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古典主义“新诗”理论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诗体疆界的拓展与音乐元素的借助

关于旧诗的症结,不同文体家把脉的角度不同,给出的药方也判然有别。胡适认为,传统旧诗之所以失去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深受对仗、平仄等格律之苦,“以其束缚人之自由过甚之故”,因而造成“言之无物,乃以文胜;文胜之极,而骈文律诗兴焉,而长律兴焉”,其最终的结果是其语言不合“自然”,[20]形式严重阻碍了内容的表达。诗歌必须寻找一种解放内容的新形式,这种新形式就是“有什么话,说什么话”,加打破格律限制的白话自由诗。关于这一点,梁启超的看法却有一些不同。在梁启超眼里,旧诗之所以走入末路,是因为它把“诗的范围弄窄了”。在他看来,中国有广狭两种意义的诗,狭义的诗专指《诗经》和后来的古体、近体诗;而广义的诗则应该把凡是有韵的文字都纳入其中,离骚、辞赋、歌谣、乐府、词曲、山歌、弹词等,“都应该纳入诗的范围”,少则数行,多则数万行的篇什,都应该属于中国诗的领地。他认为假如诗歌范围如此扩容,传统中诗与泰西之诗外延上几乎没有区分了。但是可惜,中国后来的文体家把“诗”的名字搞得专而又专,把诗的范围搞得窄而又窄,让代代诗人“在这个专名底下,摹仿前人,造出一种自己束缚自己的东西,叫做什么‘格律’,诗却成了苦人之具了”[21]。因此,他给“诗界革命”开出的第一剂药方,不是别的,而是为诗重新确定外延,他主张放开诗体的疆界,把诗恢复到广义的“诗”上来,“如今我们提倡诗学,第一件是要把‘诗’字广义的观念恢复转来,那么自然不受格律的束缚”[22]。那么,在梁启超眼里,“将来新诗的体裁”是什么样子的呢?他有下面一段完整的表述。

第一,四言、五言、七言、长短句,随意选择。第二,骚体、赋体、词体、曲体,都拿来入诗。在长篇里头,只要调和得好,各体并用也不妨。第三,选词以最通行的为主,俚语俚句,不妨杂用,只要能调和。第四,纯文言体或纯白话体,只要词句显豁简练,音节谐适,都是好的。第五,用韵不必拘于《佩文诗韵》,且至唐韵古音,都不必多管,惟以现在口音谐协为主。但韵却不能没有,没有只好不算诗。[23]

显然,这是一个杂诗词曲赋于一体,熔文白新旧于一炉,长短相间,雅俗并济,讲求大致韵律的调和诗体。

在这种“调和体”里面,梁启超为他的“新诗”确定了一条底线,就是诗歌必须有一定的“音节”。诗歌为什么一定需要音节?在他看来,诗歌本质上是一种人为的“美的技术”,而人为的美是需要修饰的,“格律是可以不讲的,修辞和音节却要十分注意,因为诗是一种技术,而且是一种美的技术。若不从这两点着眼,便是把技术的作用,全然抹杀,虽有好意境,也不能发挥出价值来”[24]。所以,音节被其称为诗的“第一要素”,它是诗歌美感的根本所在:“我总以为音节是诗的第一要素。诗之所以能增人美感,全赖乎此。修辞和音节,就是技术方面两根大柱,想作名诗,是要实质方面和技术方面都下功夫。实质方面是什么,自然是意境和资料。若没有好意境好资料,算是实质亏空,任凭恁样好的技术,也是白用;若仅有好意境好资料,而词句冗拙,音节饾饤,自己意思达得不如法,别人读了,不能感动,岂不是因为技术不够,连实质也糟蹋了吗?”[25]这里,“技术”当然首先是一种形式,而按照今天新批评理论来解释,一种形态的语言形式不仅是一定内容的载体,而且其本身也是一种完成了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形式与内容不仅不可分割,而且形式本身就是内容。

说到新诗的“音节”,我们不得不注意到一个现象,就是梁启超反复提到的音乐资源借用问题。早在清末民初,梁启超就十分关注中国教育界的“乐学”,认为“乐学”发达不仅对民族精神的振奋有所帮助,而且对“新诗”文体的兴盛尤有裨益。尽管他不赞成诗人为音节而音节,更不赞成单纯追求“声病”,但是他也提醒新诗人,诗歌与音乐的天然关系不可随意抹杀,新诗创作者尤其应该注意这一点,“所谓音节者,亦并非讲究‘声病’,这种浮响,实在无足重轻,但‘诗’之为物,本来是与‘乐’相为体用的,所以《尚书》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古代的好诗,没有一首不能唱的,那‘不歌而诵’之赋,所以势力不能和诗争衡,就争这一点。后来乐有乐的发达,诗有诗的发达,诗乐不能合一,所以乐府咧,词咧,曲咧,层层继起,无非顺应人类好乐的天性。今日我们做诗,虽不必说一定要能够入乐,但最少也要抑扬抗坠,上口琅然。”[26]考之于当时诗界,他遗憾地发现诗歌皆不能唱咏,已经或多或少失去了诗歌的本性,“今诗皆不能歌,失诗之用矣,近世有志教育者,于是提倡乐学”[27]。为此,他早年曾大力提倡“乐学”,并进行过音乐与诗的嫁接试验,写出了不少亦歌亦诗的作品,如《爱国歌》。

五四新文学发生后,他对新诗人“不懂音乐”甚为惋惜,认为“纯白话体有最容易犯的一件毛病,就是枝词太多,动辄伤气”,可见他心目中的“音乐”不外乎“的么了哩”之类的语助词,“试看文言的诗词,‘之乎者也’,几乎绝对的不用,为什么呢?就因为他伤气,有妨音节。如今做白话诗的人,满纸‘的么了哩’,试问从哪里得好音节来?我常说,‘做白话文有个秘诀’,是‘的么了哩’越少用越好,就和文言的‘之乎者也’,可省则省,同一个原理。……如今做白话文的人,却是‘新之乎者也’不离口,还不是一种变相的头巾气?做文尚且不可,何况拿来入诗?字句既不修饰,加上许多滥调的语助辞,真成了诗的新八股腔了”[28]。把音乐性仅仅限于助词层面理解,将其仅仅视为一种用词技术,而不是生命的内在律动,这无疑会制约梁启超对诗的音乐形式的深刻把握。实际上,他心目中的“音乐性”始终就是一些押韵、用字之类的修辞技巧,“第一,押险韵,用僻字,是要绝对排斥的。第二,用古典作替代语,变成‘点鬼簿’,是要绝对排斥的。第三,美人芳草,托兴深微,原是一种象征的作用,做得好的自应推尚,但是一般诗家陈陈相袭,变成极无聊的谜语,也是要相对排斥的。第四,律诗有篇幅的限制,有声病的限制,束缚太严,不便于自由发掳性灵,也是该相对的排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