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论
第一节 在城市里做研究
一 研究的地点和对象
临清市地处山东省西北边陲,今天是聊城市代管的县级市。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5°27′—116°02′之间,北纬36°39′—36°55′之间。东与茌平、高唐两县为邻,西与河北省临西县隔河相望,南与冠县、聊城市接壤,北与德州夏津县毗邻。山东省会城市济南在东南方向,临清市与之相距约150公里。临清全境东西长约56公里,南北长约30公里,总面积为957平方公里。此地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山东西进、河北东出的重要门户,也是京九铁路自北向南进入山东省的第一站,举世闻名的京杭大运河穿城而过。临清及其所在的区域,便是本项研究主要的田野点。
当然,至于田野选点何处,有了问题意识自然就相对容易一些。问题意识源于对理论和田野“悟”的过程,涉及人类学研究中所谓理论与田野工作关系张力的问题。究竟是理论先行还是田野先行,大可不必拘泥于走哪条道路,理论与田野实践总是一个不断互动的过程。如果从理想层面说,田野实践有助于提高我们对抽象的文化的理解;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没有田野经验的理论也是毫无意义的。[1]带着初始的哪怕是模糊的问题意识去做田野,一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无论做乡村研究,还是做城市研究,都会面对一个全新的领域和挑战。二者亦各有利弊,村落可以“超越”,城市也可以“下放”,它们仅仅是一个田野点的选择实践,都能很好地解决某些理论问题。
可以说,本书是一份关于运河城市临清的民族志。民族志对于人类学研究来说非常重要,它不仅是研究方法,也是理论载体。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兹(Clifford Geertz)曾经这样定位人类学中的民族志:“如果你想理解一门学科是什么,你首先应该观察的,不是这门学科的理论或发现,当然更不是它的辩护士们说了些什么;你应该观察这门学科的实践者们在做些什么。在人类学或至少社会人类学领域内,实践者们所做的是民族志。”[2]人类学者是做民族志的人,其专业旨在描述并阐释特定社会中具有意义的文化行为。
典型的或者说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志研究,要求研究者在一个边界相对明确的小型社区(一般为自然村落)中长期居住,采用参与式观察方法进行田野工作,采访、调查和搜集第一手资料,同时结合史料、档案等传统文献资料,对研究对象的文化进行整体性深入分析。从“摇椅上的人类学家”到田野调查“科学时代”的来临,村落成为一种社会科学关注的对象,大概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因为这类社会结构比较简单,文化的同质性也比较高,易于对整体加以宏观把握。所以,村落视野因其独到的理论阐释模式,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利刃”。民族志方法于20世纪初传入中国以后,逐步发展成为微型社区研究法,即对村落社会的研究。
将中国村落作为学术研究的对象,最早始于美国汉学家葛学溥(Daniel Kulp)对广东凤凰村家族主义的研究。社会学家吴文藻借鉴美国芝加哥学派的城市社区研究模式,也倡导以社区作为观察中国的基本文化单位。随后的20世纪30—40年代,一批受到西方学术训练的中国著名学者,加入到对中国具体村落研究的阵营,如费孝通之于“江村”,林耀华之于“义序”和“黄村”,杨懋春之于“台头”,徐烺光之于“喜洲”等。一般认为,虽然中国是一个复杂社会,但村落是相对独立和封闭的空间,通过对这样的微型社会进行全景式分析,可以作为理解中国的着眼点。学者们大都抱持这样的雄心,研究村落是为了超越村落,为了实现一种“以小见大”的企图。
村落成为借以窥视社会的“分立群域”[3],在20世纪50—60年代受到了质疑,矛头指向“小地方中的大社会”在中国场景下是否具有广泛的理论适用性。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指出:“研究中国社会的人类学著作,由于几乎把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村庄,除了很少的例外,都歪曲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实际。”[4]他认为,乡民活动的社会区域边界并非村落范围,而是由基层市场边界所决定。经由市场网络的作用,中国村落与更高级别的集镇、城市等联结起来。英国人类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以宗族组织作为切入点来研究中国东南沿海的农村,在较大的空间跨度和较广的时间深度中探讨中国基层社会的运作逻辑。与此同时,一批中国人类学家也开始对村落研究进行反思,如以费孝通为代表的“走出江村”调查实践,试图找寻“由一点到多点,由多点到更大的面,由局部接近全体”[5]的研究方向。
村落研究不仅倚重共时性的结构,还应关照历时性的变迁。“历史对于我们,应该像小提琴家的左手一样”[6],历史学科的介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传统研究范式的局限。20世纪80年代尤其90年代以来,村落研究中的“国家—社会”视野抑或“区域社会史”的研究取向逐渐流行。黄宗智(Philip C.Huang)、马若孟(Ramon H.Mycrs)、杜赞奇(Prasenjit Duara)、科大卫(David Faure)等学者更加关注国家与村落的关系以及历史变迁的过程。林美容、郑振满、刘志伟、陈春声、王铭铭、张佩国、行龙、张俊峰、胡英泽等学者的研究也非常卓著,倡导在人类学的研究实践中纳入历史的维度,重视官方制度与基层社会的互动,以及国家话语在地方社会的表达与实践。还有其他学者成绩不凡,此不赘述。
