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 美国的研究
美国程式语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萌芽阶段(20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重要的研究者有Charles H.Hockett,D.Bolinger等。第二阶段——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重要的研究者有20世纪60年代的Jerrold J.Katz,Paul M.Postal,Wallace L.Chafe,Kenneth Pike等;70年代的Charles Fillmore,Bruce Fraser,James D.McCawley,Frederick J.Newmeyer,Uriel Weinreich等。第三阶段——繁荣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重要的研究者有Charles Fillmore,Ray Jackendoff,A.Peters等。通过以上研究者的努力,在美国,语言社团已经意识到程式语在第一语言习得和成人语言加工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最早倡导语言学研究中应关注程式语的观点,在遭受了长期的冷落之后,也已经得到了语言学研究者的广泛认同,有的研究者,如Charles Fillmore,甚至提出应建构小型语法来解释言语中存在的程式语现象。
下面是几位代表人物对习语(idiom)的定义。
美国著名语言学家Charles H.Hockett在其《现代语言学教程》(A Course in Modern Linguistics)一书中将习语界定如下(Kavka & Zybert,2004:60):
[习语是……]“任何Y,在任何情景中,它不是较大Y的一个构成成分”,这里,“Y是任何语法形式,其意义不能从其结构中推断出。”
([The idiom is…]“Any Y in any occurrence in which it is not a constituent of a larger Y,”where Y is“any grammatical form whose meaning is not deducible from its structure.”)
美国语言学家Adam Makkai在其专著《英语中的习语结构》(Idiom Structure in English)中对习语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另一位美国著名语言学家Dwight Bolinger为这本书写了书评。在书评中,Bolinger(1976b:238)对Makkai的研究作了如下评论:
习语的大多数定义中的共同的成分是习语的意义不能完全从其构成成分中推断出。这隐含着一定有成分,如一个语素、一个词或人们使用的任何成分,作为出发点,其本身并不是习语。Makkai接受了这种普遍观点,但是却根据Lamb的层次观界定习语。他发现至少有两个或者可能三个习语特征区域:词位层的词位习语(lexemic idioms),义位层的义位习语(sememic idioms),和(第三种可能性)超义位层的超义位习语(hypersememic idioms)。词位习语被界定为“由一个以上的最小自由形式或词汇组成的任何多词词位,其中每个词汇可以出现在其他语境中以实现单词词位”。
以上定义表明,美国语言学家对习语(即程式语)的研究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理论水平。习语不再只被看成是一种“固定表达方式”,习语(即程式语)有其结构、分类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