解》這一宏大工程,試圖通過全面(comprehensive)而可靠的學術工作,使得載於古代經典中的“禮”之本質(nature)更易於理解。
這樣一種對於失去“禮”的危機感在現代中國依然存在。它伴隨着呼籲對中國的傳統價值——特别是對於儒家經典所主張的價值——的復原。
無獨有偶,西方也出現了由於法律和普遍道德敗壞而引起的危機感。許多人呼籲應復原傳統基督教道德的價值。以下扼要介紹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Harold Berman)的觀點。他指出,法律的宗教基礎順利延伸至20世紀,而其湮滅導致了危機:人們不再信任和尊重法律自身的權威性。法律只不過是個有强制性的系統而已。只要可能,人們認爲就可以逃避或左右它。伯爾曼指出,在法律中回復基督教信仰與價值已不可能。在這一後基督教(post-Christian)的世界中,必須找到一個爲大多數人所接受的,可支撐法律的新道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