村落并不是学术研究的对象,格尔兹提醒我们(这也是他在学界广为流传的经典名言):“研究的地点并不是研究的对象。人类学家并非研究村落(部落、小镇、邻里……);他们只是在村落里研究。”[7]学术研究针对的对象是一回事,而对对象的研究则是另一回事。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本书对一座运河城市所做的个案选择,并不因笔者的田野点所处的城市,便决定了笔者的研究对象就是这座城市;同时,笔者的眼界虽不应囿于某个城市,却应立足于这个城市。“把田野放在哪里”,虽然这是民族志研究应当着重考虑的问题,但是不应出现“一滴水等于大海”的浪漫主义想象。人类学者在哪里做田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研究什么。当然,可以选择在不同的地点研究不同的问题,但有的学术问题最好能在限定的区域里进行研究,例如当代社会科学所面对的某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通过切实可感的个案实在性,才有可能进行想象性和创造性思考。
二 问题意识的基本感知
从乡村走向城市,只是一个田野点转换的实践问题。无论是村落还是城市,它们都可以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的文化单位。当然,从村落单位跳脱出来,转向空间范围较大的城市,将会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不过,如果换一种角度来思考的话,村落与城市都是相对于王朝国家的一个“地方”,二者只是在有形的空间划分层面有所区别而已,它们都可以视为更大空间范围内的一个次级的地方。
正如英国人类学家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所界定的什么是村落:村落是一个传统的地方,在地方性感知与实践上它是一个仪式上的和有历史的单位;村落还是一个行政的地方,遵循外在的、向下的包容性秩序;村落亦是一个集体的地方,地方性的权威、资源和保障得以结合。[8]他总结道:“完全可以从地理学上,将一个居住的地方描述成是一个分散的或一个集中的聚落。……使得这个地方成为一个有限制的区域,一个共同居住但又细分为亲属与邻里的‘内部’。这样一种‘内部’本身又将被包括在一个更大的有限空间之内。这是一种包容性的等级式秩序。”[9]简言之,村落与城市都是一个地域归属的界定。基于不同的目的与形势,可以依据不同的边界来定义它们,而这种边界更倾向于指涉无形的边界。
实际上,不同的研究地点都是“地方”的另一种表述。地方一直为人类学研究所关注,因为它是行动者最为贴近和直接作用的处所,包括自然的地理形式以及人为的建构环境。文化人类学则更为关注建基于有形物理空间实存之上的无形社会空间[10],找寻“地方性知识”[11]并阐释当地的文化。在讨论地方实践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对学术观点做辨析性反思,即乡土中国的村落社会形态以农耕文明为基础,而与之具有某种关联性的另一种社会形态——运河城市文明,则是以中国大运河为时代背景。大运河是流动的文化,依靠水流的移动,人群、商贸、信息、思想等相互交流。因而,运河城市也应当是移动性的产物,它具有政治性、商业性、流动性等诸多特性。
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中的伟大创举突出表现在建设城市上。在文化人类学的意义上,城市是人类实践的缩影和文明传承的载体。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抑或一个国家兴衰起落的历史经验,形成和演变过程中的生产方式、生活状态、精神气质,以及人类群体的功过善恶、较量斗争等信息,都层层叠叠地、或隐或显地铭刻在城市的宫阙、楼台、城池、衙署、庙宇、民居、街巷、市廛、会馆、勾栏、广场以及旮旮旯旯的遗迹中。难怪北宋史学家、文学家司马光会生发“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的感叹。
城市区别于乡村的地方在于前者通过特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将大量的“人气”凝聚起来,脱离了后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缓慢生活节奏。在城市所圈定的有形空间范围内,人与人之间不是依靠自然产生间接的联系,而是经由商贸、交易等发生直接的碰撞。或者反过来看,从乡土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迈进历程,需要凭依自然力量的推动作用,只不过这种自然力量并非自然的“常态”力量,而是它的“突变”力量——裹挟着人与人以及群体与群体进入一场疾风骤雨中,激撞出一些全新的社会纽带、组织形态和生命形式。这就是城市文明从乡土文明中“脱胎换骨”的重要契机。
临清在上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经历了不同的命运,社会变迁几经沧海桑田,城市发展从中心到边缘,大起大落,数度废兴。说是一座“老城”,无论从中国还是世界的意义上,应当说都是名副其实的。时至今日,临清古城随着历史进程步入新的快速发展时期,老城旧貌换新颜,其变化可谓日新月异、气象万千,令人目不暇接。面对此情此景,不能不使笔者感慨万千。我们常常言说,历史文脉不能割断,文化传承不能中断,精神血脉不能断裂。所有这些历史的、文化的和精神的内容,均集中凝结在老城身上。它们不可复制,也无可替代。对于后人来说,这是前人留下来的得天独厚的无价之宝。
本书正是聚焦于这座位于鲁西北边缘的城市,它是大运河沿线上的古城之一。在知名度上,这个城市如今不能与天津、苏州、杭州等相比,它在很长时间里默默无闻。笔者第一次听说临清之名是在考入大学以后,当时同班同学有几位来自这座城市。他们并没有过多地谈论家乡的事情,笔者那时也没有去过临清,仅仅知道在鲁西北有这么一个地方。没想到十多年之后,这里竟成了笔者的主要研究地点。笔者在这座城市里做研究,选择的时间范围并没有严格的限定,大致自明清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针对个别事项也会关照到当下。在叙述过程中,尽量使每一个要探讨的问题张弛有度,既要关注共时性的社会结构,又要管窥长时段里文化与社会的变迁过程。
经常有学界同仁问笔者为什么选择临清,这里边既有偶然因素,也有学术上的考虑。博士毕业以后,笔者回到山东进入一所专门研究运河的科研机构,开始涉足运河区域社会文化,当时有一个研究北方运河城市史的初步设想。笔者的家乡是胶东半岛中部的一个小县城莱西,先后隶属于烟台和青岛。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山东被迫开放了两个条约港口,一个是烟台,另一个是青岛。后来,在港口贸易的带动下,逐渐兴起了这两座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它们的行政区划先后设置地区和地级市。如今,它们早已发展成为山东半岛的两大中心城市和重要的港口城市。因从小生活在胶东,也多次到过这两座城市,笔者对它们的繁华程度赞叹不已。山东西部运河沿岸城市的发展与衰落模式似乎恰好与此相反。
元朝在山东境内开挖会通河,建立起沟通南北的运输线。在明清两代,大运河承担了推动沿线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作用。例如,临清久负历史盛名,它是鲁西一大运河港口,也是最为繁荣的城市中心。在地方志中,我们经常见到“地居神京之臂,势扼九省之喉”“临清傍运河,富庶甲齐郡”等诸如此类的赞誉。明朝前期,会通河浚通以后,临清成为大运河上的重要漕运枢纽,“据要而中居之”[12],成为南北水陆要冲之地,朝廷在此设立钞关征税。最迟到隆庆、万历年间,临清成为闻名全国的商业大都会,其繁华局面一直延续到清代。康熙二十三年(1684)海禁开放之后,虽然天津、上海等沿海港口迅速崛起,临清的地位已不如明代显赫,但是,乾隆年间的临清仍然是华北地区非常重要的商城,也是大运河山东段唯一的税关所在地。道光年间黄河决口,继而咸丰初年太平天国起义,大运河漕运受阻改行海运,临清的优势日渐式微。不过,一直到民国时期,临清的经济功能和商业规模仍然具有一定的惯性。水既能载舟亦能覆舟,运河在将临清引入王朝国家统治逻辑之中的时候,也以其滋润万物之功孕育了临清的真正生命,造就了一个拥有自身独特节奏的生活世界。
昔日的繁华已经远逝,在这片土地上,留存下一些能够唤起人们追忆黄金岁月的历史遗迹。20世纪50、60年代卫运河仍能通航,但难以掩饰临清经济和政治地位的急剧下降。尤其1963年卫运河突发洪水事件之后,卫运河以西原属临清的几个地方,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另建临西县,临清的地域范围缩小了许多。现在的临清在行政区划上,只是一个县级市,隶属于地级聊城市。一个曾经在历史上辉煌过一段时间的地方,所能引起人们的联想与感叹是复杂的。情况似乎又出现了转机,局面还不至于太糟糕。借助2014年中国大运河成功申报“世遗”的东风,“千年古城”临清面临新一轮的改造与开发,它的空间实践也在经历着重要的变化。
本书的理论意义在于,以运河城市的空间形态及其生命历程作为研究出发点,运用历史人类学的方法重新考量运河区域的文化图景及其历史进程,在一个较大的文明体系中重新发现运河城市的价值,同时,探究中国古代城市体系的发展与社会变迁规律。学术科研意义在于,以临清为个案研究,切合“运河与中国社会研究”“运河城镇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等宏大主题,可以为区域社会发展提供一定的文化动力和智力支持;也符合“运河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研究思路,为社会史专项研究领域提供一个更好的支撑个案。现实意义在于对重建作为整体的沿运城市文明,充实沿运城市的文化底蕴,展示其文化魅力,培育其当代城市精神,发展其文化生产力,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研究需要建立在其他研究的基础之上,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要开始于后者的停止之处。有的时候,或者由于概念、范式等更加深化,或者由于掌握了更多的资料、信息等,它们可以更从容地与深入地探索同样或相近的问题。如果一项研究比先于它的研究出彩,那么无论在何种意义上,这就是一种进步。但是,既可以说它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也可以说它受到了某种挑战并且进行挑战,从它们身边冲奔而过。当然,并非每一次研究都要以创制全新的理论为目的。理论观点与学术理念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从其他相关研究的“他山之石”那里汲取养分、获得灵感,在内化过程中又得到不断订正,而后再运用于解释新的问题。